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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二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静文

  2023年9月23日至24日,由南开大学主办、法学院承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指导,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协办,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持的“第二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圆满举办。百余位来自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澳门、香港以及大陆的信托法学者、专家聚首南开,就信托法前沿问题展开研讨。南开大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向阳,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中国信托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闫建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立案咨询处处长兼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秘书长周雯,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督导组成员、高级合伙人、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姜丽勇出席研讨会并发表开场致辞。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会议。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会议)

  在开场致辞阶段,南开大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向阳对国内外近百位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南开大学的历史传统与南开法学的学科建设。他充分肯定本次研讨会聚焦国际信托立法、信托业务的开展研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对推动信托法领域的学术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南开大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向阳致开场辞)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表示,信托立法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较法在我国信托法法律建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会议还专门关注了慈善信托和创新,非常具有前沿意义。他非常感谢韩良教授和各位嘉宾为本次研讨会所做的精心准备和贡献,希望本次会议能带来深刻的启发和丰富的收获。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致开场辞)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闫建东表示,我国信托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众多海内外信托法专家学者们共聚一堂,通过本届研讨会了解国际信托立法动态,探究我国信托法的修订及信托业务转型,交流信托业务创新,分析信托税收等问题。中国信托业协会也将以信托业务新分类为契机,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和创新发展,以实现信托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使命。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闫建东致开场辞)

  贸仲立案咨询处处长兼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秘书长周雯表示,贸仲天津分会未来希望进一步加强和金融界的交流合作,加深了解金融行业对仲裁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推动金融行业,特别是信托行业对仲裁解决争议优势的深入认识和广泛运用,充分的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专家优势,以专业优质高效公正的仲裁服务,助力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

(贸仲立案咨询处处长兼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秘书长周雯致开场辞)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督导组成员、高级合伙人、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姜丽勇表示,近几年证券市场和债权市场的发展为律所如何在给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实现风险控制提出了问题。本次研讨会为探讨信托法的修改和信托行业发展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同时也为法律界的人士更深入地了解客户、了解立法动态、了解审判和仲裁动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督导组成员、高级合伙人、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姜丽勇致开场辞)

  在大会主题演讲环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以“强化信义规则在我国金融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为题,分析了我国金融体制的特殊性,指出了现行规则下金融治理的若干困局,根据信义规则与金融的关系提出了我国应当在金融法中强化信义规则的地位和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

  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从中国信托法完善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民法典与信托法的关系,提出公益慈善信托的法律构建要具有前瞻性,并呼吁加快信托法立法修法的研究工作,助力中国信托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

  在大会主题演讲结束后,发言嘉宾围绕“国际信托立法动态研讨”这一主题,深入探讨日本、欧洲、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澳门地区的信托立法。

  日本信托法学会理事长、日本学习院大学法学院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神作欲之发表主题演讲,由温笑侗教授担任翻译。他从日本商事信托法的历史沿革出发,分析了信托的功能和体系,进一步指出商事信托的四种类型以及信托是适合投资运用和房地产管理事业等的法律形式。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华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分析了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信托立法的总体情况,针对意大利、法国和德国三个主要国家提出了信托的建议与改造,分析了上述典型国家的信托立法特点。铭传大学金融科技学院副教授林盟翔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信托立法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台湾信托法进行了深入梳理。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毕经纬总结了经济适度多元背景下的澳门现代金融与信托立法,他指出澳门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与金融立法的现代化是同步进行的,信托立法只是开始,金融法制的完善仍需逐步推进;而就现代金融业发展本身而言,除立法完善外,更要着力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把握国家发展机遇和利澳政策,连通境内外金融市场,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和长远的发展。

(从上至下依次为神作欲之先生、林盟翔先生、李文华先生、毕经纬先生)

  圆桌讨论环节,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柏高原担任主持人。外贸信托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秦江卫,中航信托总经理助理姜燕,五矿信托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何飞,建信信托财富管理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周萱围绕“信托法修订与信托业转型”这一议题,在行业观察的基础上,由宏观到微观,聚焦信托业转型,从业务、风险和立法三个角度探讨行业新规与实践。

(从左至右依次为周萱女士、何飞先生、姜燕女士、秦江卫先生、柏高原先生)

  本次研讨会下午的主题发言环节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以“家族信托业务研讨”为主题,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邝霞担任主持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赵磊以“家族信托中委托人权利保留及法律责任”为题,介绍了委托人权利保留事项在中国信托法的法理背景,分析了中国的现实发展状况,并阐释了委托人权利保留的后果。台湾众博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许兆庆从理论角度分析了资产规划工具的选择及意定信托与我国台湾地区继承法的相关问题,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的实务案例。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总经理李群探讨了家族办公室在家族信托服务中的地位与作用,指出当前家族信托展业中遇到的五个主要问题,分析了家族办公室在家族信托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家族办公室在家族信托服务中的能力提出要求。中国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中心高级经理刘小瑞以“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实践与思考”为题,从实务角度出发分析了财富价值的维度,强调家族信托在中国银行“企业家办公室”服务中起到基石作用。

(从上至下依次为邝霞女士、许兆庆先生、李群先生、刘小瑞女士)

  第二部分以“资产服务信托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裴斐担任主持人。浙大城院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教授谭立以“数据信托业务的理论与实践”为题,分析了数据信托发展的基本架构,指出数据信托是2021年的“十大突破性技术”之一,未来的发展前景一片向好。厦门信托总经理助理何金从实务角度出发,以不同类型的服务信托案例为媒介,分析了三分类背景下行政管理服务信托操作实务与转型思考。外贸信托首席战略官陶斐斐以“‘信托账户’视角下的服务信托转型创新与趋势展望”为题,指出2023年为“资产服务信托”元年,分析了“信托账户”的本质,回顾了家族信托的十年发展,提出信托应当实现“数智化”转型。

(从上至下依次为裴斐女士、谭立先生、何金先生、陶斐斐先生)

  圆桌讨论环节,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柏高原担任主持人。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董事长聂俊峰,万向信托创新产品处主任褚庆鑫,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家族办公室总经理郑颖,北京信托家族信托部总经理程丽君从实务角度出发探讨对信托业转型的期待以及信托立法的建议,提出信托公司的架构设计要具有综合性。

  至此,研讨会第一天结束。研讨会首先聚焦信托立法,探讨了信义规则、中国信托法的完善以及国际信托立法动态;其次聚焦信托三分类规则下的信托业务,主要探讨了家族信托业务以及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分享嘉宾交流探讨了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方向、法律适用以及实践案例,提供了宝贵的见解和观点。

  次日研讨会以信托创新业务研讨环节拉开序幕。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滕杰担任主持人。他表示经过昨天的研讨,大家收获颇丰,今天将继续研讨、探索三分类的新规下信托的发展。

(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滕杰担任主持人)

  在大会主题演讲环节,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以“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的创新发展之路”为题,表示在三分类背景下重新找到信托业的发展之路,需要从清晰务实的战略定位、专业化驱动的资产管理信托、打造资产服务信托价值链、重塑公司组织管理体系四条路径进行探索。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温笑侗以“日本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现状及特点”为题发表演讲,指出日本信托业务蓬勃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在日本信托业中高居首位,债权管理信托次之,其他日本信托业务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现状及特点。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飞从保险法的视角就保险金信托的法律问题发表演讲,表示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创新型家族信托业务,受到保险业、信托业和高净值人群的关注,被行业寄予厚望。未来应结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探索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对应利益作为信托财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及保险金信托的设立主体的界限等问题。

(从上至下依次为周小明先生、温笑侗女士、李飞先生)

  圆桌讨论环节,香港恒生大学华人家族传承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罗立群担任主持人。建信信托财富管理事业部外籍人士家族信托业务负责人何烨,中信信托私行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施旭磊,浙江大学企业家学院研究员王萌围绕“基于财富传承需求的信托法制建设”这一议题,从家族信托从业人员角度进行剖析,指出信托法制建设至关重要,但我国信托法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失,与税收制度相结合时,可以探索税收中性在中国的利用空间,明确受托人的职权边界,家族传承中最大限度规避不确定性,做好家族信托制度的顶层设计,从家族治理制度和家族性调配两个角度探索,构建所有权的稳定性,控制权的集中性,收益权的公平性等权利架构完善的家族信托法制。

(从左至右依次为何烨女士、施旭磊先生、罗立群先生、王萌女士线上参加圆桌讨论)

  信托纠纷争议解决研讨环节,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汤杰担任主持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陶修明以“信托争议的裁判处理”为题发表演讲,他以金融纠纷裁判处理的近期发展和问题为切入点,指出穿透思维在金融监管领域中可以适当运用,但在裁判中应审慎适用,维护交易稳定,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交易的逻辑和惯例是裁判的基本准则,保护、促进市场诚信是裁判的基本价值追求,鼓励或保护创新对金融市场创新发展至关重要。上海法院系统某资深法官以“商事信托法律纠纷实务与思考”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司法实务中的信托投资纠纷大量涌现,信托法的义务不再局限于信托业,应转向发展创新型信托。此外,法官还从英美法角度剖析了信托投资的适宜性与分散化的法理逻辑,从司法裁判的角度深入分析了信托投资的困境与法律适用等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伟以“资管业务中信托案件的解纠难题”为题发表演讲,指出资管业务发展迅速,银行资管产品推陈出新,存在其他权利负担并不一定影响信托财产的确定性,财产的独立性是区分信托合同和代持股合同的关键,结构化信托的收益权约定并不当然无效,信托计划的实际履行可以弥补信托合同瑕疵,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当然承担信托合同违约责任。最后,沈伟先生还从英美法系的商事外观主义与我国裁判实践中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倾向进行了对比和解析。

(从上至下依次为汤杰女士、陶修明先生、沈伟先生)

  圆桌讨论环节,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刘光祥担任主持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天津分会)副秘书长赵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汪其昌、北方信托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贾林、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言非围绕“信托纠纷争议解决实务”主题展开讨论。与谈中,赵英指出,从信托纠纷争议的特点来看,一方面标的额较大,另一方面双方的争议较大,贸仲裁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是最好的保障,贸仲仲裁员队伍在解决信托争议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优势。与谈嘉宾还指出,正确的解决争议,应当在梳理信托法理的经济实质和合理性的基础上不断去思考。同时,应将视野拓展到海外,布局新型的海外业务,我国现阶段涉外信托仍然缺乏规制,应加强金融司法协调和金融监管的有效协同,共同化解信托业的法律风险,应将信义义务和信义精神根植于每一位信托从业者的心中。

(从左至右依次为张言非女士、贾林先生、汪其昌先生、赵英女士、刘光祥先生)

  24日下午,研讨会就慈善信托业务创新问题展开探讨,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副总裁李南担任主持人。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以“我国社区慈善信托发展模式与展望”为题发表演讲,指出慈善信托在我国社区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借鉴中外社区慈善信托的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应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建立自上而下的推动模式,促进体系完善,完善生态系统,促进社区慈善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锦萍以“从慈善信托的法律性质审视现行法律规范”为题发表演讲,指出慈善信托发展制度存在理论障碍,如何破局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思考的问题。如果将慈善信托视为与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等的、可作为慈善组织的基础形式之一,就能更顺理成章地解决募捐资格和税收优惠等问题,也能将有关的财产规则建立起来,回归慈善信托的本源。

(从上至下依次为李南女士、高传捷先生、金锦萍女士)

  圆桌讨论环节,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玉担任主持人,中诚信托财富中心总经理和晋予、粤财信托家办总经理何琳、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黄浠鸣、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然、德恒律师事务所财富管理顾问张健围绕“慈善信托业务创新”这一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慈善信托在慈善事业中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慈善信托目的多元化,从包容审慎和全程服务的角度,便于大家更好的接触了解和参与慈善信托的相关的管理工作。善心、善款、善行结合评估慈善信托的运行效果,慈善信托也需要引入一种慈善的评价机制。

(从左至右依次为张健先生、郭然女士、刘红玉女士、黄浠鸣女士、何琳女士,和晋予先生线上参加圆桌)

  随后,在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高慧云的主持下,中日学者就信托财产与信托税收问题作主题发言。日本学习院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户贵之以“日本信托税制的概要”为题发表演讲,由温笑侗教授担任翻译。他首先介绍了日本信托的利用状况,然后对日本2007年税制修改后的现行信托税制的结构进行说明,指出日本根据信托形态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税收措施,但是在以代替遗嘱为目的的民事信托中,信托的使用率不高,其原因之一可能是税制上的限制。中信信托风险管理部(金融实验室)副总经理周萍以资产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的界定及发展路径为题发表演讲,指出在信托三分类框架下,信托机构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应不断补充相应功能,制度监管变革是信托功能有效发挥的保障。资产服务信托应依托金融机构信用和管理能力,依托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借鉴海外资产管理机构发展路径,拓宽业务边界。资产服务信托面临着持续性课题,应尝试制定差异化发展战略,打造以财富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

(从上至下依次为长户贵之先生、周萍女士)

  圆桌讨论环节,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高慧云担任主持人,建设银行山东分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王虹、招商财富业务副总监李帆、勤辰资产合伙人&执行CEO邓安娜、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帅锋围绕“信托财产与信托税收实务”议题展开讨论,存在两个关系维度,一是人和财产之间的关系,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集合竞价交易基于家族成员传承认定为定为非交易过户,当然也存在一定的讨论空间,加固信托机制,确保委托人期待,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控制权的设计。稳健建立完善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去杠杆,实现信托公司的独立性,建立起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能力。信托财产没有绝对安全,控制风险和收益,加强受托人专业能力建设。交付信托财产、信托内转移财产的性质认定,通过认定为信托将来征税或者不征税留下一个接口,探索信托财产的范围、税务分类、法律要求和管理,以及信托账户从财税的角度如何管理。

(从左至右依次为:王虹女士、邓安娜女士、高慧云女士、王帅锋先生、李帆先生)

  研讨会闭幕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和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分别作了会议总结。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表示本次研讨会聚焦信托领域前沿问题,围绕信托立法修改、信托业务转型、信托税收实务和慈善信托发展等十个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取得广泛共识,提出要站在民族复兴的立场将信托作为社会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重要制度工具,并再次感谢主办方的付出和与会嘉宾的深入参与。宋华琳表示信托前沿问题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复合研究和综合知识应用,需要在理论学习、比较研究和实践参与的基础上深入展开,对于新型社会治理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并希望与会嘉宾借助本次研讨会保持交流、增进沟通,构建永不打烊的信托法研究共同体,为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和改革做出贡献。韩良高度肯定了此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对与会嘉宾和承办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宣布会议圆满闭幕。本次研讨会邀请到来自学界、金融机构、仲裁单位、法院系统及律所的百余名嘉宾参与。研讨会聚焦于信托领域前沿问题,围绕信托立法修改、信托业务转型、信托税收实务和慈善信托发展等十个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和深入研究,并就信托理论进步和实务发展取得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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