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2月26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6日发布,截至12月6日,该省共明确五级河长62729名。全面加快河湖库渠水环境的治理和水生态修复,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介绍,一年来,云南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齐头并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真抓实干,完成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工作。 全省建立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省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执行副组长由省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水利的副省长分别担任,州(市)、县(市、区)也分别参照设立了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河长体系。截至12月6日,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共明确河长62729名,其中省级16名,州市464名,县(市、区)5968名,乡(镇、街道)21543名,村(社区)34738名。各级总河长、河长相继巡河,全省各级河长巡河达267137次,较好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一些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一些黑臭水体的治理取得立竿见影之效。 刘刚说,各地在构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的同时,围绕河长制的六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河湖库渠治理和管护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实施《云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加快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村庄“七改三清”行动等活动,全面加快河湖库渠水环境的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全省河湖库渠面貌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河湖库渠保护意识明显提高,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刘刚表示,下一步,该省将全面贯彻《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湖联合执法等工作。认真组织各地区总结经验成效,树立一批河(湖)长制先进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河(湖),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群众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湖)长工作新格局。(完)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