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知名智能家居品牌好太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终于拉下帷幕。 在该知识产权纠纷案中,原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广东好太太集团”)控诉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后简称“好太太电器公司”,股东:佛山凯达能公司和好太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佛山凯达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简称“佛山凯达能公司”,股东:梁燕嫦和老晓楠)在吸油烟机、燃气灶产品上使用“好太太“商标,并在商业经营中进行大肆宣传,侵犯其“好太太”商标专用权及“好太太“企业字号权。经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最终广东好太太集团胜诉,好太太电器公司被判令变更“好太太”企业字号,二被告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517万元。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法律层面新增多条知识产权保护条款,释放出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判赔力度的强烈信号。同时,知识产权战略向来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中,广东好太太集团董事长兼好太太品牌创始人——沈汉标表示,一个有价值的商标反映出的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好太太商标知名的背后,是好太太集团长期以来的投入,以及对产品质量的高度重视,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好太太绝不容忍任何对知识产权的蔑视和侵犯行为,也绝不接受任何有意混淆企业性质,“傍名牌”、“搭便车”等误导公众的不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知名智能家居企业。第1407896号“好太太”商标早在1999年3月15日提交注册申请,于2000年6月14日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1类晾衣架,且早在2005年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品牌在当时就已经具有了广泛知名度,是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因此,一些急功近利的企业便萌生了“傍名牌”、“搭便车”的念头,蔑视法律,做出侵害商标权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003年,佛山凯达能公司关联公司中山市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佛山市纯真生活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股东为老健明、梁燕嫦、佛山凯达能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好太太公司”)使用“好太太”字号进行企业登记和商业宣传,并将该“好太太”商标用于生产抽油烟机、燃气灶等家用电器产品。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造成消费者对两个企业及品牌产品的混淆误认。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好太太”商标权人的权益。2006年2月16日,广东好太太集团关联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控诉中山好太太公司商标侵权,宁波中院认定1407896号“好太太”为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判决中山好太太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好太太”字号、登报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15万元。2007年,中山好太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中山好太太公司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好太太”字号以及赔偿经济损失。2008年12月21日,中山好太太公司对该案提起再审申请,亦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 中山好太太公司上述侵权行为被判赔执行后,原以为双方之间的商标侵权风波已经平息,却殊不知,2013年,老健明卷土重来,中山再现“好太太“公司——广东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即佛山凯达能公司),被广东好太太集团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企业名称使用“好太太”涉 嫌不正当竞争,广东省工商局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登记。
据悉,时称广东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0日,前身为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为老健明),自该公司成立起就频频恶意使用“好太太”商标制造抽油烟机、燃气灶产品。这种恶劣行为消费者视听,被广东好太太集团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企业名称涉 嫌不正当竞争,广东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被要求变更“好太太”企业名称。然而,老健明不仅没有吸取经验教训,反而让其妻子梁燕嫦成立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即好太太电器公司),继续使用“好太太”商标和企业字号。 2019年,广东好太太集团正式向法院提起好太太电器公司和佛山凯达能公司侵权之诉,经过一审、二审两年多的维权诉讼,终于在近日迎来了终审宣判,即好太太电器公司被禁止使用“好太太”商标和字号,并支付赔偿金共计517万元。
不法侵权者借用“好太太”的头衔销售自家产品,对于广东好太太集团而言,该产品既混淆了消费者对“好太太”产品种类的认知,也拉低了许多消费者对好太太品牌的好感及相关产品质量的信任,损害了“好太太”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好太太集团对商标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很值得很多企业学习,因为其除了维护自身品牌价值,还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