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全国范围内集中出现了百余起P2P网贷平台清盘、停业、实际控制人失联、停止兑付本息等风险事件;进入7月后,网贷平台的“爆雷”愈演愈烈,我国P2P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危机和生存发展的挑战。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一般翻译为“点对点”借贷,通过P2P平台,借贷双方可以快速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交易。P2P借贷低门槛、便捷的特点,让小企业、个人融资难度大幅降低,也为大批投资者(资金提供方)带来了可观的利息收益。
关于这次网贷平台“多米诺骨牌”的集中坍塌事件,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主任张莉律师表示,“爆雷”事件主要风险分为自然人投资人的财产损失风险和平台方及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
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主任张莉律师
自然人投资人开展自救,多通过刑事报案和民事起诉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通过刑事报案方法解决,平台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被追究刑责,但自然人投资人回款的诉求仍然得不到实际有效全面的解决。通过民事起诉主张债权,获得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网贷平台本身就是因为资金流转出现问题才会引发本轮“爆雷”,所以胜诉后的执行难变成最现实的问题。届时自然人投资人将面临两难问题,且民事诉讼周期较长,自然人投资人主张权利之前还应做好长期作战的时间、心理、经济准备。
平台方如果不积极妥善的解决还款及自然人投资人的情绪问题,一但形成群体性事件并最终被确认存在违法操作,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极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不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发生质的变化,平台所承担的员工及其家庭也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更倾向于通过相对缓和的方法解决目前的矛盾,比如给平台一些时间转化债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让平台自救,逐步解决自然人投资人的回款诉求,张莉律师认为这是目前比较好的方法。但与此同时,张莉律师也提醒自然人投资者,必要时民事起诉还是有重要意义的,虽然不能实现短期回款,但从长远看,胜诉判决相当于国家认可的欠条,在平台方有能力偿还时,自然人投资人能够有主张权利的依据,千万不要错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如果错过该诉讼时效,相当于丧失了胜诉权,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被法院驳回,这样通过司法途径要回欠款的可能性将降低为近乎于零。
从大环境来看,P2P模式本身没有原罪,未来中国式P2P不会绝迹,规范的P2P平台仍有生存空间。投资者应理性看待P2P投资。P2P投资最重要的是选平台,应结合平台实力、合规判断、风险保障、团队能力四个方面选择,并重点关注产品的资金投向、投资收益、担保机制,选择靠谱P2P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