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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间一摊主遭暴力伤害的处理程序成为焦点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rui

  近日,一名在河北河间市某一学校门口经营学生用品摊位的内蒙古籍妇女张素娟向媒体反映,她因摊位纠纷遭同行暴力伤害,导致右下肢神经永久性损伤,至今无法独立行走。更令人关注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在案件处理中被指存在程序违法问题,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摊位纠纷升级为暴力事件

  2024年5月18日清晨6时许 ,张素娟在河间市某学校门口准备出摊时,现自己长期占用的摊位被博文书店经营者李玉昆的货架遮挡。双方协商未果后,据张素娟陈述,过了几分钟后李玉昆从远处折返,迅速靠近张素娟,趁其不备从侧后方猛推张素娟,致其腰部重摔在地。

  "我当时倒地就动不了,左手指被掀翻流血 。"张素娟提供的河间市人民医院急诊记录显示,其腰部挫伤、左手小指开放性损伤。后因河间医院设备不全,转诊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确诊为右下肢肌 源性神经损伤 、腓总神经受损,需长期康复治疗。

  据监控显示清晰、口供确凿,警方却称“无违法事实,案件处理程序存在多处疑点。本案焦点集中在相关部门的处置程序上,存在多处疑问:

  一是监控视频证据问题。张素娟提供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李玉昆推人动作明显,有一个明显加速的过程,完整记录了事发经过 。张素娟质疑 道:"老百姓都能看得很清楚是李玉昆推倒我的,而且李玉昆本人在派出所笔录上也承认她 用肩膀把张素娟推倒的,为何办案人员却对推到我的事实视而不见? "

  二是鉴定程序拖延 。据相关规定,应在24小时内启动伤情鉴定,但本案拖延61天才委托。

  三是跨省鉴定受阻 。当沧州鉴定机构以"无能力鉴定术后伤情"退件后,原办案警官被调离, 而新接手的队长回进军却拒绝张素娟提出的北京鉴定方案,在7月22日只给李玉昆做了一个笔录,没有对张素娟进行调查和问询做笔录,在给李玉昆做完笔录后,很快出具了无违法事实不予处罚的决定书 。张素娟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多次找到回进军要求做法医鉴定,但是都被回进军拒绝,回进军的这一做法令人匪夷所思,且让人深思!

  北京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完全具备术后伤情与外力关联性鉴定技术条 件" ,但张素娟的意见未被河间市主管部门采纳。

  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

  8月12日,河间市相关部门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玉昆无违法事实" 。张素娟 申请行政复议 ,但9月2日收到的复议决定仍维持原结论。

  法律专家:程序问题值得关注北京某大学行政法学教授指出:

  1 . 本案存在明显的"以程序瑕疵掩盖事实认定"倾向 ,认定视频是否关键证据有违公共认知;

  2.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神经损伤构成轻伤即应刑事立案;

  3.  复议机关未纠正基层违法行为 ,涉 嫌违反《行政复议法》第 28 条。

  目前,张素娟已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申诉材料 。此案暴露出基层执法中"重结果 、轻过程"的 问题 ,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当监控可见的推搡行为不被认定违法、鉴定程序可任意延迟、跨省鉴定受阻、复议机制未能纠错,法律的公信力与权威正遭到严峻挑战。如何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程序检验 ,是法治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命题 。(供稿人:张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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