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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追逃追赃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uan

  北京:2017年追逃追赃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

  “在国外就像坐了18年的牢!”2017年8月31日,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被成功劝返,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在逮捕书上签字的一刻,他如释重负。这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体现出北京市将改革试点所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效,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2017年,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坚持追逃、追赃和防逃三并重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机制,持续聚焦重点个案,扎实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全年共追回在逃人员32名,其中,列入中央追逃办台账的7名,“百名红通人员”1名,“红通人员”3名,追回人数是上一年总数的2倍多,全年追回赃款440万元人民币,冻结涉案房产18套,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及冻结涉案房产套数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北京市委、市纪委市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多次专门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任务,并通过组织召开追逃追赃工作推进会、举办全市首次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进一步督促追逃追赃任务责任到人、责任落地。2017年3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调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作为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既发挥指挥统筹作用,又行使具体追逃追赃职能,推动一批多年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案件取得突破。

  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意识,积极推进“追防一体化”,扎紧防逃的制度篱笆,建立防逃应急反应机制,做到立案与防逃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防逃与追逃互相促进,推动“不敢逃”“不能逃”的工作防线初步形成。2017年,共阻止11名有外逃嫌疑的党员干部出境,规劝1名私自出国滞留不归的党员干部回国,阻止1名已经办理登机手续的有外逃倾向人员出境。2017年,新增外逃人员人数为零。

  此外,北京市认真做好接受海内外对外逃官员的线索举报工作,加强与国外司法机关对接合作,探索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发布红色通报、提出刑事司法协助的渠道和方式。2017年,北京市研究制定了《追逃追赃工作奖励暂行办法》《追逃追赃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了《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追逃追赃和防逃考核评价制度,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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