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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企查查竟无视法院禁令?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问天

  近几年来,群众对抄袭类事件的敏感程度逐渐上升,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类事件造成的影响正在反馈到我们的社会当中。虽然近几年来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大幅上升,但是仍有一些喜欢“坐享其成”的企业,不想通过努力得到成果而想着“抄捷径”,甚至屡教不改。

  2020年4月8日,海淀法院对“企查查”运营者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朗动公司)作出禁令,要求朗动公司立即停止在“企查查”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使用“查公司 查老板 查关系”(简称“三查”)广告语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其实,天眼查对于企查查抄袭的维权行动,其实早就在去年就已经开始了,2019年7月,天眼查因企查查长期有意冒用其品牌广告语,起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

  起诉的起因是:

  1、企查查在广告宣传中直接抄用天眼查花巨资宣传的“查企业 查老板 查关系”,而不正当竞争是如何构成的呢?在商业信息查询领域,天眼查在多项数据指标中遥遥领先,即便是在起诉的前一的月,也就是2019年6月,天眼查的月活跃用户量也是企查查6.38倍。

  2、此次天眼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诸法律,确实可以说是一场“尊严之战”,对竞争对手如此明目张胆的抄袭忍无可忍,再不做出任何反击恐怕以后对方会得寸进尺。

  在起诉书中,天眼查提交给法院的有据可查的损失就已经超过500万。而自起诉以来10个月时间里,企查查的广告依旧铺天盖地,天眼查在这段时间里因企查查的“混淆宣传”而导致用户的误认等,受到的损失或过亿。

  企查查的恶劣行为已经对天眼查方造成极大的影响,但在组织听证过程中,企查查抗辩称“三查”系描述产品和服务功能的有限表达,天眼查对其不享有权益基础,双方广告画面完全不同,不会使用户产生混淆等。但是事实上,我们在社交软件里却仍然会看到很多人将“企查查”误认为“天眼查”。

  以此可见,有相当多的普通群众因为企查查的混淆宣传而对企查查和天眼查两家公司产生误认。而企查查在法院的抗辩居然声称“不会使用户产生混淆”,实在是无稽之谈。

  企查查究根结底为何要抄袭天眼查,还是因为自身企业实力不足,据QuestMobile数据显示,天眼查活跃用户量保持在千万级水平,并长期是企查查3倍以上。即使是2020年春节低谷期,天眼查月活用户为865万,是企查查的3.63倍。就在春节前,天眼查的月活用户甚至比企查查多了820万。

  在这种实力悬殊的对比下,企查查试图采用“蹭快车”的行为,企图钻“法律的空子”来让自己得到快速发展,这种行为不由得让人鄙夷,并且天眼查在实际的用户体验上也是做的很到位的,一些网友看法:

  其实这次企查查的抄袭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在2019年4月25日,一条微博信息显示,在日前举办的全国信用APP大赛评选现场,工商信息查询类企业企查查CEO杨京展示了一项自称为完全自主研发的“AI+GPU”图像处理技术。

  然而,杨京演示的技术和一家名为香侬科技的企业在官网展示的技术完全一样,甚至连跳动的字符节奏都相同。

  法院为什么会发布禁令呢?海淀法院的官方公众号认为:本案诉讼禁令的作出明确了特定广告语作为商业标识的可保护性,及时遏制了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不当行为,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将成为类似案件的重要案例。也就是说,为了避免企查查继续时使用天眼查的标语而继续对天眼查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表明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态度。

  企查查在记者的采访中表示:法务会向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尽管法院在4月8日声明禁令“立即生效”,并且裁定书上明确表示“本裁定立即执行,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企查查官方网站在4月13日仍仍然是大摇大摆的使用着天眼查的“三查”广告标语。

  企查查的这种公然无视法院禁令的行为,在法院施行禁令之后不服从,不作为的态度。一方面挑战了法律的威严,而另外一方面仍然在对受害者天眼查继续形成损害。如果连法院的裁定都不听从,企业维权将何去何从?

  虽然市场如战场,但是如企查查这般直接将其他企业含有企业特色的标语直接照搬,不尊重其他企业对创新意识的认可。并且被多次爆料抄袭事件,对于法院的“立即执行”要求也熟视无睹,可谓是丧心病狂。

  企查查的行为不仅表示了自身商业道德的缺失,对整个行业间的公平竞争也会产生莫大的影响。试问,如果大家都可以随便抄袭别人的创意,如果自己沥尽心血做创新创意还要承担被“无成本”抄袭的风险,那么谁还会去坚持创新?市场的走向又如何稳定?

  如果企查查在法院已经发布禁令执行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听从、不作为,那么最终迎来的只会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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