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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律师:愿做律师事业传承路上的“抱薪人”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静文

  文/彭川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事业的长远发展,传承是基础,发展是传承的目的。我们这一代的律师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李晨

  眼神坚毅、面相平和、做事举重若轻……初见李晨律师,许多人都被这位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谦逊儒雅的气质所吸引。

  回首过去20余年,李晨的人生轨迹总是在适时而变:他本科学的是英语专业,研究生时转到了法律;成为律师后,他一开始的执业领域是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后来拓展至环境,如今专注于金融和商事投融资领域的争议解决;他工作的律所也是几经更换。不过,有一点未曾变过,他一直将法律公平正义的“底色”作为律师事业的自觉追求。

  “法律公平正义的底色,是引领我进入这一行,并且,一路上给予我方向指引的‘北极星’。”李晨说。

  执业近二十年,现任大成中国区董事、大成上海办公室争议解决专业组牵头人的李晨,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商业思维和对监管要求的深刻理解”,事业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很自然的,如今的他也想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包括为青年律师的成长“传道授业解惑”。

  2月21日,《亚洲法律杂志》(ALB)公布了“2022 ALB China十五佳诉讼律师”榜单,李晨入选。

  最初对法律产生兴趣是因为它公平正义的“底色”

  大三那年,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李晨心想,英语更多的只是一门语言工具,为了将来能够在职场上有更强的竞争力,自己应该再修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专业。于是,他选择了法律。

  不过,李晨坦言,自己当初对法学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法学真正开始走进他的内心,还是因为一次特别的考试经历。

  《法律基础》是大学的一门公共课。李晨回忆说,那年因为一些原因,他不得不在准备极不充分的情况下参加了这门课程的考试,结果却出人意料,他的成绩进入了班级前三。

  “考试的内容主要是案例分析。因为没什么准备,我只能凭借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一点朴素理解,以其为指导原则来‘求导’答案。老实说,我也没想到最后能考得这么好。”李晨笑言,这次“有趣”的经历让他忽然意识到,法律或许是自己比较擅长的一个专业。“当然,更重要的,是它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底色’。”

  随后在大三时,李晨正式投入到了法律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备战之中。

  然而,想易做难。

  备战阶段,独自坐在自习室里,面对着桌上一大摞大部头的法学著作和教科书,李晨不禁又有些犹豫了,“背法条、晓法理,真的非常枯燥,非常辛苦。不过,自己既然选择了这条路,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好在功夫不负苦心人。2000年,李晨成功考入华东政法大学,入读民商法专业。其间,遇到了对他一生影响颇深的傅鼎生教授。

  傅鼎生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正是这位华东政法大学的民法学科带头人、连续十几年被华政学子评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的傅老师那充满思辨性、趣味性的教学方式,令李晨真正地喜欢上了法律。

  在李晨的记忆中,傅鼎生的讲课习惯援引各类案例,深入剖析原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非常引人入胜。“而且,课堂最后的模拟法庭辩论环节总会伴随着一个神奇的现象:傅老师做正方,我们二十几个思维活跃的年轻学生做反方,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从傅老师的观点中寻找瑕疵和不足,连番发起冲击,但一个学期下来我们最后却发现,无论我们从哪个角度发起攻击,傅老师总是能够自圆其说,没有任何漏洞。我们也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明白了,傅老师不仅天赋加身,思维极具穿透力;为学还非常努力,翻烂了好几套史尚宽的‘民法全书’,因此,功力非常深厚,且已成体系。每次辩论时,他等于是提着‘一桶水’跟我们探讨‘一滴水’的问题,自然能够从容应对。从根底上来讲,他的观点已然形成闭环,是最坚固的‘防御工事’。”

  “能够形成一个层次清晰、逻辑严谨的稳定闭环,法律本身的这一特征令我感觉非常有意思。此外,傅老师的讲课还让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另一重魅力:能解决实际问题。”李晨说。

  有这样一个例子他至今记忆犹新。

  有一次,傅鼎生在课上讲到一对法律概念:预约和本约。“课上傅老师问大家,假如有一天你看上一套房子,签了预约合同,也付了定金,之后却反悔了,不想要房子了,还想拿回定金,有什么办法?”李晨清楚地记得,大家苦思冥想了半天,面面相觑,最终也没人能够答得上来。随后,傅鼎生笑着说道,其实只要能深刻理解“预约”这个概念的内涵,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所谓预约,一方面是双方约定一个具体的日期签署本约,另一方面在签署本约的当日双方是要就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磋商的。这样一来,只要我在磋商的过程中提出一些令开发商难以接受的条款,比如逾期交房一天需赔付100万元的违约金,那么,“本约”可能就签不下去了。而在这种情况下,违约责任不在购房人,那么,退还定金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这个案例,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实用性,看到了专业知识的力量!”李晨说。

  他表示,自己后来成为律师进入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后,曾多次“学以致用”,结果也都很成功。

  “当我成为开发商一方的律师后,又得反过来,防范不诚信的业主。因为深知‘预约’的漏洞所在,所以,在签订预约合同的时候,我选择了把本约合同同时给业主看,并当场敲定合同的所有条款,这样一来,就可以提前堵住漏洞。”李晨说。

  对“预约”这一正一反的应用,也让李晨意识到,法律作为“工具”很多时候是一把双刃剑,“我必须把它用在正确的地方。”他说,“现实中,的确有些客户会要求我们律师帮忙创造一些不诚信的价值,面对利益诱惑,我的内心也掀起过涟漪,但是,最终我基本都拒绝了,因为我对法律的喜爱最初来源于它公平正义的‘底色’。一旦违背了它,对我而言,法律也就失去了它最主要的魅力。”

  得失相生。这样做的李晨也得到了回馈,那就是:更高的胜诉率。

  因为不想违背初心,在接手案件的时候,他通常会比较慎重,“我希望自己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平正义。”因此,在签订委托合同前会花较多的时间把事实尽可能地先弄清楚,“诉求合理的案子我才接。”

  因为诉求相对合理,且没有心理负担自己能够全情投入,李晨代理的案件能够赢得较高的胜诉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职业生涯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舍得

  200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李晨入职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国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最著名的律师之一朱树英的助理。

  “虽然在建纬只呆了四年,对那段生活的印象却特别深刻并获益良多。”李晨说,建纬当时有一项内部规定,助理工作两年后必须独立,“刚毕业,一想到两年后就要自谋收入了,压力非常大。”因此,始终保持旺盛求知欲的他那两年过得特别紧张、充实。

  建纬也给初入职场的李晨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律所学习氛围浓厚,“首先,每周的集体学习是雷打不动的。其次,律所的内部刊物,给助理提供了大量写作实践的机会。再者,所里的研究课题,也会给年轻人机会一同参与。”

  李晨个人则还有一重压力,朱树英被誉为“上海滩最勤奋的律师”,“在建纬,除了负责开门的保洁阿姨,朱老师几乎总是第一个到。我作为他的助理自然也不能到得太晚,于是,早上8点半到,晚上11点左右离开,就成了那段时间我的工作常态。”

  2005年,李晨正式执业,“得益于此前两年的充分准备,和建纬这个平台,我的律师职业生涯起步还算是比较平稳。”

  时间来到2007年。随着业务步入正轨,创收的逐渐增加,和随之而来的工作量的剧增,此时,他萌生了自己创业闯一闯的想法。

  随后,他便与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加入了2006年刚刚初创的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携手踏上了创业之路。“得勤后来的发展也还是不错的,2008年即拿到了上海市优秀律所等荣誉。到2010年我离开该所时,律所的规模已扩张至40多人。”

  不过,经历了几年的高速发展后,得勤的扩张之路,也渐渐放慢了脚步。“新加盟的合伙人不多,这让我们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李晨说。随后律所开始寻求突破,先后找了几家律所谈合并,但都未能成功。

  “索性,我们就来一场彻底的自我革命。”李晨说。

  之后,他们找到了当时上海唯一一家规模破百的律所——大成上海办公室。因为大成的文化是开放、民主,因此,仅仅两个星期,双方就敲定了合并事宜。

  “2010年,我和团队正式加盟大成。此时,恰逢大成的专业化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我们40来个人之前都是做房地产业务的,于是,大成推行专业部门化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归到了房产部。”李晨说。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一路走来,李晨始终都是在“舍得”之间主动去适应变化。对律所的选择是如此,其专业的变迁亦是如此。

  2013年,李晨隐约感受到了房地产行业法律服务日趋明显的同质化竞争,由此引发了他的危机感。“因为同质化,导致了激烈的价格竞争。明显可以看到的是,2003年遍地都是小开发商,红红火火;而到了2013年,小开发商不仅越来越难拿到项目,自身资金周转也纷纷出现问题。当初的‘蓝海’已然变成‘红海’。于是,我便萌生了转型的想法。”

  “我必须寻找一片新的‘蓝海’。”李晨说。

  随后他将目光锁定在了金融和商事投融资领域的争议解决。“之前做房地产业务,我就经常跟金融机构打交道,对它们并不陌生。自国家金融政策收紧、不再大面积放水以来,金融领域很多项目都出现了风险。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也随之‘水涨船高’。”李晨说。

  这时,他还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像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这类非传统的金融机构几乎都没怎么打过官司,因为没这个必要,以前市场上的钱足够充裕,基本上所有金融产品都能发得出去,即便出现违约,再发一个新产品,公司即可继续运营。

  “这也导致了一个结果,即这一细分领域缺少诉讼律师。”李晨说。对诉讼经验丰富的他而言,这无疑是个机会。于是,他便将执业重心转移到了金融和商事投融资领域的争议解决。如预期的那样,调整专业方向后,面对一片全新的“蓝海”,李晨的业务又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有得必有舍。之后,我基本上就慢慢地将房地产方面的传统业务,以及商事领域的非诉业务,都放弃了。”李晨说。

  时移世易。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业内,李晨的差异化专业标签越发明显,执业领域不断拓展。与此同时,他也发现,在他所执业的这一细分领域,律师的发挥空间越来越大。

  “一开始,我主要代理原告的案子,工作简单来说,就是让债务人欠债还钱。后来,我开始也接受被告的委托,业务进一步拓展。而随着市场的变化,交易结构的日趋复杂,投资者难以直接追索违约的底层债务人,开始以管理人违反‘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由追究管理人责任——纠纷的类型、参与主体等都变得越来越多元,相应的,律师也就有了越来越大的发挥空间。”李晨说。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李晨必须持续学习新知识,不断调整业务的侧重点,也由此,必须不断地在舍与得之间寻求平衡。

  “我的职业生涯总结起来就两个字:舍得。”李晨感慨道。

  既要低头走路,也要抬头看路

  “一艘没有方向的航船,任何风对他来说,都是逆风。”在人生的路上,选对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生活中的李晨比较随性,但对工作宏观环境的变化却特别敏感。“毕竟客观环境始终是在变化着的。执业路上,我们既要低头走路,也要抬头看路。我也不时地会提醒自己和所里的年轻人:每隔三年,最好思考一下有些东西是不是应该做些改变了。”

  李晨是2011年度上海十佳房地产专业律师,ALB推荐环境律师,曾经在这两个领域都做得不错,但他并没有贪恋固有成绩,潮水来时,还是毅然选择了转型。

  “转型的过程虽然痛苦,但从后来的结果来看,它确实又是必需的。”他说。

  李晨是1978年出生,29岁那年加入得勤。当时他心想,自己从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已经有几年了,应该再增加一个辅业,“我想,既然是辅业,就应该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再带点儿公益性质,于是便选择了环境领域。”具体而言,他选择的是环境领域中的土壤污染。那几年,因工业用地再开发时未做修复爆发了多起“毒地”事件。“然而,与市场需求相比,我发现专门从事这类事件处理的律师却很少”。李晨说,这更坚定了他的选择。

  自那以后,李晨代理了多起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较早出版该领域的专著《中外比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制度研究》,更被推举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参与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一些相关规则的制定。

  在房地产和环境两个领域,李晨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专家型律师。

  “后来,向金融领域转型时,为了把这两个标签撕下来,我花了不短的时间,讲课、发文章,也做了不少的事情。”李晨表示,一个专业领域如果不是那么大众化的话,其实进入的门槛并不像大家想象得那么高,如果再加上机缘契合,可能很快就能进入核心领域,“对年轻律师而言,这绝对是个机会。

  “但是,一旦看准了,就必须长期投入,中途转行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年轻律师对专业的选择也要谨慎,不要随意往自己身上贴标签。”李晨说。

  除了专业方向的选择,对于法治环境的变化,李晨也时刻“抬头看路”。

  比如,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即时生效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又被称为《九民纪要》,对裁判思路进行了统一。中国民商事审判最前沿、争议最集中的疑难问题,迎来了一把尺子。对此,李晨表示,“这意味着,最高院将减少对具体案件的介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裁判规则的统一上来,着力推进类案同判。作为律师,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其中的内涵,并主动调整工作思路与工作方式去适应新的变化。因为,《九民纪要》的颁布,必将给律师事业带来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擅长争议解决,追求“简单+安全”的办案美学

  李晨擅长争议解决,这与他研究生阶段打下的基础有莫大的关系。

  “对法律,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李晨说。如今,司法判决使用的基本是三段论式的逻辑形式。认定事实是小前提,法律理由是大前提,判决主文是结论。“大前提,就是适用的法律、司法解释,有的时候是法理。”我们看到,在案件判决后,一些人会觉得很冤枉、很委屈,明明自己有道理却反而输了官司,在李晨看来,导致这一困惑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当事人对大前提的理解不够深刻。

  “对法律的敬畏,首先就是对法律的研究要足够深刻、足够透彻。”

  因为意识到大前提的重要性,这些年李晨养成了一个习惯,即办案时一定要找到能得出结论的大前提,一旦找不到,或者大前提不是那么明确,他就会一头扎进最高院对历年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法理类专业书籍等的“书海”中,寻求答案。

  “我希望自己对法律的认知能尽可能深刻一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同时,也希望自己的观点尽可能地形成闭环,更能经得起推敲。尽管如此,这些年来有时候我也会犯错,也经常反思自己的认知盲区和不足,这也是法律工作能够长期陪伴我成长的乐趣。”他说。

  除了尽可能地吃透适用的法律,李晨办案时基本还能做到逻辑清晰严谨。它外在的表现形式就是,追求“简单+安全”的办案美学。

  简单是基础。

  这里所说的简单,主要是指提交给法庭的“意见”必须是“大道至简”的一个总结。首先,它得能让人听懂;其次,它能让人复述,“光能听懂还不行,面对一些复杂的案件时,比如,你跟公司法务聊,就必须让他能清晰地向其公司领导复述;你跟庭审法官聊,法官听懂了,他后面还得向法官会议、合议庭合议复述,所以,还必须能够被复述。”这样一来,就要求律师的“意见”,必须经过一番筛选、提炼,做到简单、洗练。另外就是,做到逻辑清晰、完整,形成闭环,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被人理解、接受。

  那么,安全又是何意呢?

  简单更多的是针对法律事实,安全更多的偏重法律的适用。对法官而言,律师提交的“意见”,对法律、法理的研究越扎实,同类判例支持的力度越大,内在逻辑越清晰严谨,他做出的判决,改判率就会越低,也就越安全。

  、“现在对团队中的年轻律师,我也是这么要求他们的。”李晨说,“首先,你将案情讲给我听,我看能否听懂,能否复述,然后再看看其中是否存在逻辑上的瑕疵,逻辑是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闭环。”

  对年轻律师而言,这成为了一套成熟的办案范式,以及检验自身工作的标准。

  当然,李晨也指出,“安全”有时也是相对的。比如,对客户而言,面对的具体情况不同,他追求的安全边界也可能会不一样。

  这些年代理案件,李晨一直在沿着“简单+安全”的思路寻求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判决结果,“这个结果,一定程度上是提前预见了的。”

  “有理不在声高”,如今更倾向于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

  绚烂之后归于平静,是事物成熟的重要标志。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生活理解的深化,近年李晨的执业风格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法庭上,我现在更多的是追求一种自然的风格,不那么张扬,对抗性不像当初那么强。”

  这好比是一块璞玉,经过时间、经历的不断打磨,渐渐褪去了棱角,变得日渐温润。“以前上了法庭,我认定自己就是去对抗、去打败对方的,必须争一个输赢,因此,经常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近些年我的认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我觉得自己上庭时,更多的是为了把问题讲清楚,我提出一个经过反复验证、自认为是对的观点,把它清晰地陈述在大家面前,至于对与错,以及案子具体该如何判,则由众人一起来判断。少了针锋相对的戾气,多了一份春风化雨的和气,效果反而更好了。”李晨说。

  他表示,这种转变也是岁月磨练的结果。“这些年,我跟不少老律师对过庭,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我始终记得,有几位前辈律师在法庭上那不愠不怒、潇洒自如的风采。即便他们与我观点对立,我还是非常愿意听他们讲话。因为他们的表达方式,真的给我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这些年,李晨的执业风格在向这些前辈靠近。“作为过来人,现在我也愿意把自己的这番感受,和转变的过程,讲给更年轻一辈的律师们听。”他说。

  认知的变化,也促使李晨如今更倾向于通过谈判、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分歧、化解矛盾。在法庭上,虽然他现在基本上都是寻求一种温文尔雅的表达方式,但毕竟由于利益冲突的存在,使得内在的对抗性无可避免。“即便如此,庭审结束后,如果可能的话,我都会和对方的律师交换一下名片,交流一下意见,如果发现双方本质上分歧不大,就尽可能调解解决。”2021年的年底,他们有一个仲裁案正是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得以调解解决。

  “很多时候,当事人的情绪,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一些感性因素,都可能导致当事人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最终得到的却是一个令自己不那么满意的结果。这种情况下,调解的效果反而会更好。”李晨说。

  他希望年轻律师能尽早认识到这一点,“调解、谈判、起诉都只是手段,目的是最大可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想对青年律师说的话

  大约十年前,一个助理对李晨说过一句话,令他至今记忆犹新。“他说,感觉我们律师没有传承。”因为是十年前,那时,中国律师业务类型的多元化和律所真正走向市场化的时间还不长,谈传承,李晨觉得还有些奢侈,但这句话他却一直记在了心里,并且,觉得很有道理。

  “如今时过境迁,我觉得,我们这一代的律师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现在的年轻一辈面临的环境其实更加复杂,工作更加艰苦,我们应该在执业技能、执业理念等方面,给予他们一定的提示。”他说。

  李晨有一些想对青年律师说的话。

  首先,要有危机意识,对于社会形势要有自己的宏观判断,有前瞻眼光,并懂得主动求变,顺势而为。

  其次,要沉得下心。经过多年发展,如今中国律师事业的专业化分工已经很细,相对老一辈和中生代律师多元化的发展,青年律师的发展路径其实更加固化了,因此,在一个专业团队中深耕5-7年,将基本功打牢、打扎实,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在坚持专业化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以前,法律服务业相对粗放,谈专业化是情理之中;如今,法律服务业专业化分工日渐细化,反过来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同样也是顺理成章。青年律师除了要做到“术业有专攻”,还得能够“独当一面”,培养自己统筹全局的能力。“就全面性而言,有些小所的青年律师反而做得更好,因为他处理很多事情时不可能依赖团队。而大所的青年律师因为习惯了对团队的依赖,往往在专业能力上较为出色,但是有时对客户商业需求的把握方面尚需磨练。”李晨说。

  再者,商事领域的青年律师还要培养自己的商业思维。客户推进一个项目,律师仅仅是帮他找出并设法规避其中的风险,至于生意能不能做成我不管,这显然是不够的。一个合格的商事律师,应当围绕客户的商业需求,为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帮他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为此,在可控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也是必要的。

  “一个优秀的青年律师还应该懂得四个字:修身养性。”李晨说。专业能力出色,却缺乏自我心理调节能力,这样的人事业同样走不远,并且,还可能适得其反,变得愤世嫉俗。

  李晨自我调节的方式之一,是多读“圣贤书”。生活中,他是一个非常“宅”的人,深居简出,书香成了他最好的陪伴。“读书,深刻影响着我的工作和生活。”他说。比如,古书上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就是说,品行修养是人生的根本。“循此思路,律师的创收是‘末’,是其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外部显现,客户花钱购买的是律师解决问题的能力,故,律师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创收之‘本’。”“所以,作为青年律师,应该认清这一本质,苦练内功,不要舍本逐末。”

  “点一盏灯,照亮自己,温暖他人。”如今人到中年,李晨表示,如果说自己接下来还有什么明确的职业规划的话,那便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作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导师,这些年他为上海律师“预备军”,以及自己律所的青年律师,也做过一些事情,但在他看来,“这显然还远远不够。”

  以法律人之名,再出发。他愿意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位律师事业传承路上的“抱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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