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一个执着的女孩为了理想来到北京求学。跟其他学子不同的是,她在做这个决定时像极了出走的娜拉,虽然挣脱了现实的重重束缚,但是未来对于她还是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她默默地对自己说:“一个人要有自己对自己负责的能力”––她就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杨树英,如今的她还担任着刑事侦查部执行主任,北师大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北京中心副主任,北海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等社会职务,也是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等诸多社会职务,年轻的杨树英是如何在律师的这条路上从默默无闻做到风生水起的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有幸采访到了这位刑辩届颇有名气的女律师。
十八年前,她青春年少,却出奇的成熟而坚毅,她默默地记下这一个具有航标性质的格言:奋斗的人生,哪怕头破血流,终不悔。她为自己立下的理想是独立、自强,通过学习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未来做一名律师,去帮助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与她同行的小姐妹无不被她的执着与乐观感染,姐妹们互相帮助,其乐融融,竟然忘记了她们也是北漂青年中的一员。谈起那段时光,杨树英两眼放光,神往而坚定,她说:“我从没有‘漂’的感觉,初到北京那些年我就像一只暖水壶,释放着虽小但却无限的热量,承担着生活的种种磨炼。”
带着崇高的理想,她来到了法律专业院校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这是一座充满魔力的学府,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在这里走过了四年的用知识塑造命运,用双手开拓理想之路,奔波的她用智慧搭建起一座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桥梁。
她说,她感谢这个职业崇高的指引,更感谢在大学里受到的教育,让她成功走上律师这条路。律师是一份崇高的职业,是名副其实的推动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律师群体不是为‘赚钱’而存在的,他们有更高的追求—–那就是通过个案的努力去推动法律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
律师抑或作家,你选择哪一个?
当记者问及她儿时的理想时,她回答,是成为一名作家。仔细观察杨树英,面容姣好,性格内敛,说话轻声慢语,的确容易让人联想到张爱玲笔下那群柔情似水的女性形象。但谁曾想过这样一位女性也能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成为一名当仁不让的雄辩律师。
当律师和作家两个职业摆在她面前时,她选择了律师职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改变了理想,走向了律师之路? 她说,这得益于两位老师的引导。
高中时,杨树英第一次接触了法律课。第一位是个美女老师,她的谈吐和气质深深打动了青春期时的杨树英,她坦言:“我之前从未遇见过这样有魅力的女人,知性、大方、干练,骨子里散发着极具冲击力的理性魅力,而外表又是那么的迷人,经过深入接触后,我知道她是一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从那时起,我就对律师这个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我就决定,我也要做这样的女人,从事律师这一打造人性的职业。” 第二学年,美女老师走了,来了一位勇于开拓的男老师讲授经济法。“为了给我们增加更多学习的机会,他在家里创立了英语角,每个周末带我们练习英语口语,把家里的各种图书借给我们阅读,还鼓励我们通过学习去探索自己的理想之路。”杨树英说,男老师的言传身教教会了她如何选择理想,如何为了理想而奋斗。
据了解,杨树英就读的是一所部委级职业高中,在计划经济的晚期,依然是政府分配工作的,毕业了,家人自然希望她能服从分配,甚至已经为她安排好了一切。但是,两位老师的影响力无时无刻不在促使着她一定要打破命运的枷锁。于是天生执着的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家乡。
2006年秋天经过炼狱般的磨炼,在有着号称“全国第一难考”的司法考试路上,杨树英斩获桂冠,顺利考取了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此以后,她进入了北京的一家律所,开始实习。通过各类案件的锻炼和积累,她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代理风格,并在业界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2016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回国后,杨树英加入了京师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律师。
“要细到汗毛孔里面去”
而今,杨树英已有了十年的从业经历。十年来,她积累了大量的实操经验,对于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刑民交叉的案件代理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风格和特色。“细节决定成败。”这是杨树英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她经常对自己的“学生”嘱咐的话。
记得第一位领她进律师职业的师傅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过“一定要将案件的处理过程细到毛孔里面去。”初入职场她还有很多的不适应,师傅为了勉励她戒骄戒躁,反复地念叨这句话给她,直到今天这句话依然令她记忆犹新。与人沟通要换位思考,文书写作要有全局观念,准确把握法律点,要做到文书中每一个事实都有证据证实,每一个观点都有法律依据,不能在法律文件中出现任何标点符号错误及错别字。为了起草精准的法律文书,她常常工作到凌晨。为了证实一个观点,她需要翻阅大量的卷宗、法律条文、判例,当审判中遇到各种疑难和刁钻的提问时,她都如数家珍,应付自如,这样的代理风格令客户佩服得五体投地,无不为她的工匠精神所感动,正是因此她赢得了源源不断的案源,实践中她逐步增强了把握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案的能力。
2013年7月,一位断断续续联系了一年之久的客户突然再次联系杨树英律师,告诉她说自己持续咨询了多家律所的知名律师,感受到杨树英律师的解答最全面,最具体,同时不图回报,他们打算带老板来京聘请她为辩护律师。这样的评价令杨树英感到欣慰。“好的客户是需要慢慢培养的,尤其是特大型案件的客户,如果没有深入的了解,客户的信任也不会轻易给予给一位陌生的律师。”她说。正是有了这种信任和专业的工匠精神主导,杨树英团队成功签约了这起广东两家公司之间的侵犯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案件。案件事出有因,委托前双方已经斗争摩擦了两年之久,几位高管曾经先后被羁押,被取保候审,再被羁押,再被通缉……闹得是不可开交。被指控涉嫌侵权或犯罪的这家公司委托了杨树英团队。团队接案后首先按照主办案团队,协作团队,专家顾问团队的分工做了工作部署,协作团队负责细致入微的调查和外围交涉,主办案团队负责与公检法单位的对接、沟通和辩护工作,专家顾问团队负责提供宏观把控和指导工作。经过深入调查,律师团发现对方公司所谓的“商业秘密”在欧美国家早已公开且属于已超过保护期限的专利技术,但在本案刑事立案时,这项技术却被视为商业秘密,不仅如此,案发前两家公司都对此项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且都已处于公告期间,有鉴于此,律师团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的复核程序。复核程序漫长,但刑事案件已濒临审判期限届满,律师团必须全力以赴打掉商业秘密价值和损失的两份评估报告,才能够在复审结果前取得刑事案件最有利的裁判结果。
于是,杨树英带领团队律师查阅大量的关于鉴定报告的资料,从鉴定程序入手,再审核鉴定检材、方法、过程,找出局限性,并申请鉴定人员出庭,通过交叉询问让鉴定人应接不暇。最终打掉了两份鉴定报告的合法性,打掉了裁判的客观依据,令法庭裁判手足无措,这可怎么办?最终在诉辩对峙之下,鉴于当事人已被羁押了一年多,法院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裁判实报实销量刑,案件结果委托人极为满意,杨树英团队的工作也得到了认可。
“可是案件还没有结束,对方公司依然依依不饶,提起了确认专利侵权之诉,我方公司提起了确认专利无效之复核程序,针锋相对,切中要害。经过了历时两年半的司法程序,虽然对方公司获得了确认之诉的胜诉,然而我方赢得了专利无效的复核程序,以我方之茅刺穿了对方公司之盾,我方公司尽管历经诉累,但是损失降到了最低。”她说。杨树英律师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合法权益。
事后,杨树英曾总结道:“这起案件不是赢在法庭上,而是赢在法庭之外,若不是团队成员日以夜继的努力和‘细到汗毛孔里’的梳理、筛查、钻研,案件是根本得不到这样的结果。”因案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受制于地方性的企业保护政策,案件进展曾一度受到阻碍。但是,杨树英本着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她将执着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不记得有几十次她和同事飞行于北京和深圳的天空多少次会见当事人,不记得多少个夜晚她打着瞌睡翻阅卷宗,不记得多少次走访当事人、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理出头绪……两年来耗费了杨树英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当最后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目光,她开心地笑了,她感到无怨无悔。两年半的办案时光有苦有甜,杨树英与团并肩作战,挥洒着汗水,精细化运作;加之委托人五星级的物料支持下,所有参与的律师都储存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最美好的回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心细如尘的杨树英律师,代理胜诉的案件不胜枚举。2010年她代理的一起入室抢劫案件从轻判决,当事人仅获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2011年,在一起农民工因索要工资而被甲方带来的社会混混扎成重伤的故意伤害罪案件中,杨树英在嫌疑人不明并潜逃的情况下,逼迫小区物业公司提供证据抓到真凶。经过三天三夜的审判,案件判决支持了农民工的全部损失,判决两位被告人三年有期徒刑。同年,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在她的辩护下当事人仅获得了两年的有期徒刑判决。2012年在一起指控并建议无期徒刑的诈骗罪案件中,杨树英再一次运用智慧和专业精神使当事人获得了十四年的有期徒刑裁判结果。 正因为有这些成功的案例,所有参与开庭的法官,陪审员,对庭律师都对杨树英的细致、专业、严谨竖起了大拇指。
2016年7月,一起天津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找到杨树英,请其为他进行二审代理,原来,这起案件在一审时已经败诉,当事人原来的律师团队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提起上诉。此时,杨树英团队介入,她通过与之前的律师沟通后发现,前任律师在庭辩时对证据材料的展开并不充分,还有一些重要的内容被遗忘了,比如在程序上的遗漏诉讼请求。面对现状,杨树英团队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且在法官宣判之前利用法官仅有的5分钟时间展开了数条阐释,审判法官在听完杨树英短短的几条论证后,十分惊叹于她对这起案件的认知度,问道:“既然你如此熟悉这起案件,为什么不在一审的时候出庭辩护呢?”但法官不知道的是,一审时杨树英并未介入该案件,他更加未曾了解的是,在杨树英团队决定代理这起案件之后,在极短的时间内付出了怎样的努力。一句简单的“合同不真实,债权有疑问”的背后,是杨树英通过大量的工作整理出的完整证据链和法律依据,这一切如果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决心和“细到汗毛孔里”的细心以及“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耐心是不可想象的。最终,这起案件被判发回重审,杨树英再次用她的细心赢得了胜利并获得了审判法官的尊敬。
其实,这些案件通常都是其他律师避之唯恐不及的,但在杨树英这里却成为了一个机遇,她坦言这些案件将有助于自己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凭借着细心、耐心、专注的精神,十年来她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很多人指名道姓的要求杨树英为其代理,除她之外,概莫能受。
每次代理案件之前,她都会对案件进行详细的了解,以至于达到了她比当事人更加熟悉案件的地步。杨树英总结说道:“可能是我对于案件的熟悉度让当事人觉得安心吧。这是一种真正的工匠精神。
十年里,杨树英代理了很多案件,常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额外的惊喜。她回忆称,去年她代理了河北的一起工伤事故的案件,在刑民交叉思维的指导下,她组织团队不仅为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事故赔偿,还获得了保险金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赔偿金总额超出了一般案件的三倍之多。她说,通常情况下在取得第一种赔偿后作为律师的职责就已经履行完毕了,但她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另外两项额外的赔偿,虽然费时费力但她却不后悔。当问及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她说,对当事人负责任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
“细到汗毛孔里”的精细化代理风格和为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工匠精神”让她在这十年里得到了不少的声誉,客户对她由吸引到信赖,再成为朋友的关系,这是任何情感都无可比拟的。
善于与公检法沟通,勇于担当
机缘巧合,从业初年她选择了刑事辩护领域,第一起接待的刑事案件就颇具传奇色彩。
老客户公司员工因一时冲动,触犯抢劫罪被拘留逮捕。但考察案件细节之后,杨树英发现案件并非嫌疑人所供述的那样,可能另有隐情。她详细介绍说道,嫌疑人案发前刚发了万元多工资,并不缺钱,隔壁被害人是位女孩,他认识,收入远不如他高。他的妻子怀孕七个月了,他是在夏日午夜下班喝了酒洗了澡之后行动的,行动时只穿三角裤衩,光脚,从窗子进入到了隔壁女孩的房间,谁知当晚隔壁住了三个女孩,当他的脚刚刚迈进房间,就被其中一位女孩发现,并大叫,他马上阻拦女孩开灯,结果无意中手里的刀子划伤了两位女孩。他迅速逃回自己的房间,但是已被女孩们发现正脸。此时的他羞愧难当,企图割腕自杀后被警察发现,后被拘捕。
看到这样的背景,包括会见嫌疑人时吞吞吐吐的情况,杨树英大胆地向检察官出具律师意见,她认为本案认定抢劫罪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调查嫌疑人背后的隐情。检察官接到律师意见书给她打电话,“警告”她要做好律师的本份,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面对这样的“警告”,杨树英没有退却,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向检察官发表补充意见,在意见中指出被告人口供是否客观有待查证,如果不客观的话,其他证据是否足以认定抢劫罪也需进一步调查。通过沟通,检察官有些让步,向法院提出了五年的量刑建议,但是对于持刀入室抢劫的罪名检察官坚持观点。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具有未遂情节,判处了当事人五年有期徒刑。
业内的人都知道,抢劫罪是行为犯,不存在是否未遂问题,但是之所以审判时考虑未遂情节,也是杨树英与法官沟通后的结果。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坚持说自己是去抢劫的,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律师努力到的最好的结果了。如果不是杨树英坚持自己的观点,被告人很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法定刑期,虽然是被告人自食其果,但若没有律师独立辩护的担当精神,那五年的刑期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减掉的。
投身保护人权和财产权,杨树英“战斗”在司法实践的前线
自2010年至今已有八年了,八年来的刑辩实践给了杨树英律师丰富的职业体验,工作中所取得的罪轻判决给了她无限的自信和成就感,这期间也正是我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期间:包括从律师会见需要办案人审批,到律师随到随见,到律师会见不受监视监听,律师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为疑难案件取保候审主张权利,还有赋予律师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利等等,对此,杨树英深有所感她经历着刑辩律师地位和身份的变化,也更加热爱着这份工作的神圣与崇高。
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方面,她参与律师协会组织的普法宣传工作,宣传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法院全媒体视频直播抓“老赖”等举措警醒和教育民众。特别是还会影响子女升学,让“老赖”无所遁形,若等以国家强制力被追究刑事责任,悔之晚矣。
在法律实践中,杨树英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各种角色,以自身努力推动实现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很少看到“刑讯逼供”和“暴力执法”等问题,尤其是实施刑事辩护全覆盖以来,代理的全部的案件通过她的努力都能得到较为公正的裁判。虽然大多时候律师的坚持会让公检法头痛,但是律师的意见的确保证了被告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平,这恰恰体现了领导那句话“要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伊始,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运动,打击黑社会犯罪成为新时期在政府引导下司法机关的一大举措。杨树英律师带领团队参与了公安部督办的河南省商丘某重大案件的办理。办案机关有执法任务,辩护律师有罪轻或无罪立场,这其中的矛盾不言而喻。律师如何在政治影响重大的案件中发挥作用,防止运动式司法演变为新一场“文革运动”成为杨树英律师及团队正在不懈研究并在完成的任务。刑事诉讼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不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也让无罪的人免于政治迫害。杨树英律师和团队对这起涉黑案件充满了信心,她说这起涉黑案件本质上是由于民事合同纠纷引发的私力讨债行为,对此我们不认为构成黑社会犯罪。如果当地司法机关坚持观点,我们将通过更加专业的辩护,以及不断地上书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律师是一份伟大的职业,这份伟大更在于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司法的进步和完善。”杨树英这样说道。
十年来,她看到了很多律师由于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而沦为了“诉棍”,她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因为这些律师没有树立远大而崇高的职业理想,二是因为他们对律师在司法中的作用没有深刻的理解。
在未来,她相信律师的法律主体地位将会不断提升,随着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律师必将成为推动司法进步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