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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发生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及新修大堤埋树的真实事件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小仙女

  我叫史明星,今年67岁,是辽宁省新民市史明星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作为一名领着家乡人脱贫致富的老共产党员,我和乡亲们都对我们赖以生存、致富的柳河充满感情。

  2019年6月,辽宁省新民市水利局擅自批准施工单位在我承包的150多亩林地内取土,致使150多亩林地成为三米多深沟壑,4000多棵松树被毁灭,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经济损失伍佰多万元。

  我承包的林地是在新民市周坨子河道管理所承包,承包期限为50年,自2003年12月31日至2053年12月31日止。

  2019年6月辽宁省新民市水利局在未向我支付补偿费的情况下擅自批准辽宁省沈阳市中联建设公司、新民金缘水利水建工程公司等四家施工单位在我的承包地内取土。据现场观察,我承包的林地被盗挖的坑深达三米多,直至挖出水源,蓝蓝的水在深坑里荡漾,150多亩林地范围内被盗挖的“千疮百孔”,如同养鱼池和航道遍布在林地内。放眼望去,林地被盗挖的土坯陡峭如柱。按照设计修筑大堤取土地点在河槽内,可新民市水利局擅自批准施工单位在我承包的林地内取土。我承包的林地发包方是新民市周坨子河道管理所,他的上级是新民市水利局。如今形成了水利部门一手收取我的承包费,一手批准施工单位在我承包的林地挖沙取土。我投资100多万元购买了由国家林科院研究的新品种缤柳苗木,计划在这150多亩林地上育苗,由于林地被毁没有育苗土地,无奈价值100多万元的缤柳苗只能在家堆放后干枯死。

  最值得一提的是:我承包的荒滩地上矗立着一块石碑(照片附后),碑文刻有“沈阳市义务植树碳汇储备林”,石碑背面记载着“2014年3月11日首届沈阳市绿美沈阳低碳行动全民碳林义务植树项目正式启动,有7家企业218个市民到现场通过网络捐资购买了2车低碳储备苗履行植树义务,本次活动收到捐赠款58800元,造碳林100亩,植树1万株。”自2014年3月11日我一直看护和浇灌这些树木,截至目前每棵松树高约2.5米至3米,每棵价值1000多元,新民市水利局擅自批准施工单位用铲车将4000多棵松树采取埋压的方式将这些树木故意捣毁埋在新修柳河大堤底下(照片附后)。

  修柳河大堤施工单位毁我林地、树木,我有1973年新民县(市)刘屯工区资源图为证,有新民市林业局、新民市机械林场、新民市周坨子镇人民政 府与我签署的承包林地合同为证,毁树林地是周坨子乡安坨子村的荒地。根据资源图纸证明我承包的150多亩河滩地使用用途为林地,被毁灭的4000多棵松树为我承包的土地,与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无纠纷,地类性质和产权清楚。

  众所周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挖沙、取土或者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10亩以上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40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以上损坏林地数量达20亩以上,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辽宁省新民市水利局非法批准施工方在我的承包林地内挖沙、取土,造成150多亩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国家设立“植树节”号召公民义务植树,可人民群众义务植树后4000多棵松树被故意毁坏埋在新修柳河大堤底下。毁地、毁树给我造成损失高达伍佰多万元,我要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水利局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费。截至现在辽宁省新民市委、市政 府对这起重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仍未进行查处解决。

  各大央视记者及各大网络记者

  我要向您反映和求援的是:毁地、毁树的问题还没得到解决,新民市市委市政 府2021年5月25日就在柳河大堤零点处我承包的林地内,我和家人被新民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和新民市政 府执法大队殴打了。甚至连我的女儿和小外孙都没逃过去。我至今还躺在医院里。我诚恳地希望,在媒体的关注下,能得到了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2021年5月25日10点45分,我带领家人、亲友到柳河大堤零点处自己承包的林地里给春季栽的杨树防虫、去孽。我看到了一伙农民工拿着铁锹在大堤零点等待施工,随后修堤的第十八工程队负责人郑州来到大堤零点处,准备施工。我说你们不能干。你们2019年春修柳河大堤,破坏我的林地、毁树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呢,等你们把问题解决完事后再施工也不迟。我女儿当时报了110,周坨子派出所3名干警来到了现场。同时,水利局4台执法车、10多人由河务处副处长程喜民带队来到现场;随后,又来了一台新民市执法车,下来10多个人,带队的是执法大队的大队长柏林,指挥农民工大堤施工。

  我又去制止……

  这件事有个前情是,2019年新民水利局第17标段、18标段、20标段、21标段工程队修柳河大堤,挖毁我承包的林地158亩,毁我承包大堤零点的林地松树4000多棵。当时也报了110,有出警执法记录仪、我个人拍的照片为证,有17标段施工队现场负责人郑州、18标段工程队负责人鲁志新写的毁地承认书为证。

  为了加快修柳河大堤进度,水利局局长符铁良来找我,说:“老史,你就叫他们拉吧,国家工程还能差你钱。我说国家修柳河大堤我支持,利国利民,你们修柳河大堤在我林地里拉土,毁坏树木,你们告诉谁了?这是我合法承包的林地和树木都让你们破坏了,这是犯法的!后来,符局长当时口头答应给我每亩林地补偿600元,说:“工程队挖毁你的林地给你地钱,毁你树给你树钱,你叫他们施工队施工吧,补偿的事你来找我。”就这样,修柳河大堤的17、18、20、21标段工程队都在我承包林地里拉的土,毁坏松树4000多棵、杨树190多棵、火炬树200多棵。而第19标段工程队按辽宁省水利厅文件要求在柳河河槽内拉的土没挖我承包的林地一锹土。

  柳河大堤整体工程完工后,2020年10月我去新民市水利局找符局长谈解决毁树、毁地补偿的事,还告诉他说第18标段工程队把毁掉的松树都埋在新修大堤底下了,将来树烂了大堤坍塌决口会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符局长没把我提的建议当回事。此后我又多次找符局长,他说向市政 府汇报了补偿的事,由市政 府副市长郭浩然、水利局局长符铁良和周坨子镇党委书记王连秋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我找符铁良、王连秋谈了两次,可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从2019年春修柳河大堤到2021年,3年多过去了,我找到很多部门,可毁树、毁地事件始终没得到解决。

  为了早点解决问题,我和我老伴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守堤。新民市水利局来四次施工,我和我老伴都不让干,每次都报110出警。警察说你们施工队把人家林地和树木都毁坏了,我们出过警到现场,问题你们给解决了吗?赶紧叫市政 府、水利局给解决问题,给老大爷老大娘一个说法,我每次出警都看到老大娘在柳河大堤上守堤,太可怜了。2020年11月,我老伴在守堤时总想毁地、毁树问题得不到解决,积郁成疾两年多,被气死在大堤上。

  2021年5月25日15点30分,现场不光有新民市执法大队5台执法车,还有一台救护车。他们说今天必须得施工,我说你们不能修,我解决了问题再施工。另外,新修的柳河大堤存在着质量问题。

  可是,执法人员二话没说,先将我和家人亲友的手机抢走,强行让施工队干活。我和两个女儿上前阻止,我两个女儿都抱个1岁多大的孩子。他们把我们全部打倒,1岁大的孩子都没放过,其他帮我干活的亲友也未能幸免。史明艳75岁,被打得头部、腰部都被踢受伤,直不起腰来,头部起鸡蛋大包。杨国财70岁、张文海73岁,两名共产党员,身上多处淤清,史明彪65岁,多处淤清。郑泽义45岁、史晓兵45岁,也被殴打的浑身多处伤。我这7位亲友是帮我给林地防虫、去孽,全部被殴打致伤。

  我说,这是法治社会,有问题不给解决问题,反而你们还打人,这不是犯法吗?可是,10多个执法人员把我打倒后,又拳打脚踢我的头部、胸部,殴打半个多小时。我头部流血,还呕吐、耳聋、眼睛看不清楚,身上多处瘀紫。最可恨的是,我的两个女儿都抱着1岁大的孩子,和他们理论,也被他们打倒多次,全身多处皮裂多处淤青出血,两个1岁的孩子头部被打伤成蛋黄大的包,哇哇大哭。110出警的3名民警没有一人上前制止,事后我去当地派出所立案,当地派出所给我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呼吁央视媒体、各大法治网络记者报道此事件引起各级政 府及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这起案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赔偿损失,整顿新民市水利局、新民市政 府执法大队人员暴力执法行为,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受害求助人:史明星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CHGDCBO05522PH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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