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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拖欠工资无法兑现 开发商老赖谁来管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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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竣工的兴国寺

  2017年年底,曾有媒体以《邯郸一在建寺院拖欠巨额工资 寺院资质无从查起》为标题对邯郸丛台区兴国寺的项目建设欠薪问题进行了报道,然而事情截止到现在还未解决,对此多位民工再次向媒体呼吁,希望引起社会的重视,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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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人老张在施工现场

  老张是兴国寺项目的见证者,他与近60位工友从开工建设到寺院主体的竣工这近一年来未曾拿到一分工钱,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春节期间一直坚守在这个工地上,一边讨薪一边看护工地上的施工设备,过年本是中国的传统,但是为了讨回欠薪他只能在这边过年,为此他感到十分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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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的兴国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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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寺的名碑

  位于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高庄村村西的兴国寺,主体已经基本完工据工长师先生说,这个工程他们都是连工带料一块来承接建设的,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工程一共拖欠费用约一千多万,合同有约定但是多次跟开发商孙某交涉都是无功而返,到信访和姚寨乡政府都是统一口径“等着我们跟开发商协调把”之后就杳无音信。

  春节前夕,开发商孙某和一位出家僧人到工地,以检查质量需要时间为由再次把工程款项结算时间推到完全竣工以后,对此工人们很难理解。一部分工人拿不到工钱只能带着怨恨离开这个他们抛洒下汗水的地方。

  一些工人在过年期间找到建筑商周先生家多次讨要工钱,但开发商不给结款,周先生在项目建设期间已然将自己所有的积蓄投入到工程中,面对工人的讨薪本人也无力垫付工人工钱。面临工人讨薪问题,甚至影响到家庭的和睦,最终导致周先生夫妻离婚。

  据周先生讲他在2016年8月,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金融品牌公司的法人孙某对接兴国寺重建项目。并以河北晨雄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兴国寺重建项目的承包人。承包兴国寺项目范围:兴国寺大雄宝殿,藏经阁,东西配殿,鼓楼钟楼共计4000㎡面积。

  在项目对接之前,周某与孙某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只有“邯郸县兴国寺”的盖章,没有法人的签字。合同中提到:合同费用按每平米5300元计算。费用支付具体为:工程开工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的30%,之后每月按施工进度支付所建工程的7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壹年,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按对接项目的4000㎡计算,共计费用约为为2000多万元。2017年6月,项目工程开工,到目前孙某共支付工程费用为200万元,周某有400——500的投入资金。直至2017年年底,周先生已经没有能力再为工人发放工资,向兴国寺重建项目开发商孙某索要拖欠余下相关的费用1200万元,被告知没有钱支付,造成承包人周某无法为工人发放工资。

  此前媒体报道:

  师学风多次向当地辖区政府部门反应民薪拖欠问题,但是被告知该项目土地无备案,不予受理。

  通过了解材料我部向开发商孙某进行了情况核实,在情况核实过程中孙某提出该项目已经向邯郸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并承认是兴国寺的法人,该项目是非盈利性质的项目。而关于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所有都推给承包方,说与自己无关。当我们提出孙某作为某金融品牌公司的法人,询问兴国寺重建项目是否作为自己的商业项目?孙某是一种回避态度。

  针对以上情况,本部联系了邯郸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想从民宗部门了解一下寺院的相关备案,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多次沟通中分别提出管辖地为邯山区、丛台区和永年区。在本部与邯山区、丛台区、永年区民宗局联系后均表示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对此邯郸市民宗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没有办法。

  “邯郸县兴国寺”辖区所属问题经多部门反应都得不了证实,一直以土地无备案,无法参与解决为理而拒。而开发商承诺的协议款何时能付?谁为辛勤劳动的农民据理力争换回他们一直盼望的报酬?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一条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但名为“邯郸县兴国寺”的建筑就这样建设了起来,不知道当地政府以及宗教管理部门是怎么做的监管,对于本部多次的反映邯郸市宗教部门不但不去查实,反而一句“我们不清楚”来推诿此事,对此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做深度报道。

  近期,河北曾出台相关政策,对建筑领域农民工上访讨薪问题做到首问负责不推诿,协助处理不懈怠,加大对受理案件的调处力度,妥善处置。对短期内难以落实资金的,要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帮助解决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极端行为的讨薪人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同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迅速采取稳控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对此希望邯郸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起来,切实做好“百姓讨薪”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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