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是法律之人,他们在默默耕耘,为了权利,为了公平,为了正义,证据是律师的利剑,道德是律师的准则,公平是律师的生命,正义是律师的追求,律师不是太阳,但一样播洒着法律的光芒,他们是共和国的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
徐朝,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分所)副主任,从业以来办理、参与办理了较多省内外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是安徽省成立第一家刑事辩护专业所。
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在安庆市公安局任警察;
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在兰州大学读法律硕士;
2014年6月,在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18年10月,在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
办理的代表性的案件(部分):
1.Y县“黑社会专案”(Z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侦查阶段Z某在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开征集以李大力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线索的通告”中位列第二,侦查终结后以涉 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顺利“脱黑”、另案处理,以涉 嫌寻衅滋事罪单独起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安徽赵某某故意伤害罪案——正当防卫的成功辩护,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做出终止侦查决定,赵某某无罪。
3.公安部督办的全国首例回民黑社会案件(L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公诉机关两次变更起诉,由最初的20名被告、40起主要犯罪事实、10项罪名,最终变更为19名被告、24起犯罪事实、6项罪名,在开庭前绝大部分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黑社会等罪名被撤销。
4.安徽亳州特大聋哑人集团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案(W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侦查阶段撤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查起诉阶段大幅减少指控的盗窃数额,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5.浙江张某某180万“收藏品”诈骗罪案——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张某某无罪。
6.安徽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撤回审查起诉处理,孟某某无罪。
7.上海黄某某敲诈勒索罪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黄某某无罪。
8.安徽合肥某知名国企行贿罪案——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诉处理,该国企无罪。
9.江苏T某某行贿罪案——检察院指控行贿数额138万元,法定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判处缓刑。
10.安徽芜湖G某某诈骗罪案(指控诈骗金额900余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做不起诉处理,G某某无罪。
11.安徽黄山Z某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二审(白银投资型网络诈骗)——二审法院认定具有立功情节并减少犯罪数额,改判减刑二年。
12.深圳H某某诈骗罪案——检察院指控犯罪数额250万元,法定刑十年以上,一审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13.安徽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经过查阅、核实材料,在排除存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经过为期三天的谈判,为死者家属争取了最大化的民事权益。
14.安徽合肥Y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审查起诉阶段对Y某作不起诉处理,Y某无罪。
15.安徽阜阳J某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的两名毒品犯罪分子一人判处死缓一人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改判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