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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发生事故 却说不是自己开的车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lin

  一查  原来他在七个月内二次醉驾

  10月24日22时10分左右,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夜间巡查到京福线会墅岭路段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撞在路边,边上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赶紧下车查看情况。路边站着二个年轻人,都没受伤,而车内也没有其他人,见到没人受伤,民警松了口气,于是对二人开展调查。民警发现两人都有很浓重的酒味,怀疑他们喝了不少酒,就问是谁驾驶的车辆,两人都说不是自己开的,民警问他们到底是谁开的时候,却又说不出来是谁开。民警对两人都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丁某的更高,无论是谁在开,都已经涉 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查出是王某开的车,并对其进行询问,王某或许是害怕受到处罚、或许是醉酒程度太重,都不肯承认是自己开的车。之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在交警大队办案区,面对强大的证据和民警再三询问,王某承认事发时是自己开的车,并还原了当天情况。当天下班后,他叫了表弟吴某到朋友丁某家里喝酒,王某喝了黄酒和啤酒,喝酒聊天到21点多,平时王某住在城区,想到第二天反正请假休息,就叫朋友开车过来送表弟回家,自己开车和丁某回老家儒岙。开到事发地时,王某感觉眼前有个黑影闪过,他就下意识的避让往右打了方向,,撞到了护栏上面,就下车查看情况,没想到交警随后就赶到了现场。26岁的王某, 于今年3月29日刚刚因醉驾(136MG/100ML)被嵊州交警大队处理过,,已经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他想想自己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就想抵赖说不是自己开的车。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投稿人: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吴钢

  联系地址: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南岩路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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