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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法律论坛在京举行 四地司法专家畅论劳动合同法十年发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侠名

  日前,以“相守十年·巅峰一站”为主题的法律高峰论坛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由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下简称“中智北京”)主办,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及威科先行协办,围绕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年来,各地司法裁判尺度的差异与统一展开了深入讨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名誉会长姜俊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沈建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十佳劳动法律师苏文蔚,中智北京副总经理李云峰以及来自京津沪渝四地的资深司法专家出席了此次论坛,与到场的300余名企业HR、法律从业者共同探讨人力资源法务管理中的热点问题。

  会上,中智北京首次提出“人力资源法律服务”这一创新理念,鼓励人力资源管理学界与法学界打破传统“分而治之”的范式,用法律思维助推人力资源管理升级,引起行业内外广泛关注。

  “四地视角”解读劳动合同法十年:统一立法与差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与会专家表示,在劳动法实施的十年历程中,区域性差异是从业人员不可回避的话题。例如,加班工资基数除了基本工资与岗位津贴之和,是否还需要加上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各地均有不同尺度。

  劳动合同法的区域性差异往往体现为地方性的裁判标准与尺度的差异。为此,本次论坛特别邀请到京津沪渝四地仲裁及审判一线的资深司法专家,从“四地视角”探讨了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四地司法裁判尺度的差异性与统一性。

  在主题为《统一立法和差异实施:不得不走的中国道路》的主题演讲中,姜俊禄从多角度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区域性存在的必然性与矛盾性。姜俊禄认为目前对于劳动法的讨论应该脱离要不要修法层面,而是探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各地区、用人单位如何更科学地裁判和使用法律。

  在圆桌论坛中,资深司法专家对四地《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区域性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期对地方政府竞争与法律实施统一性之间的协调做出有益的探索。

  论坛中,四地专家针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裁判尺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标准、基数、形式的效力”三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并和点评专家及现场观众进行了互动与交流。

  人力资源法律服务:让人力资源与法律共融发展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十年,也是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大变革的十年,过去把人当作商品化劳动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传统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帮助企业管理员工,而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要考虑的是如何让人和组织更好的互动起来。未来人力资本市场和工作市场将要被数字技术平台化和共享化所替代。然而对于平台与共享经济的适用边界,企业管理者存在着犹如十年前他们首次面对《劳动合同法》时一样的踌躇与彷徨。

  针对此种现状,中智北京副总经理李云峰向与会来宾介绍了中智的“人力资源法律服务”新理念:

  “以往的劳动法律服务,企业总是在遇到具体的问题时,向法律服务机构寻求解决问题、摆脱困境的方法。而法律服务机构往往会重复的对企业说,‘不能做什么’,‘有什么样的风险’,这样的服务模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却也遏制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创新的可能性。因此,中智北京法律服务中心提出了‘人力资源法律服务’这一创新理念,提倡将人力资源服务与法律服务高效融合。在这一理念的支撑下,中智的法律服务不再仅仅从风险的角度看待问题,而是更多的从促进人和企业的高效融合,共同发展这一本源出发,告诉企业管理者‘我们该怎样做’, ‘目的为何’,‘目的如何可以实现’,让法律思维浸润人力资源管理的每一环节,让企业自己找到行为的法律依据,从而实现‘人本资源’对于企业的增值,通过法律思维,令HR在企业中实现更高价值。”

  据中智北京法律服务中心法务总监张家玮介绍,为了帮助企业HR从源头构建起“人力资源法律”思维,中智北京法律服务中心在2018年着重发力于企业HR培训模块的建构,推出了包括智享法律课堂,智享HR沙龙,智享三定制,智享赋能课堂 ,智享战略课堂,智享心理优+计划 ,智享新党课,智享培训生在内的八大培训课程,全面打通线上与线下,为企业HR提供立体化、进阶式的理念及实操培训。

  除培训外,中智还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包含人力资源法律日常咨询、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定制化专项非诉服务等多项服务,并结合中智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体系,以多种服务模式为客户解决全国各地方司法实践中的人力资源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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