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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才律师:杜绝冤假错案胜过纠正冤假错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小仙女

何正才律师:杜绝冤假错案胜过纠正冤假错案

——记湖南首例知识产权案件的存疑不诉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开放格局的全面深化,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司法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但与此同时,也应避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矫枉过正”。

  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条文不断完善,解释说明不断更新。一时间,纠正冤假错案,让迟到的正义回归成为了法律界的一股潮流。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项尚属“年轻”的司法实践内容,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应比纠正更为重要。上海汉盛(长沙)律师事务所何正才律师表示,这起湖南省首例知识产权案件的存疑不诉,正是杜绝冤假错案在该领域发生的一个实证,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矫枉过正”有着警示意义,在当下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的今天,有着更为显著的司法借鉴作用。

  据悉,在该案中,嫌疑人王某因涉 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15年5月12日被侦查机关刑事立案。此案从举报人(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到到2019年7月2日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历时4年有余,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何正才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走访了解有关行业的相关技术信息、调取审阅了整个涉诉案件卷宗后才得以真相大白。最终,案件以公诉机关不起诉嫌疑人王某等人而落下帷幕。

  提起这起案件,何正才律师说道:“我们律师团队坚定信念、坚信法律并通过七份鉴定书、十一份公证书及五份辩护意见书等共计约五十万字的材料,终于推翻了侦查机关作为有罪证据的鉴定,公诉机关在经过专业、审慎的检委会后 ,最终作出侦查机关的证据不被釆信才得以令嫌疑人不被起诉。”

  为了辨别清楚侦查机关递交的非公知鉴定意见书和查新检索报告是否真实、可信,何正才律师团队不辞劳苦,奔波于嫌疑人王某等人和旋挖钻机零部件采购商之间,本没有旋挖钻机相关专业知识的律师团队通过日夜学习,了解相关领域专业技术,通过将嫌疑人王某和举报人之间关于动力头补油技术及其生产的旋挖钻机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对比、分析后,发现了侦查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的的过程中材料不够真实、鉴定意见虚论高议、空洞无物、张冠李戴等严重问题,并从逻辑上反推说明了嫌疑人王某不存在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其中的难点在于对举报人所谓商业秘密密点的逐一排除和商业秘密特征的确定。举报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确实被王某等人侵犯,多次更换指控,并在发现自己技术权利人举证不利的情况下强行拆分成新技术密点再次举证,发现举证技术材料实际已经公开又进行书证上的人为涂改,发现技术占比太低可能造成定损不够又编造技术研发投入资金占比,发现一张图纸证明力不够就提供两个机型的图纸合并来举证对方一个部件,发现不能自圆其说了又堆砌无关材料牵强附会。何正才律师通过事实还原,用事实举例、技术对比以及从举报人的材料中发现矛盾等种种方法,重点指出了侦查机关委托的鉴定存在鉴定检材未审计、鉴定依据不充足、鉴定方法不科学等严重问题,公诉机关采纳了上述意见,才得以使王某等人昭雪天下。

  案后,何正才说:“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其不具备排他性。但其特征证据规则要求亦非常严谨,绝不是简单的换个名字或概念并以此为分割查新范围导致鉴定为非公知就一定是商业秘密,不是形式上的设置一个保密规定围个栅栏就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也不能断章取义或扭曲某个当事人职务的行为事实就定义为侵犯行为客观事实,更不能因为各自自身研发做成相似的部件或者运用了同样技术就是侵犯了技术秘密。”他表示,此案作为湖南首例知识产权案件的存疑不诉的案件,在当下这个知识产权意识集中爆发的时间节点颇有意义,其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矫枉过正”提供了司法实践,为避免该领域的冤假错案产生提供了历史案例。未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升级,知识产权也会得到社会各阶层越来越多的关注,类似于此案的司法纠纷将会不断上演。可以预见的是,何正才律师为此案作出的努力将会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在该领域内的发生概率,避免走上“先犯错,后纠错”的司法实践老路。

【律师简介】

  湖南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

  何正才律师:上海汉盛(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度湖南省最受欢迎中小企业服务专家

  2017年度《中国法律年鉴》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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