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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以法律温情感化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静文

  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方针,通过接受各界监督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6月14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未成年人涉 嫌犯罪案件开展不公开听证和督促监护工作。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近期办理的两起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均有认罪、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不大,结合社会调查报告,依法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条件,同时应予以进行教育矫治,并督促监护人加强履职。

  为提升未检案件的办案质效,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各界合力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挽救,决定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等参与听证,并在会前提醒与会人员遵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保密义务。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姜泉主持,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和认罪悔罪情况,结合社会调查结论,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参会人员一致同意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讨论了帮教方案,通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给予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机会的同时,更加注重开展矫治工作,争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三观”和健康心态,积极地迎接未来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检察官当场向两起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开展亲职教育,促进家长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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