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静文
在河南原阳县师寨镇张洼村,一场因土地互换引发的纠纷,最终演变成一家合法经营企业被倒闭的悲剧,企业主张玉峰百万经济损失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背后的种种乱象令人震惊。
2005年3月8日,张玉峰与本村张立军签订承包厂地合同,随后成立“新天地高岭土”深加工厂。然而,张立军与张玉峰签订合同所涉及的土地,是张立军与本村村民宋小利置换所得。此后,因张立军家庭纠纷,其哥张立运将张立军和宋小利互换的土地收回。2008年,宋小利将张立军诉至法院,要求判定换地合同无效,并申请拆除张玉峰的工厂以收回土地;同时,张立军为履行与张玉峰的合同,将张立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查,土地最终判还张立军,这本应保障多方合同的继续履行 。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阳县人民法院在张立军已获土地所有权、本可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却偏激采纳宋小利的诉求。在未对张玉峰作出任何判决的情况下,悍然对其工厂进行拆除,导致工厂直接经济损失高达百万。面对张玉峰提供的事实证据,法院置若罔闻,这种粗暴的执法方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事件发生后,张玉峰多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原阳县人民法院仅以司法救助名义给予2.5万元救助,对百万经济损失却未作妥善处理。法院未全面尊重事实,未通过合理方式协调解决纠纷,忽视了张玉峰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了“执法为公,立法为民”的宗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深入调查原阳县人民法院在此次事件中的执法行为,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张玉峰一个公道,捍卫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