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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学子普法三下乡:行动“典”亮法治明灯,实践淬炼青春底色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静文

  近日,石河子大学法学院赴第四师伊宁垦区69、78团普法宣传社会实践团成员在胡永平、冯亚雯两位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第四师伊宁垦区69、78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为期12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实践以民法典宣讲为主线,同时开展了法律咨询、拜访抗美援朝老兵、参观伊宁烈士陵园、林则徐纪念馆、庭审观摩等众多活动。实践时间虽短,却给服务团成员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对于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队长王乐乐这样说:回想着在“塞外江南”伊犁为期十二天的旅程,很多事情的具体经过都开始模糊了,唯余几个瞬间,在脑海里依旧清晰。它们在我的回忆中不断地被润色,以更加绚丽的色彩斑斓了专属于伊宁垦区69团、78团普法宣传社会实践队的夏天。

  抗美援朝老兵孙金彦胸前的徽章是记忆里的那抹红。老兵孙金彦的祖籍在河南南阳,15岁时在湖南永顺县参军,曾参加过解放大西南、湘西剿匪等战役。1951年3月参加抗美援朝第五次战役,随后参加了粉碎美国立秋发动的秋季攻势。1953年7月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随部队撤回至广西桂林,1961年转业来到兵团第四师69团,在祖国的西部边陲扛起守护边疆的职责使命。自从来到伊宁垦区69团后,他一如既往地发扬革命先辈精神,退休后自觉担任社区的宣传员,向邻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退伍不褪色”,坚守一名老兵、老党员的初心。“我已经老了,不能再为国家做贡献,但你们还年轻,你们还可以为建设国家做出贡献,应该保有朝气与干劲儿继续奋斗。”孙金彦爷爷的谆谆教诲像一双苍老却温暖有力的大手,抚上头顶,我脑海中对那抹中国红的信仰愈加清晰坚定。

图为服务团成员和胡永平、冯亚雯老师与抗美援朝老兵孙金彦亲切交谈

  林则徐纪念馆的墙壁是记忆里的那抹黄。林则徐一生命运多舛,宦海沉浮;以民族之气节禁烟抗英却屡遭诬陷;有拳拳报国之心却多次被贬,甚至在花甲之年被流放边疆。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林则徐始终胸怀大义——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英雄暮年,壮心不已。在人生的低谷里,他活出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开荒囤田,兴修水利,戍边新疆,造福万民。他开荒屯田扬起的黄土,在空气中一遍遍书写着八个大字:“越是艰难,越要坚持”。

  劳动模范胡明大棚下的温室瓜果是记忆里的那抹绿。烈日当空,胡明在葡萄园里劳作,一俯一仰间青嫩的藤蔓爬满葡萄架、茁壮的果树苗铺满丘丘方田。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脸颊滴入水中,激起一丝涟漪,留下片刻痕迹。“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搞农业,我的水果大棚种植技术也不知传给谁。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希望随着祖国农业产业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愿意投入到农业种植中,也希望国家可以培育出更多的种植人才、技术人才,推动技术赋能、科技引领的智慧农业蓬勃发展。”胡明在这片沃野上留下了辛勤劳作的汗水、对从事农业不易的理解以及在播撒下希望后的期许。

  伊宁烈士陵园的纪念碑是记忆里的那抹灰。回顾往昔峥嵘岁月,烈士们用血与肉筑起了与反动势力斗争的坚固长城,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大无畏与献身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激励,警醒着当地人民不断拼搏进取,为国建设。碑壁上的题词,赞扬着烈士们在革命史册中永垂不朽的功绩。一切的一切,都在激励我在今后的学业中发扬先烈们勇往直前、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大无畏精神,树立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要在实现自己小目标的基础上,心怀国家,担起祖国建设者与接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69、78团浮动着白云的蓝天是记忆里的那抹同心蓝。当会议室的放映幕布上呈现一个个民法典的法律条文时,职工们认真地倾听着成员们的宣讲;当队员们声情并茂地演绎着普法小品的精彩剧情时,职工群众纯真的笑容在刹那间绽放。正处农忙时节,团队每次宣讲都需要尽可能地简洁,但每次宣讲产生的影响却是十分深远的,每位职工群众听取一次宣讲,就能够多学到一些法律知识,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力量强大一分。我想这个夏天对于我们来说,都是特别的,因为我们都将永远记得,曾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一朵云推动了另一朵云,一棵树摇曳了另一棵树,一个灵魂温暖了另一个灵魂。

  是瞬间,也是永恒。2023年的夏天,属于伊宁垦区69团、78团普法宣传社会实践队的独家故事在我心中永远不会落幕。我会记得故事里的我们曾· 并肩走过稻禾青嫩的田野,仰望过的缀满繁星的夜空,会记得一同挥洒过青春的汗水,感受过巷陌间穿堂而过的风。我们曾用双脚丈量过伊犁的土地,用双耳倾听过职工群众的声音,我们用行动书写在这里的故事,风会继续替我们吟颂。

  服务团成员黄子轩这样说:伊宁垦区法院墙上的大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狠狠地刻在了我心上。我想,这就是我们三下乡团队此次前来的意义,同样也是每个法律工作者毕生追求的目标。

  能通过潜移默化的浸润,让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能把个人际遇融入时代发展大局,将青春献给祖国,是我无上的荣光。作为石河子大学法学院赴伊宁垦区69团、78团普法宣传社会实践服务团的一员,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伊宁开展为期12日的社会实践活动,同团队成员一同努力为当地居民提供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讲好案例故事,生动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前期细致的调研,我们深入当地基层连队,就群众所关切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民间借贷、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普法宣传与咨询。如何把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表述,这对于还是学生的我们是不小的挑战。对此,我们采用了PPT宣讲与普法小品剧表演相结合的形式,让群众在跌宕起伏的故事和表演中获得对法律最直接的感知与认识,让法律宣传告别枯燥说教的形式,不断深入人心。

  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也逐渐感受到当地团场、司法所、社区等对普法做出的在自身能力所及范围内的最大努力,在开展普法活动时,有时会碰到参与活动的居民人数不多的时候,我总爱说,这是当地已经开展的普法效果好的结果。我同样感受到了当地群众对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努力,他们珍视民族团结,他们眼中有光、心中有梦。

  我们总被别人告知:“法律和现实有太多的背道而驰”“普法宣传并非一蹴而就,一两次没有太大用处”……但是我仍然坚信法律始终代表着社会上普遍的公平正义。普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更需要长期坚持。弘扬法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任重而道远。无论如何,我会一直在路上。

  “广大青年不要惧风雨、勇挑重担,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作为法学院学子,我会以担当之责、严实之态、奋进之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实践能力,时刻准备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图为服务团成员在第四师69团芙蓉社区为普法宣讲活动作主持

  服务团成员刘正喆这样说:暑期"三下乡"的短短几天,普法宣讲《民法典》、下乡走访劳动模范、调研垦区法院、参观红色纪念馆……这些过程的点点滴滴,依旧历历在目,却无法用笔一一记录。

  “纸上得来总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基层社会实践,遇到过很多问题,在接过一些“烫手的山芋”,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接触到实际之后,发现了自己认知上存在的不足,其与实践还有一段距离。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无穷的力量。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会与当地群众产生分歧,也会遇到群众对我们信任不足的情况。我们积极沟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求同存异,干实事,不空谈,以实际行动获得他们的信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扑下身子、迈开步子、走出院子、到田间地头、市场社区亲身体验。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真正摸实摸透一线情况的重要性是我们在此次实践活动获得的深刻感悟。立足实际考虑问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真正让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把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统一起来,确保解决问题有办法、实践服务有实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短暂的暑期实践对我今后走向社会以及对自己的发展方向有着很大助益。“真理来源于实践,实践出真知”,在社会实践中,我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社会实践真正地相结合。社会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持之以恒投入于实践之中,在实践中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真正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积极投身基层实践,在扎扎实实的实践服务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和社会阅历,加深自己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认识,发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从而在我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加以弥补,促进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

  服务团成员李子芾这样说:2023年7月5日,我的大一学年正式落幕,当晚,我就马不停蹄地坐上石河子前往伊宁的火车,与服务团的两位老师、六位同学开启暑期三下乡活动。

图为服务团成员在第四师78团演绎普法小品剧《两份遗嘱》

  此次三下乡的主要任务是普法宣传,实践第一天,我们与伊犁垦区人民法院及69团、78团司法所取得联系,以便后续服务得以顺利开展。普法宣传,宣传什么,如何宣传,是我们团队从项目立项至落地过程中始终思考的问题。最终,我们在众多法规律令中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蓝本,普及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民法典精神送入千家万户。在宣传方式上,除传统的普法讲座外,我们精心筹备了普法小品剧、普法三句半和现场法律咨询,以期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取得理想的普法宣传效果。

  文字:王乐乐

  图片:李子芾 黄子轩 王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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