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企业 • 正文

二审改判难度极大,这起诈骗案如何成功改判?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rui

  刑事二审改判在司法实践中难度极大,尤其是涉及罪名变更,需要精准把握法律定性与证据。本案上诉人樊 XX 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一审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胡国庆律师在二审中通过精准的定性分析,抓住"非法占有目的"与"利用职务便利"两个核心争议点,成功将罪名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使刑期大幅降低。本文解析这起案件如何成功改判。

  一、案情简介

  这起案件由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樊 XX 一审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樊 XX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一审认定其构成诈骗罪。胡国庆律师与团队律师介入二审程序后,通过详尽的阅卷和调查,发现案件定性存在重大偏差。

  二、争议焦点

  胡国庆律师接手后,通过详尽的阅卷和调查,把辩护重点锁定在两个定性问题上:

  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收受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便利"。

  二审要成功改判,必须从这两个根本要件上找到一审定性站不住脚的地方。

  三、辩护策略

  针对上述焦点,胡国庆律师提出:当事人作为代理方,虽行为违规,但其收取的款项性质属于行业内的"预收代理费"或"保证金",且客观上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务条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力证本案应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向法庭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申请调取相关行业规范及资金流向证据。

  四、裁判结果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胡国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原判定性错误,上诉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非诈骗罪,依法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五、律师点评

  这起案件的成功改判,靠的是精准的法律定性分析与扎实的证据。难点在于二审改判本就不易,且案件涉及招投标领域的复杂法律关系。本案的突破,在于回到"非法占有目的"与"利用职务便利"两个根本要件上,用法律意见书与行业规范、资金流向证据,把"行为不构成诈骗、应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证清楚。论证有据、证据扎实,改判便有了坚实基础。

  常见问题

  问:什么情况下二审有可能改判?

  一审在罪名定性、量刑情节或事实认定上存在偏差,或者出现新证据,都可能成为二审改判的切入点。其中重罪改轻罪、刑期下调是较常见的改判方向。

  问:诈骗罪在什么条件下会改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当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收受财物与其职务行为相关、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换取利益时,原诈骗罪的定性可能被纠正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问:招投标领域收受财物,定性为什么复杂?

  因为涉及款项性质、职务关系、行业惯例等多重事实,需结合合同、往来记录、资金流向、行业规范等综合判断行为属于骗取还是利用职务收受,定性争议较大。

  承办律师

  胡国庆

  身份: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执业证号:11101201210674094

  执业律所: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申诉、民商事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及案件公开信息整理,姓氏已作脱敏处理(XX),内容仅供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