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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1瓶过期矿泉水 新余一超市被判赔偿500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uan

  文/全媒体记者叶伟 实习生孙青华

  中国江西网讯 如果你买到了过期食品,会怎么办?有的人可能会自认倒霉,有的人可能会要求退货。新余市民李先生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买到一瓶过期矿泉水后,不但1.1元买水钱返还,法院还判决超市赔偿500元。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中国法院网查询发现,这几年出售过期商品和商品外包装标注不准确,最终由消费者起诉到法院要求10倍赔偿的,超市是“重灾区”。

  那么,买到过期食品,身为消费者该如何索赔呢?

  买到1瓶过期矿泉水 法院判赔500元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原来,2017年5月1日,李先生在新余一大型超市购买矿泉水一瓶。该水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的,保质期为一年。事后,李先生向超市反映情况,超市同意10倍赔偿,但李先生认为赔偿过低,协议不成。

  三天后的2017年5月4日,李先生到新余市渝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因有分歧调解不成。

  2017年7月12日,李先生以在超市购买的水过保质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法院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诈、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对李先生要求超市赔偿500元的诉请,予以支持。

  最终,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该大型超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李先生货款1.1元并赔偿500元。

  多起过期食品索赔案 判10倍赔偿

  “新余这起销售过期矿泉水案的判决,极具震撼,因为很多商家总以为赔偿10倍了事。”南昌有法官告诉记者,对于购买到过期食品,并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到法院的,南昌发生了多起。

  此前,杨某在南昌市青云谱区一家超市购买了13盒“熟咸鸭蛋”(每盒价款36元)和7盒“松花皮鸭蛋”(每盒28元),共花费664元。其中13盒“熟咸鸭蛋”已超保质期18天,7盒“松花皮鸭蛋”已超保质期22天。杨某就此事向南昌市青云谱区工商行政管局进行举报,工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市店主刘某予以了行政处罚。这之后,杨某要求店主退还刘某购物款664元,并以购物款10倍赔偿损失。此案经青云谱区法院一审认为,刘某经营的购物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松花皮鸭蛋”和“熟咸鸭蛋”,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支付杨某价款损失664元及价款10倍赔偿金6640元,共计7304元。

  南昌市民陈先生在南昌某商场购买“圣代杯”一盒,价格为4元,回家后发现“圣代杯”已过保质期,于是向法院提起起诉。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销售过期食品,有原告提供的购物小票及购买的“圣代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4元,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4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超市成了10倍赔偿 “重灾区”

  记者从中国法院网查询发现,在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在全国各地类似判例不断出现,均把过期食品列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通过梳理判决书发现,出售过期商品和商品外包装标注不准确,由消费者起诉到法院要求10倍赔偿的,超市是“重灾区”。

  相关数据显示,有关食品过期、食品变质的投诉,大型连锁超市的比例占到60%,小型连锁超市次之;过期、变质食品主要集中在牛奶、散装休闲食品以及一些超市自产自销的短期食品。

  “一般情况下,超市是不会明知有过期食品而售卖的,除非是不知情,或者是监管不到位。”采访中,有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期食品都应该回收销毁,不能以任何形式销售。

  “《食品安全法》为销售者进行10倍赔偿规定了一个主观要件:明知,即只有在销售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却仍然销售的情形下,消费者才有权要求10倍赔偿。”南昌一法官告诉记者,如何认定销售者是否具有“明知”的过错,可以从两个方面判断,如,销售者在进货过程中是否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律师提醒

  以牟利为目的索赔有可能成敲诈勒索

  “对于正常的消费维权法律是绝对支持的,但千万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这当成赚钱的方法。”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罗久保称,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故意去挑过期食品购买后要求增加赔偿,也许会成功一两次,但在发生多次以后,法院会在判决时不把你认定为普通消费者,不认可你增加赔偿的诉求。特别是在以牟利为目的的“索赔”过程中,如果还存在一些类似敲诈的行为,就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律师建议,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另外,消费者应该养成保留好购物小票的习惯。但是如果一旦购物小票没有留存,那么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其在商家购买过过期食品的事实。可以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微信交易记录,证明自己在商家这里消费过,再结合其他如发票或者过期食品的包装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过期食品是在商家这里购买的。如果商家还在销售过期食品,也可以再购买一次过期食品来证明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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