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大保障”,实现服务过程全参与,解决“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问题
着力强化“组织”“制度”“监督”保障,解决“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①强化领导。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别写入了市委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达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作为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王景弘2017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市政协副主席蒲春天亲自带队前往山东济南、烟台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②强化协调。市司法局成立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专题调研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法援中心负责日常和组织协调工作。③强化资金投入。市、县两级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市下达的法律援助经费逐年递增;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列入了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律服务专区值班补贴纳入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④强化阵地建设。下大力气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7年打造规范化司法所194个,占省司法厅下达任务111%,达州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
①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服务室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流程、标准和人员配备等具体内容,确保了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内容程序化、服务质量目标化。②制定了律师业务案卷归档管理、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等制度规定,推进办案标准化。③完善收费、卷宗、档案管理,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服务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
①推动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严格目标考核,“法律七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分别纳入了对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②建立工作标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场所设施建设、标识设置、人员配备、业务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③建立工作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公共法律服务日常运行的监督、指导、管理和考订,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回访、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出勤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等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与值班补助、评先评优等挂钩,确保服务实效。
达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系列报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