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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停一怒砸烂监控显示屏 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并赔偿千元维修费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uan

  驾车违停竟砸破监控显示屏

  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并赔偿千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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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警察监控屏被砸破。通讯员董冠男 供图

  本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董冠男)男子违停后被液晶显示屏记录提示,这令他怒不可遏,竟用拳头将显示屏砸烂。武汉晚报记者从江汉交警处获悉,男子除了要赔偿维修显示屏的千余元现金外,还被行政拘留5日。

  20日晚上8时,王某驾车前往汉口火车站附近接人,由于进站车辆较多,为了方便省事,便将车行驶至青年路中国移动公司前的机动车道内停了下来。刚停下来没多久,便发现自己的车牌号在路边的一块液晶显示屏上显示出来,并提醒他车辆已经违停,要尽快驶离。王某便将车向前缓慢行驶了10米后又停了下来,他发现自己的车牌号又出现在另一块液晶显示屏上,仍然提示他要尽快驶离。王某气急败坏,下车后跑到液晶显示屏下面,用拳头将其砸碎。看到液晶显示屏掉落后,王某这才停了下来,在接到人以后迅速驾车驶离。

  在接到群众报警后,江汉区交通大队立即调取了监控录像,王某从驾车违停到下车砸屏的整个过程都被完整地记录了下来。根据王某所驾机动车车牌号码,民警辗转联系到了王某,并传唤其到大队来接受调查,谁知王某居然藏了起来。

  24日,在民警耐心宣传教育以及亲属的劝说下,王某来到江汉区交通大队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驶租来的机动车去汉口火车站接人,为了节约停车费,便将车违停在青年路上,没想到这里安装了车辆违停自动抓拍系统,看到车牌号码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出来,担心会被电子警察抓拍后罚款,于是故意用拳将屏幕砸坏,以为这样就会让系统紊乱后避免被处罚。

  鉴于王某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江汉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液晶显示屏维修费1232元。

  据江汉区交通大队秩序科民警介绍,目前,江汉区在汉口火车站、青年路客运站、武广商圈等20余条路段安装有50多套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当在液晶显示屏上看到自己的车牌时,说明已进入违停自动抓拍区域,此时不要慌张,立即驾车驶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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