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飒沓如流星”的侠客,如果不是心怀大义,不会手提三尺青锋为国为民;一位妙语连珠的律师,如果不是满身侠骨,不会在法庭上正气凛然维护底层百姓的尊严。
这两个看似毫无关系的行当,却有着相同的内在逻辑,在宋绍富这里,这个逻辑叫做:“公平正义”。这个看似极其抽象的词汇,从宋绍富板正的西装革履间渗出,让人感到法律的威严。年过花甲的他一脸慈善,满头的白发让人觉得他只是一位普通的老者,这样的形象与他谈话间透露出的“侠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可能真正的侠者并不像人们平时想象的英姿勃发,也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反差才让宋绍富能在墨守成规的法律界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别树一帜,与众不同。 在法庭下,他会像一位学者一样,刻苦研究,仔细钻研证据细节,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在法庭上,他又化身一名“武林高手”,将手中的证据啸成一股剑气,语气凌厉,一招制敌,令人击节称赞。现如今,他要将这种“侠骨”传授给律师事务所里的所有律师,助力这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
初心不改,坚持从法之路 宋绍富本来是一位航天工程师。作为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理工科大学生,考取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航空发动机控制工程专业的他,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工作,单位是航天部下属的一个研究所。 但宋绍富有一个很显著的性格特点,就是无论做什么都充满着火一样的激情。这让他在强调创新的研究院显得有些“拘谨”。“就算是做一位工程师,我也可能只是一位合格的‘匠人’。”宋绍富说。 不甘平庸的他后来在一个机缘巧合下被借调进而进入了一种“带职下海”状态,回到家乡辽宁一家生产耐酸泵的企业当了三年的厂长。据他回忆,在这家耐酸泵企业中,有一位法律顾问,经过这位法律顾问的介绍宋绍富参加了一个法律硕士的学习班,凭借着在大学前从事过两年公社人民保卫组(‘文革’时期的地方公安组织)的工作经验,再加上他自身认真刻苦的性格特点,宋绍富很快就在班里脱颖而出,成为了当时的法律“学霸”。 1994年,宋绍富取得了研究生学历,1995年他以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律师执业资格。 说起对法律的“情有独钟”,宋绍富认为这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情。就好像谈恋爱一样,无论你在找到真正适合你的人之前经历了多少次恋情,你都不会在意,也不会着急,因为自己知道这是缘分未到,一旦适合你的人真正出现在你的面前,相信就算你逃都逃不掉,这便是缘分。正是凭借着这种和法律独有的缘分,宋绍富在当过知青,农村生产队长和公安,做过航天工程师,以及当过厂长之后最终选择了律师这样一份和法律相关的职业。 宋绍富坦言,之前的这些工作经历让他学习到了很多,比如认真刻苦和对职业充满敬畏之心,这些都为他从事律师这份职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他在接触到法律的一瞬间就被它公平正义的本质所吸引,并让他在以后的日子中将这种公平正义之心视为毕生所求。他认为律师这份职业是一种融理想情怀和专业技术于一体的有尊严的高尚职业。在1995年至2004年之间,宋绍富不停地在不同的律师事务之中奔走忙碌,他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锤炼,走向成熟,最终他把这种对公平正义之心的追求定位为一个词汇,那就是“侠义”。“律师这一职业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和特殊性,律师需要努力从两个层面和两个不同立场上去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一个方面,是在你所承办的具体案件中,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件,律师要完全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为其追求公平正义,在企业就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在公民个人就是维护和实现其个人的权利与利益,而不能有别的选择,因为这是你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是在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重大事件中,律师要站在社会公众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立场上去追求和推动社会的和理想的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律师更大的更崇高的使命。”宋绍富如是说到。
一心为民,打造侠义团队 2004年,宋绍富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同时作为律所的主任律师和创始人他还创设了“天坛正义基金”。目前,律所的主营业务分为三大方面:第一是企业服务;第二是重大案件代理;第三是社区服务。此外,他还积极从事公益方面的工作,他说,要将自己的团队打造成一支真正为民众办事为公平正义执业的侠义团队。 说起律所成立之初的那段日子,宋绍富回忆道:“当时我们发展得可以说是非常辛苦。”原来,在2004年律所成立之初,在职的律师加上宋绍富自己才三四位。为了能够给这些律师和自己谋一个踏实的“饭碗”,宋绍富日夜不停的开拓钻研服务领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爬滚打之后,宋绍富发现从事企业服务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他表示,企业服务这个领域不仅可以让律师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由于企业自身的复杂性,对律师的素质和执业能力要求非常严格,这样也可以锻炼律所的律师们,让他们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 就这样,天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宋绍富主任的指引下开始了企业服务的工作。据宋绍富介绍,由于企业方面的工作比较繁杂,法人治理、人力资源、合同、知识产权、投资融资、清算破产等,这些方面各个企业都各有侧重。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宋绍富将自己的团队成员分别按各自不同的专业特点编为各有侧重的专业律师,往往一家企业宋绍富都要派遣四到五位不同专业的律师进行服务。他说,这样的团队服务优势在于两方面,第一在于这样分配律师可以让一家企业便于协调,专业各有侧重也能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第二在于出庭时如果律师发生时间上的冲撞不至于没有律师可用,企业可以在这些专业律师中随意调配。 这种团队协作的精神有点儿类似于金庸小说中的武当七侠,合在一起可以产生强大的效果。 而在重大案件代理上,宋绍富也经常采取这样的方式处理。有一次,宋绍富团队接到这样一起案件,案件的起因是一家企业股东之间发生重大纠纷,重大谈判在即,方案无从下手,情况十分火急,案件被紧急送到宋绍富主任的手上,宋绍富主任快速进入情况,迅即理清思路,立刻组织团队与当事人企业人员一起展开工作,奋战十个小时至午夜三点及时顺利完成了谈判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作。最终这起案件得到顺利解决,为企业及时挽回了上亿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相比较这些业务,宋绍富也很看重社区服务这一方面。他认为,年轻的律师只有尽可能多的接触群众,和群众面对面,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培养起自己的社会正义感和“侠义”情怀。为此,他要求所有进入天坛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律师一开始都要扎根在群众中打“巷战”,为老百姓义务咨询,以及调解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其实,他不仅要求年轻律师这样做,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据宋绍富介绍,他曾义务帮助过一位八十岁的老人打过一场漂亮的“翻身仗”。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天一位八十岁的老人找到他,说自己是五十年代一家国营企业的会计,由于当时法律不严谨,自己被诬陷对企业进行了偷窃,但他能肯定的是案卷上的签字和手印都不是自己的。在了解事情的大致情况后,宋绍富义务为老人找了一家专业的鉴定公司做了相关的法律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老人所说属实,随后宋绍富亲自给当地时任地方政法委书记打电话“伸冤”,经过数次沟通,老人不仅恢复了名誉还获得了一定的赔偿。更难能可贵的是,宋绍富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没有收过老人一分律师服务费,他的侠义精神让这位老人十分感动,但宋绍富却说这是一位法律从业者应该做的事。 此外,他在公益方面也竭尽全力。近些年来,他资助过政法大学的大学生论文比赛;义务在杂志上开辟专栏做案例点评;当过硕士生导师;还参与过某地方县里法治治理的研究工作;出资赞助证据学会议,为国家的基础法律研究方面贡献力量。最近,他还在老家辽宁挑选两所中小学出资赞助,为国内的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他的这些行为深深地影响着事务所的其他律师,他们纷纷表示要将宋律师的这种“侠义”情怀贯彻到底。
实心用事,专注企业服务 在天坛律师事务所,宋绍富主任对于企业服务领域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多年来,他面对每一起企业案件都兢兢业业,除了组织团队进行“攻坚”还经常亲自“披挂上阵”。宋绍富经常对身边的人说,为企业服务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在他看来,每一件企业的案件都可能涉及巨大的金额,要对得起企业的信任就只能让自己“辛苦”一些了。 据宋绍富自己回忆,在多年的企业服务中,有一起案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这是一起企业案件,聘请他的当事人是江苏常熟人,而和当事人发生合同关系的则是山东烟台人。据宋绍富介绍,他的当事人和对方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在江苏常熟已经打赢了这场官司,但由于对方不服,在山东烟台又提起诉讼,可吊诡的是在山东烟台对方打赢了这场本已输掉的官司。从结果上看,这两种判决有着明显的区别。无奈之下,当事人双方将这起案件同时呈递给最高院审判,最高院又将这起案件发往第三方安徽合肥方面的法院处理,而宋绍富介入这起案件的时间比较晚。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草草了事,“既然接了就要负责到底。”宋绍富语气坚决地说道。为了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胜诉,宋绍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每日都“刻苦用功”,不知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遍翻相关法律书籍,将当事人所有的合同和数字都梳理记忆得清清楚楚。由于案件过程冗杂,相关资料、证据多得数不过来,宋绍富却不怕麻烦,认真刻苦地将这些凌乱无序的资料整理得干干净净。不仅如此,他还将案件中涉及到的所有数字背得管瓜烂熟。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书写了大概一万多字的代理词并且将繁冗的证据整理出八个部分后,宋绍富以压倒性的优势打赢了这场纠结了许久的案子。当事人表示十分满意,在了解了宋绍富在这起案件的背后所付出的一切之后,就连法院的法官都对宋绍富赞许有加,夸他实心用事,为案件负责。 他说,为企业负责也是“侠义精神”的一种体现,古时的大侠在接受了朋友的嘱托之后,无论这件事有多困难也要拼尽全力去完成。这不仅是江湖道义,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诚”的体现。 宋绍富主任作为多家军工央企的法律顾问,参与了众多非诉讼项目的商务谈判和风险管控,以及企业并购、股权转让、重大风险整改等专项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减少重大损失达十数亿元,是处理企业重大危机、重大法律风险和重大商务谈判等事务的实务型法律专家。 法治春天,律师大有可为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推进国家法治化“换档提速”,打造新时代法治国家、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中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蕴意深远。”宋绍富这样说道。他表示,如今宪法修正案中将“制”改成“治”,更能体现人权,体现法律中的民权意味。原来的“制”是制度的制,这种表述比较条文化,而现在改为“治理”的“治”就显得更加综合一些。就法律来说,中国的法律历史比较悠久了,因为夏朝铸鼎的时候法律条文就铸在上面,那个时候就是“制理”,但现在强调的是“治理”,律师就是“治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认为,作为一名律师,首先应当有公平正义之心,这就是侠义情怀。其次,还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通过专业能力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后还要有兢兢业业的服务态度。因为律师这个职业是一种对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的职业,需要不断学习,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 他分析说道特别是“修宪”之后,国内的法律环境必定会越来越好。其主要体现在了建立监察委员会,将监察放在了正规的法律体系中。回忆起从业以来的中国法律变迁,他感慨良多。“现在的法官比起自己从业之初的法官来说要专业得多了。”宋绍富说到。随着国内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前行,越来越多的法官逐渐专业化,法律条文逐渐明晰化,这是中国法治不可缺少的成长过程。 说起国内外法治的不同,宋绍富表示,国内法治和国外成熟的法治环境比较还是有很多需要学习和可以改善的空间。 第一就在于体制的不同。西方发达国家由于三权分立的思想传统,司法相对独立,不可否认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法治化发展的优势条件。但国内如何能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法官独立判案的能力,是国内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要研究的课题;第二是从业人员的不同。国外的法官大部分都是从律师当中产生,他们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的甄别有相当的经验优势。但国内不少法官相对年轻,有专业能力,但缺乏经验。第三在于监督上,虽然新宪法确立将监察权列入国家正规司法体系,但是对法官还是要加强监督,而监督的关键在于对人民的信赖,要善于发动人民寻找线索,让法治腐败无生存的土壤。 宋绍富说,在法律的春天里,律师将大有可为。他对未来充满信心,他的这种信心就建立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的基础之上。他认为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侠客”“剑客”出现在律师之中,出现在法庭之上,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有思想有担当的优秀律师,出现在社会高层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之中。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