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uan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李明剑报道)2017年10月,张小冰想到乌鲁木齐市找活干,可人生地不熟,没处落脚。经朋友介绍,张小冰认识了在乌市打工的朱飞。热心的朱飞立马表示可以“收留”张小冰,直至其找到工作和住处。
朱飞原本是一片好心,却没想到会引狼入室。
2017年11月1日,张小冰入住朱飞租住的房屋。朱飞为人热情,不但常常向张小冰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还跟他说些“掏心窝子”的话,比如自己有个收藏多年的“宝贝”——青铜镜。
“这是我在古玩市场买来的,听说是从甘肃古墓里盗出来的,应该值不少钱。”朱飞从衣柜里拿出一块黑色铜镜,张小冰摸了又摸,不禁眼馋。
一个星期后,张小冰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却起了贼心,他偷配了张小冰家的钥匙,一直藏在身上。
2017年11月9日下午,张小冰和朱飞告别,表示当晚要乘火车回老家。
随后,张小冰佯装离开,悄悄躲在附近,待朱飞锁门外出干活后,偷偷潜入房内,偷走了朱飞藏在柜子里的青铜镜。
第二天凌晨,朱飞回到家,发现家里有被人翻动的痕迹,一查看,发现青铜镜丢失,于是立刻向警方报案。
此时,张小冰已乘火车来到嘉峪关,将青铜镜放在女友张华处,随后打算乘火车前往兰州。
警方快速侦查,很快确定张小冰为犯罪嫌疑人,并在嘉峪关火车站将其抓获。
后经相关文物部门鉴定,被张小冰盗走的青铜镜为新仿神兽铜镜,价值5000元。
尽管偷了一个“仿货”,但张小冰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018年1月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向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罪的张小冰。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