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狂饮三斤白酒 醉驾路边车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安然)通州法院上午通报,一名血液酒精含量高达411.5mg/100ml的酒驾者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此人喝高了之后,莫名其妙地上了一辆路边停放的汽车,开出去没多久就撞了。 2月6日下午4点左右,车主张某将车停放在通州区宋庄镇的一条路边,准备去旁边饭店打点水喝。由于要离开的时间不长,张某没有将车熄火,车钥匙也插在车上没有拔下来。 刚进饭店,他忽然发现车被人开走了。张某马上追出来,这辆车刚开出没多久,就撞上了一辆越野车,车内司机是一名陌生男子,早已就醉成了一摊泥。张某赶紧将他控制在车内并迅速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被抓男子王某29岁,去年7月曾因寻衅滋事被通州分局行政拘留十四日,并没有考过驾照。案发时,王某和朋友小聚,从上午11时喝到下午4时,喝了将近三斤牛栏山白酒。饭局结束后,强打精神的王某欲打车回家,看到张某停在路边的汽车,鬼使神差地上了车,等了一会儿司机没来,就径直发动汽车。 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411.5mg/100ml。2月28日,通州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