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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遭保姆殴打虐待 女儿代母起诉家政
本报讯(记者林靖)称76岁的老母亲被雇佣的保姆殴打、虐待,田女士认为保姆所在的家政公司对其服务人员的资质缺乏审查,遂替母起诉家政公司索赔37万余元。今天上午本报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76岁的张老太太身体抱恙,家里遂与这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聘用保姆卫某某照顾张老太太。张老太太和保姆二人共同居住在海淀区中关村。
据张老太太的女儿田女士称,事发当天,她在外地先后拨打母亲和保姆的电话,但都无人接听,就请邻居帮忙查看情况。邻居上门查看时,听见张老太太在家中哭喊:“保姆杀人啦!”
更令田女士无法接受的是,民警接到110报警后破门而入,发现保姆卫某某跪在张老太太的胸部,用手掐老人的脖子,张老太太裤子被脱光,躺在地上,浑身虚汗,喘气困难。民警将保姆卫某某带回派出所讯问,之后以故意伤害罪立案。经医院鉴定,保姆的虐待行为已造成张老太太身体多处红肿挫伤,行动困难。
“保姆的虐待侮辱行为使我母亲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严重创伤。” 田女士认为,家政公司对其服务人员的资质缺乏审查,且事后拒不认错,态度恶劣,因此现在请求法院判令家政服务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37万余元。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