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严明九州治,政通人和万象新 ——访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超主任
刘超,男,汉族,优秀共产党员,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在北海舰队、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共三十余年,于 2015 年提前依法退休,时任处级检察官。退休后曾被聘为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辩护部主任、海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正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山东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委员、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等职务。这些年,从军官、检察官、华丽转身律师,人生三部曲。脱下戎装、检察服、刘超主任穿上律袍,变的是身上的装束,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用心,以及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的决心! 天道酬,军戎铁肩担正义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类人:常怀一颗赤子之心,历经沧桑,却仍旧坚定不移地相信真善美,且不光只有一腔热血和孤勇,本身也有着足够的能力和智慧,去抽丝剥茧,去悯弱济贫。普通人看见他,总会有莫名的安全感,而做了错事乃至违法的人看见他,心里难免会七上八下。刘超就属于这类怀有“赤子之心”的人民律师,他的正直、他的专业、他的智慧,让人敬服,尤其是在和委托人谈话时,三两句话就能抓住对方心理,这样的本领是天赋,更是多年实战的经验历练。 20 世纪 80 年代初,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刘超应征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战士,后在祖国北洋舰队某部服役,屡立功勋,成长为一名军官。这段光荣的军旅历程不仅让刘超增强了体魄,有精力去应付各种复杂的工作,还赋予了刘超嫉恶如仇、忠诚担当、勇敢果断、坚韧不拔的品格,也为他此后从事律法工作,坚守司法良知与公平正义,勾勒出了厚重的人生底色。 一日从军,终身不忘家国情。2002 年,已经是正处级团级干部的刘超从部队退役,怀着对法律事业的无限崇尚,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成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活动,积累了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自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超感受到了一些陈年旧案以及涉黑涉腐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压力,更激发了其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不胜不休的坚定决心。为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他每日孜孜不倦地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尤其专攻刑法领域,不断借鉴先前的专案办理经验,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升业务技能,为圆满办理大案要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做国家公诉部门的检察官,除了机关内部的日常会议,更多的工作是围绕案子进行,去翻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子,看证据是否充足,是否决定公诉。而律师工作就要忙碌得多,涉及的知识面也更广,更加考验一个人的反应能力和思考能力。在刘超看来,抛去稳定性不谈,自己还是更喜欢做律师,因为其自主性可以更强,虽然忙碌,但更加可以直接地接触到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而跟随刘超的年轻律师都知道,刘超主任做事比一般律师都有章法、守规矩得多,这是因为其多年在军队和体制内熏陶的结果。“跟着刘主任,能够学习的地方太多了。尤其是在当今这种比较浮躁的社会氛围下,那种无论再忙做事也有条理、有规则的风格,是需要终身去悟去学的。”律所的同事说,跟着良师走,胜读十年书,跟着刘超主任,处处都是值得学习和提升的地方。
知案明制,专业睿智辩毫末 走进刘超主任的办公室,桌子上、柜子里,到处都堆着满满的卷宗和笔记。他经常加班加点地工作,在办公室吃住成为他的生活常态,而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看似平常,却处处体现着刘超主任的匠心:如其在和当事人交流时,高大的他会特意坐得低一些,与对方平视,既是对对方的尊重,也能更好地沟通交流;法律文书也会分类整理,方便把同类案件的文书放在一起比较,这样有助于提升裁判文书写作技巧,也可以从以前的案件裁判中找到灵感,有助于增强对现有案件的处理和思考……“无他,但手熟尔”,这些“小技巧”,都是刘超在日常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刘超主任外表看起来亲切,但办起案来,倔强又较真。在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时,按照公安机关的审理,这位当事人李某某极有可能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至少十年。李某的父母找到刘超主任时,当时刘超自己的孩子尚且年幼,但是他却毫不含糊,不分昼夜地查阅这项“铁案”的卷宗,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地沟通,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逻辑漏洞,有时工作太忙,刘超无论去哪里都开车带着孩子,挤出一切时间去会卷、阅卷以及调查相关人员。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刘超会将案件中的漏洞一一陈述,最终成功地帮助当事人将案件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当事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远远超过其父母原本的心理预期。 在办案过程中,刘超始终高度重视案件质效,严把案件质量关,精益求精,始终保持着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处理山东青岛的一件谋杀案中,该案件中母子两人在自家被杀害,一开始,所有人都认为是丈夫杀了妻子和儿子,因为根据周边人反馈,夫妻俩近日经常争吵,而且丈夫有作案时间。丈夫被抓的时候,也丝毫不为自己辩护,似乎早存了死志。所幸的是,刘超听说了这件在当地流传甚广的案子后,认为此案存在着诸多疑点,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经过一番沟通,这位一直沉默的丈夫“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丧失爱妻和幼子的他,又不被身边人相信,本想随着所爱的人一起离开这个世界,但刘超的话像一缕温暖的阳光,照亮了这位丈夫生的希望。之后,刘超经过多次案件模拟和证据取证后,将躲在暗处的真正凶手绳之以法。 常常有人问刘超,这些年的峥嵘岁月感触最深的是什么?刘超的回答总是铿锵有力:“军人的使命是捍卫和平,检察官的使命是秉公执法,律师的使命是伸张正义,这几种职业都是用不同的方式涤清世间的阴霾和黑暗,最终目的都是让国家昌盛、社会安宁、人民幸福。”多年来,刘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别人不敢说的话他来说,别人不敢办的案子他来办,凛然正气,无愧于心。 在处理一件铁塔公司占地案件时,当时没有其他律师愿意接手这个案子,案子似乎也成了板上钉钉的“铁案”。该铁塔公司侵占了农民的土地,并且一直拖欠农民四年多的占地赔偿金。几次沟通无效后,有农民王某剪断了铁塔的信号线,造成了铁塔信号的中断。案件发生后,铁塔公司制造伪证,将信号中断时间确定为 36 小时,致使王某面临着 8—9 年的有期徒刑。王某是家里的重要劳动力和“顶梁柱”,出事后,全家老小都感觉天都要塌了,也想过找其他人帮忙,但“病急乱投医”,钱花了,事情却办不好,当事人的家属几经辗转,在找到刘超律师时,家中已经一贫如洗。刘超律师看见这样的特殊情况,免费为其代理案件,他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和现场,发现铁塔后有多达九个备用电瓶!也就是说,王某损毁的线路根本不可能造成铁塔出现 36 小时的信号中断。在庭审中,刘超律师提出让信息部第三方签订,公诉人当庭提出休庭再取证,但半年过去了,公安局一直都无法取得合理的证据。随后,刘超律师又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最终确定该案件为打击报复性事件。基于这一前提,刘超律师拟写了辩护意见,最终帮助王某维权成功,这改变的不仅仅是案件的结果,更是王某的一生,和其家庭的稳定,体现的是司法公平。 明辨曲直,公平正直报国恩 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躬行。在刘超看来,一名优秀的律师,除了要讲政治、重业务、比贡献外,还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以及刻在骨子里的“信仰法律,坚守良知,悲天悯人,敬畏生命”十六字真言。如果过于冷静和务实,就少了悲悯;如果过于感性和激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误。要把握好这个度,很难,但如果时刻不忘法律尊严,似乎也并不难。 “曾经听说过有一个优秀的女律师,业务能力非常扎实。但她就是太善良了,头脑发昏,居然帮助嫌疑人串供,不仅没帮到嫌疑人,反而自己也被抓进去了。”说到自己在司法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刘超深有感慨。他表示,无论在什么时代,人都是要有信仰的,这份信仰不只是口头说说,是要牢记在心里的,就像军人总能给身边的人安全感,归根到底,就是因为军人有信仰。因此,这些年来,除了做好手头工作外,刘超还积极配合政府去普法讲法,将法律意识牢牢地种在民众的心里。刘超尤其喜欢给法学生讲课,看见那些莘莘学子求知若渴的脸庞,他就觉得心里十分欣慰。在授课的过程中,刘超为了让学生们获得更多“干货”,总是单刀直入,通过自己在做检察官和律师的过程中所接触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享和讲解,如在台商吴 X 龙案、新华锦诉新疆某集团公司诈骗 1.6 亿案的处理方面,以及国营老总复职案等,以亲历者的身份分享办案过程,从控、辩双方不同的角度,阐述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性,传播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以及办案时的技巧和智慧。
强将手下无弱兵。在刘超主任的带领下,凭借着突出的专业能力和优质的服务,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不断壮大,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也堆成了“小山”。受刘超主任的教导,每一个“嗣法人”都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终生的职业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努力实现法律服务的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例错案,也没有一例投诉。最令刘超感动的是,所里有好几个优秀的律师都已经打开了名气,明明可以“跳槽”到更赚钱的地方,却仍旧愿意留在嗣法律所,勤劳本分地做好手头的每一项工作。面对政府、群众和同事们的信任和支持,刘超内心百感交集:“常怀一颗为民之心,愿意为老百姓的事情多动动嘴、多跑跑腿、多用用心,很多在法律上看似无解的问题,最终可能都会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言为士则,行为世范,自身是正能量,就能带动更多人沉下心来,共同进步。” 回头看,轻舟已过万重山;向前看,前路漫漫亦灿灿。作为我国司法机构的“先锋兵”,刘超有感于我国司法建设的不断健全,为有理想的司法人提供了追求正义的“土壤”,也誓要带领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始终坚定政治信念,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始终坚定政治信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思维和法治运用走到老百姓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