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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汤兰兰案” 该案申诉人收到通知再审短信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uan

  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汤兰兰案”

  该案申诉人收到通知再审短信

  备受社会关注的“汤兰兰案”近日又有最新进展,本月23日起,该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案件审限为181天。目前该案被判刑的11人中已有5人出狱,其中4人正在申诉。

  十年前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1月末,一起发生在十年前的“系列轮奸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8年10月,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一名14岁的女孩儿汤兰兰(化名)向该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6岁开始便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人强奸、轮奸。

  当年10月底,该村陆续有16人被捕接受调查,2012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二审裁定,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其中,汤兰兰的父亲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在此案一审时,11名被告曾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但在上诉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理由不成立。

  近几年,当年被判入狱的人部分出狱,他们随即开始了申诉。

  黑龙江省高院立案再审

  当年案发时,刘万友是该村的村长,在“汤兰兰案”中他被控强奸罪,直到2016年11月29日刑满出狱。

  2月23日农历大年初八,刘万友接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是省高院已经同意了他们的申请复议,“汤兰兰案”将被再审。

  北青报记者看到,这条短信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于东军等申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再审审查一案已经立案,案号为(2018)黑刑申17号,案件审限为181天,此案由审监一庭承办。该条短信还交代了该案再审的承办人,并告知,如对上述办案人员有异议,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刘万友说,在收到发件人为“12368”的短信后,法院还给他打来了电话,询问他是否已经收到短信,并告诉他另有一份司法公开提示及廉政监督卡正在快递给他的过程中。而该案的另外三位已经出狱的申请复议人也相继收到了通知。

  北青报记者2月27日联系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本省内开头为“12368”的短信确是由法院系统发出的,但是对具体案情的进度,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

  律师认为再审需符合必要条件

  北青报记者了解,“汤兰兰案”中的被告人已经有5人出狱,其中4人正在申诉。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次驳回刘长海等人的申诉。

  而对于此次立案再审,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表示,确认案件再审,主要是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规定,其中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等。

  陈灏说,“如果满足相应的条件,也符合规范,那么黑龙江高院这次将‘汤兰兰案’立案再审就是没有问题的。”

  文/本报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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