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保关停大潮的来临,有些合法企业或者有一定历史的因政府原因造成手续缺失的企业在遇到环保关停的压力下,是否需要成为关停大潮的牺牲品?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少博律师结合多年企业行政维权经验总结: 大部分法律规范倾向于把行政关停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来定性,但是还有一些情况把行政关停戴上了行政强制的色彩,企业关停的法律定性不清晰。
一、关停的原因我们总结了以下五种因素:
1,政策性关停。
征收方以一个任务或者命令式的政策关停企业,是带有政策导向性的。针对的是一个省或市的范围内所推行的整体工作,政策性关停可能会出现大范围内的关停或者某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企业被关停。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浙江的“三改一拆”等都是政策性的关停。
2,环保性关停。
环保性关停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逐渐变高,特别在江浙沪地区尤为常见。污染行业的关闭关停是大势所趋,企业主要对这方面有充分认识。
3,产业性关停。
像上海的“198工业用地减量化”和“五违必治”,这两项政策主要是对一些工业上能耗大、污染大并且经济贡献比较低的工业场地进行关停和腾退。这是继续发展必然必然会遇到的选择性问题。
4,用地性关停。
用地性关停主要是企业可能涉嫌违法用地的情况,这种性质的关停就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被拆迁的结果。很多企业在实践中改变了集体土地的用途,农用地或者养殖地却被用于了工业建设,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用地进行拆除。
5,处罚性关停。
企业关停最后一般都会落实到处罚和强制行为上。处罚性关停是指企业存在消防、安全、环评等不达标的情况,为了达到处罚的目的,征收方会采取一些关停手段。
6,举报性关停。
如,企业距离居民区附近,群众举报,这个时环保部门在立案、调查后发现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企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企业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若企业收到此决定未作出任何的回复,则相关部门会视为放弃,若企业申请要求听证,在陈述意见中承认违法行为,接受处罚时,但考虑企业特殊性,是都可以暂缓关停企业,继续生产,因为有些企业一旦关停造成损失是比较大的,因为关停时间太久导致企业无法继续恢复。环保部门收到此申请后,会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和影响进行核实考虑,该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不影响对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提醒广大企业主们,企业面临被关停一定要引起重视,任何一种关停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都要进行补偿,另,企业自身违法被处罚关停除外。
二、有这么多情况都会使企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当面临关停的时候,企业要思考哪些事情呢?
(1)了解关停的相关政策 ,了解政策的大趋势是什么,才能更好地维护权益和发展;明白作出关停的的行政主体是谁,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下一步的复议或者起诉;知道补偿政策是怎样的,才能游刃有余地和征收方谈补偿;对关停周期的安排了如指掌,才知道应该如何确切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等。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看,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全部直接关闭关停,有的时候还会实施限电限产、罚款、实行停业整顿或实行一次性关停关闭,这方面存在着法律的递进关系,这是关于企业关停的具体实施程序。
(2)如果没有到期关停,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业由于主客观原因没有按照征收方的指示到期关停,由于关停具有强制性,征收方就可能会采取一些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轻则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强制关停,重则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甚至还会出现暴力执法、暴力拆除等,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遇到过的。企业关停的后续措施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企业主遇到关停会六神无主。整改后能不能重新申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关闭关停后能不能重新营业?重新营业的标准是什么?关停后的资产如何处理?补偿怎么计算? 损失额度统计或评估以及可否满足转产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赔偿损失的数额一定要结合实际,做到心里有数。不少企业在被关停以后,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转产。要把赔偿的数额和企业下一步发展结合起来。
三、我们对被关停企业维护权益的路径有以下建议:
1、向关停主管部门陈述企业自身情况,包括损失,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关停后续安排争取政策扶持。
2、向企业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积极争取产业导向政策和资金。
3、对关停行为要求其上级机关进行复议审查或进行司法审查。
4、对企业的改造升级进行预订方案设计。
5、协调征收相关部门积极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