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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两年”无信影,宿豫改制十年留下健忘“后遗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lin

  宿迁市作为江苏省改革综合试点市已声名远播,仇和当年在宿迁实行“卖光”政策后,后继者缪瑞林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同样也给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留下一堆烂摊子,仇式改革的后遗症在缪瑞林继任的时候就开始显现,尤其在医疗和教育领域,矛盾突出,让这座年轻且以改革闻名的城市,频频受到舆论的关注。而缪式的“轮岗”承诺一去影无踪,改写了宿豫区七站八所几百名公职人员的命运。

  在医疗领域,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突出,宿迁的医改陷入困局。2011年,宿迁宣布建设一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即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质疑医改“翻烧饼、走回头路”。

  在教育领域,以宿豫中学为代表的一些公立学校实现私营化后,教师因权益受损不断罢课,而私营化后校方对教学投入不足,师资流失严重,矛盾尖锐突出。

  还有交通领域的宿迁港务处国有资产被贱卖流失,导致上百号的工人下岗失业,生活难以为继,养老问题始终没有着落,至今这些工人还在聚集上访。

  2002年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2005年底,江苏根据国办发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出台苏政发123号文件,要求全省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为了稳定大局、摸索经验,江苏省政府选择常熟市、兴化市、新沂市、宿豫县这四个有代表性的地区率先进行试点改革。

  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在用人机制试点改革中,其他三个的县级市都按照国家的文件精神严格操作执行,而这项政策在宿豫区操作起来却走了形变了样!

  仅以我们宿豫区为例,省政府要求事业单位总体实行聘用制,宿豫区基层乡镇实施的却是硬性的“两年轮岗”制,不加甄别的进行“一刀切”。在具体的操作手法上,还把国家及其省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增加了五年时间,导致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也相应落聘下岗。

  2006年上半年,时值缪瑞林担任宿迁市的市长,推行的依旧是仇式“雷厉风行”的霸道作风,当时宣传所谓的“轮岗”制改革,就是让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先行待岗两年,两年后再返聘上岗。宿豫区乡镇各机关单位约500多人,迫于当时的环境压力,也就无可奈何地签订了协议书。

  在这批人群中,有工作二、三十年的老同志,也有走出校门刚工作不久的大学生,有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也有不少身挑工作、家庭重担的中年妇女,我们这些人为了不给政府添麻烦,主动地选择了轮岗让步。

  2007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中,有的拿到210元/月生活补助,还有的是只拿到110元/月的象征性补偿,还有的人一分不见,这与正常的退休工资标准真是天壤之别。

  一晃两年时间过去了,那些轮岗的人员再到“东家”要求上岗,不是没有岗位,就是各种各样的敷衍推脱,这批人如要再想回到从前的工作岗位,那就实在是难上加难了!但在本市实施同样改革的沭阳县、宿城区等县区,在2008年实施两年轮岗后,把轮岗的人员统一安排上岗了,就不存在遗留问题,只有宿豫区的特殊例外!

  其实,真正的情况并非如此。2006年改制之后,宿豫区人社局多次招聘乡镇工作人员,就是不提之前的“轮岗” 承诺,使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失去就业上岗的机会。特别是对于曾经风华正茂大中专毕业分配的国家干部身份的那部分年轻人,却因不公正轮岗落聘心理不能平衡,宿豫区这种“打死儿子招女婿”的做法,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朱昌强、王井兵、程军梅等人,都是轮岗操作中的最大受害者!

  针对宿豫区人社局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陆集乡文化站的潘冉做出了行为过激的举动,他一股气爬上了宿豫区政府的七层楼顶就要往下跳,后在区委书记许步健调停下,潘冉的工作才得以解决,现在也名正言顺的从事业单位退休了。难道宿豫区处理问题、解决矛盾都要用极端的方法来处置?!

  2010年4月26日,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待岗人员69人,统一到宿迁市信访局集中上访,他们称自己是“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省聘干人员,2007年宿豫区乡镇机构改革……违背国务院[2002]35号文件和江苏省人民政府[2005]123号文件精神,要求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面对“超前”改制种下的“苦果”,时任宿迁市委书记的缪瑞林只好为改制工作失误买单,责成宿豫区政府的领导妥善安置处理好这些上访人员。最终这69人按照在册编制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截至时间到2016年12月31日。

  同样都是轮岗的工作人员,我们这批剩下的100多人,就是遭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对待。我们当中同样有工作20多年的老同志,现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居然是参照普通居民的身份进行办理!退一步讲,如果宿豫区能够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能够信守当初的轮岗承诺,我们这些“轮岗”的人员也是无话可讲!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此,我们仅举一例,就足以说明宿豫区人社局的领导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大兴镇农经服务中心的周良中,也是和我们一样的轮岗人员,他在2017年9月份居然还是按照事业编制办理了退休手续,既然定下 “截止”2016年底的“规矩”,那又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出尔反尔的做法,这中间又有哪些猫腻,不知宿豫区人社局又会给出怎样的解释?!

  同样在江苏省内,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存在偏颇的灌云县,知错即改,该县在2016年2月召开县长汇办会,多部门领导及其各乡镇长参会,专题研究改制中存在的遗留问题,最终达成积极妥善处理意见,形成大多数人比较满意的安置结果。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经验难道不值得宿豫区政府的借鉴学习?!

  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生活!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习主席还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我们连工作、生活都解决不好,又何谈安居乐业奔小康呢?

  在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详察实情,拨乱反正,纠偏改制过程中存在误谬,严格执行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关心我们目前所处的困境!期盼上级领导责成宿豫区政府兑现当初的承诺,安排我们上岗工作,减轻我们的生活压力;对于接近年龄快退休的老同志,遵照前有车、后有辙的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善始善终地解决我们后顾之忧,为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共同努力!


原文地址:http://news.jsdushi.net/2019/0104/233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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