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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 纳闽金融牌照之基金管理牌照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天兵

  纳闽基金管理是提供等价有偿管理服务的人员,服务范围包括投资建议,或针对投资证券提供行政服务,包括证券交易。无需本地马来西亚人参与,100%外籍人士拥有。纳闽基金管理人如从事伊斯兰基金管理业务,其运营还应当遵从伊斯兰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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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闽岛公司旗下的纳闽基金管理持照可执行以下活动:

  A.管理服务

  代表客户代理或提出代理其投资组合,证券投资组合包括国内基金,以及任何来自国际证监会( IOSCO)成员国家并已取得其所在国监管部门批准的基金。

  管理收购或处理包括基金在内的证券投资组合(包括任何来自囯际证监会( IOSCO)成员囯家并已取得其所在国监管部门批准的基金)。

  管理客户的委托账户,包括纳闽公司共同基金。

  B.投资咨询

  ※ 基于客户的投资目标及财务状况,分析证券并作出投资推荐;

  ※ 提供证券相关建议,如发行或公布研究报告和分析等;

  ※ 为企业客户提供公司理财和财务计划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服务。

  C.行政服务

  代表客户向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 Labuan FSA)提交证券相关文件,包括发行等同于招股书文件在内的任何必需的报告。

  D.证券交易

  ※ 双向报价和证券交易;

  ※ 安排证券买卖,包括未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公开交易、而由客户发行、属于客户或代表客户的证券;

  ※ 认购证券,以及在认购以外增发与其财政资源相称的证券;

  ※ 其他由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授权的证券交易。

  所有认证的纳闽基金管理人从事的业务都被视作交易业务,因此其所得税为每个审计账户的3%。对于所受损失不予收税。每年需提交审计报告,年报告日期止于12月3日。税务归档时间为每年的5月31号。如果公司面临损失则不需要交税。马来西亚纳纳闽与70多个国家签署了双重征税协议,有利于国际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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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闽基金管理申请资格:

  1.  相关学历与证书;

  2.  3年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3.  被批准的资金管理牌照或囯际证监会( IOSCO)成员;

  4.  商业计划书;

  5.  资信人员推荐信;

  6.  公司财务报表;

  7.  基金经理业务行为准则副本。

  纳闽基金管理申请需要

  1.  面试;

  2.  牌照获批后,在当地银行开户并存入一定金额的实收资本;

  3.  在纳闽设立实体办公室。

  另外,申请者还必须提供

  1.涵盖商业目的、欲提供的服务类型、目标市场、三年营收预测、人力资源的商业计划书,包括针对持股比例的公司股权结构;

  2.所有主要员工的简历以及学历证书;

  3.资信人员的推荐信,以及能够证明其为适当人选的相关文件;

  4.能够体现公司具备足够财政资源以及持续资金支持的个人财务报表;

  5.公司必须至少有两名董事。

  根据每次申请,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可能要求提供额外信息及文件,以加快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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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闽基金管理公司运营要求如下

  1.需保持实收资本在整个运营期间不因30万令吉以上(或等值的任何外币)的损失而受损。如纳闽基金管理人拥有超过1.5亿令吉的资产管理规模(AUM),则必须保持相当于1.5亿令吉以上资产管理规模0.2%的额外资本。

  2.在整个运营期间需保持专业赔偿保险政策覆盖不低于100万令吉或等值的任何外币;

  3.需维持在纳闽岛注册的办事处,并确保业务必须位于、来自或通过纳闽岛。

  4.需确保纳闽基金管理人符合职责规定,包括隔离客户资产;

  5.需为其运营、合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建立起适当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包括业务连续性计划。这些必须定期接受审查,以确保其持续恰当、相关和谨慎。

  6.确保落实恰当的政策和程序,以保证良好的合规框架,保障客户的利益;

  7.委任经批准的审计师开展对账目的年度审计,并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提交审计结果;

  8.以除马来西亚令吉以外的任何外币开展业务,令吉仅能支付开销;

  9.根据与基金管理策略相关的风险偏好或承受能力,确保其风险管理计划还明确规定了以维持其运营业务的金融要求。这一点需至少要每年进行审查,确保与其商业计划一致;

  10.在身份、业务地点或办事处位于纳间岛以内或以外、基金管理人所有权以及控股发生变化时,需获得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事先批准;

  11.在任何架构文件或商业计划发生任何修改或变更时,需以书面形式于30天内通知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

  12.合理谨慎地组织、负责有效地控制其事务,有足够的风险管理和监控体系;

  13.建立适当的合规机制,以确保其业务符合闽金融服务管理局不时发出的相关指令、指南和报告要求;

  14.确保遵守与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 Labuan ibach相关的《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指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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