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耄耋老人 还想倒打一耙
周晶晶 刘珂 吴丹丹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中年女子桂金秀,采取强推强压方式专抢八九十岁的老人,被抓获后拒不认罪还倒打一耙。检察官完善证据认定其使用暴力手段,将其行为定性为抢劫。经青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桂金秀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6月26日,在青山区某小区,92岁的李老汉在自家居住的门栋报箱处,被一名中年女子强行搜身劫走了600余元。同年7月11日,86岁的朱老汉在其居住的青山区另一小区门栋内,也被一名中年女子从其衬衣口袋内抢走2000多元。后经他人指认,藏匿于小区内的该女子被民警抓获。
经查,抢钱女子名叫桂金秀,56岁,有盗窃前科。“我冤枉啊,他说想摸一下我,这是他自愿给的钱,他给了又反悔,想拿回来,所以我才拿着钱就跑。”被抓后的桂金秀不仅不认罪,还倒打一耙。公安机关认为,桂金秀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但辩护人却坚称其行为只是抢夺。
青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卷时,发现被害人朱老汉笔录中关于被抢细节的描述比较简单,粗看上去也像是抢夺。现场虽然有街坊邻居作证,但对于其如何倒地,却没有一份证人证言作了详细描述。
嫌疑人究竟有没有使用暴力手段,是区别其行为系抢劫还是抢夺的关键。为还原案件真相,办案检察官对朱老汉再次进行了询问,追问其倒地细节。“那天我买完菜回家,刚走到小区门栋内,就突然被一个女人推倒,我倒地后,她按住我,从我衬衣口袋里抢钱,我喊救命,我老伴在前面听到就回过头同我一起喊。”办案检察官向朱老汉的老伴进一步核实,其老伴证实,她听到喊声回头,看到朱老汉被一女子按在地上强行劫走财物。办案检察官又向街坊邻居等目击证人核实现场细节,其中有邻居从家中直接目睹了楼下朱老汉被抢的全部经过,其证言与朱老汉及其老伴的陈述相吻合。所有证据直指桂金秀是采取暴力方式强行劫走财物,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而对于李老汉被抢的事实,关键证据是一段监控视频。虽然视频中看得出李老汉被抢时,被一女子强行按住,搜走了裤子后口袋的钱财,但视频中女子的人像并不清晰,办案民警如何确定两笔涉罪行为是同一个人所为呢?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申请辖区公安分局视频支队民警吴某作为证人出庭。法庭上,吴某对李老汉被抢一案的破案经过进行了详细陈述。他说,案发当天,接到报警后,他和同事在案发地调取了监控视频,但由于影像较为模糊,一直未找到犯罪嫌疑人。7月份桂金秀因朱老汉一案被抓后,他们发现桂金秀与视频中的人在年龄、体貌特征、作案对象、手段等方面高度符合。为进一步证实判断,他们找到桂金秀居住地的社区干部进行辨认,最终确认两次作案均是桂金秀所为。办案民警的证言让证据链条进一步完善,并得到了法庭的采信。
检察官认为,桂金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强推强压的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且作案对象均是八九十岁的老人,毫无还手之力,其行为可能对他们的身体造成很大伤害,不仅构成抢劫罪,且性质恶劣,加之其有前科,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