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全国律师行业 北京律协迅速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讲话精神
图为会议现场
2018年7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举行,会议传达了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2017—2018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进行表彰,修改《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写入章程。
图为“先进区律师行业党组织”代表领奖
十届北京律协近200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传达了傅政华部长在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北京律协副会长张峥宣读了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者颁发了奖牌和奖杯。
图为张峥副会长宣读表彰决定
图为王群同志讲话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政治引领,努力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实践者、奋斗者、贡献者;要坚持党建先行,全面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他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强化落实近期司法部领导对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理解精神实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首都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
图为苗林局长做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律师代表们认真学习了傅政华部长重要讲话。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傅政华部长的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律师工作新局面;讲话思想性和针对性很强,为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将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本次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对《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进行修订。北京律协副会长赵曾海就章程的修订情况向大会做说明。
图为赵曾海副会长作章程修订说明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总体部署。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写入了党章,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2018年3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中发〔2018〕8号),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图为高子程会长主持会议
2018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北京律协迅速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由高子程会长任组长,主管副会长赵曾海及秘书处和行业规则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部署,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司法局党委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北京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成果,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
2018年7月3日,十届北京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协会章程修订工作,根据章程修订指导思想形成了修订草案;7月5日,第六十二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理事会进行讨论;7月6日,修订草案报经全国律协审查同意;7月7日,十届北京律协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的议案》。
本次章程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关于本会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章程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对于确保律师协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加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凸显律师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鲜明价值导向,增强广大会员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进一步明确“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目标,与宪法表述保持一致。
(二)关于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明确“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强调律师行业党委对律师协会的领导关系,明确律师协会党建工作职责。
增加“个人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当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团体会员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一方面是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明确对党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增加“个人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或者团体会员设立党的组织的,本会应当建议其所属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有利于强化党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三)关于体现北京特色和首善标准
增加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建职责方面成绩突出的”“为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和地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四种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的情形,以引领和激励广大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首都律师队伍,充分体现北京特色和首善标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增加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等条款,以符合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规定要求。
经过分组讨论和审议表决程序,与会代表于当天下午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高子程会长表示,本次北京律协章程修改工作正处于首都律师事业蓬勃发展的关键时刻,北京律协将以首善的标准和效率,首善的觉悟和特色,通过修改章程并贯彻落实,体现首都律师行业的四个意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过程中,积极主动发挥不可替代的表率作用,牢牢把握北京律师行业新的历史方位,进一步加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力度,为新时代法治北京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