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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活:月入7000,缴税1120不能让外卖骑手流汗又流泪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lin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中最新的劳务个税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20000元以下,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0。即每月收入7000元的外卖骑手,需要缴纳劳务个税1120元,这是大部分外卖骑手难以承受之重。

好活:月入7000,缴税1120不能让外卖骑手流汗又流泪

  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各种类型的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的劳动纠纷。比如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仲裁与外卖平台代理商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及赔偿;也有外卖骑手投诉与平台之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的问题。由于如今新兴行业的权益保障还处于法律边缘,界限模糊,各地判决不一,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法律界的热门话题。

  而外卖平台或第三方合作商与外卖骑手之间,大部分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据某外卖平台第三方合作商透露,“由于人力成本高速上涨,外卖平台下发的外卖配送费用有固定标准,公司盈利十分微薄,还要支付大量人员管理成本,如果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企业就用不起人,这个行业也就没法做了。”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程小勇认为,面对共享经济这样的新经济业态,不能过多地套用标准的“劳动关系”,也不能轻易确认劳动关系,“收得太紧,这个行业都没有了,别说维权了;太松,劳动者的保护又会成为一道难题。”

好活:月入7000,缴税1120不能让外卖骑手流汗又流泪

  针对共享经济新经济业态的劳动纠纷问题,“好活”提出了合法合规灵活用工&财税优化解决方案。好活通过帮助外卖骑手全程电子化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商事主体),形成外卖平台或第三方合作商发活、个体工商户接活,好活平台精准匹配,达成三者的商事合作。在不突破现有法律基础上,让外卖平台可以合法合规的用工,同时,不大幅度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外卖骑手也将享受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月收入3万以下免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需要缴纳高额的个税。

  在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方面,一方面好活提供专业的第三方社保通道,让外卖骑手可以按需在原籍或务工地缴纳社保,保障基本权益。另一方面,好活为外卖骑手提供专业的商业保险对接通道,让外卖骑手可以无后顾之忧。

  新业态、新监管。好活为政府设计建立大数据协同监管平台,将平台中的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等数据,全部公开透明展现给政府工商、税务、人社等职能部门,与政府协同监管,最终探索出一条“既让新兴业态享受创新红利,也不让共享经济成为法外之地”的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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