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 (王儒)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主要生产、运输工具之一,正三轮摩托车在短途运输农作物及农用生产资料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适应农村市场和客户的特殊需求,正三轮摩托车部分产品外廓尺寸等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并非个别生产企业的行为,而是行业普遍现象,这是当前整个正三轮摩托车行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高伯海秘书长:构建公平竞争 引导市场发展
2017年11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授权大连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公益诉讼。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高伯海秘书长表示:“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挑战三轮摩托车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彻底清除正三轮摩托车违反标准生产销售的现象。其意义是有利于规范行业竞争环境,铲除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
浙江钱江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法院传票之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停止超标正三轮摩托车的生产,并拆除了相关的生产设施。
2018年4月25日,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主持下,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就三轮摩托车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生产一致性问题的公益诉讼与被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高伯海秘书长对记者强调,与钱江摩托达成和解是从引导市场规范、促进企业知错必改的积极角度来考虑的。“我们既要把行业潜规则与企业个体违规联系起来,看企业违规构成的行业问题,又要看到行业问题造成的从众效应。引导企业主动摆脱从众心理,下决心规范生产。另外,对坚持利用潜规则的企业不能原谅,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于如何看待我国正三轮摩托车行业企业普遍长期存在车辆超长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高伯海秘书长表示:“长期违规问题的存在,说明潜规则的顽固性;一方面,法不责众心理作怪,另一方面,说明地方保护也有互相攀比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国家强制标准的权威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如何更好地化解这一长期行业问题?高伯海说:“还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当记者问到正三轮摩托车行业企业一直呼吁修改行业标准的问题时,对此您有何看法?高伯海说:“首先,国家标准强制标准具有严肃性,现有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其次,如果标准存在完善空间,那么,可以共同推动完善。”
中国摩托车分会秘书长李彬:规范市场秩序 谅解整改企业
记者在了解到这一备受关注的摩托车行业公益诉讼案最终走向和解后,第一时间也联系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秘书长李彬。
对此,李彬秘书长表示欢迎,对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此次公益诉讼中的做法予以肯定,认为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既达到了对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的出发点,又对积极整改的企业予以谅解,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同时对三轮摩托车行业其他企业类似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意义。
李彬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一直联合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有关标准的修订,推动行业和企业自律,依法经营才能使企业走得更远。下一步协会将以此为契机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动行业和企业自律,坚决杜绝正三轮摩托车辆超长等违反国家生产一致性问题的出现;二是推动相关单位结合三轮摩托车现实需求,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修订相关标准,满足市场需求。”
著名法学专家何山:推动行业整改 制止违规行为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看待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对钱江摩托的公益诉讼的问题,消法起草人之一、著名法学专家何山表示:“我们前两年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开过一次研讨会,来关注正三轮摩托车超长等违反国家标准的行为。中国质量万里行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扭转整个行业之风,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我为整个事件点赞。”
对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与浙江钱江摩托达成和解,何山认为:达成和解对于推动整个行业整改之风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违规行为的制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开创了公益诉讼的先河,意义非常重大。
在谈到如何化解行业普遍存在的车辆超长等违规问题,何山还表示,行政机关需加强监管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