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丽江唐雪案的思考 在丽江反杀案中,有很多细节,比如:唐雪家铁门的厚度,能否被砍开?菜刀被夺下后扔到了哪里,李某湘是否能轻易拾起......这些细节能否说明李某湘的危险性持续下降,进而说明唐雪防卫过当? 个人认为,反杀型正当防卫,细节不决定成败。普通防卫人所处的状态不支持其细心观察,冷静分析。 1.也许你有这样的经验:回想起上次与人吵架,猛然醒悟:“当时我应该抓住这个事实,使用这个逻辑,得出这个观点,让对方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往往被忽视的是:人接收到危险刺激,脑垂体会释放促甲状腺、促肾上腺皮质、 促性腺等激素,引起血糖升高、血压上升、心率加快、呼吸加速,有人思维和反应会变快,有人则会变慢。 让你感到憋屈的不是你的逻辑和语言,是你接收到初级危险刺激时的生理反应。 2.网上有密室逃脱有多恐怖的话题。有购票后进入密室前放弃的,密室内有全程尖叫的,甚至打骂npc。 还有话题是关于女司机的。有的女司机发生危险时,会放弃操作高声尖叫,只有雨刷器在高速晃动,拼命提醒路人。 此为中级危险刺激时的正常生理反应。 3.死亡危险可能造成的生理反应 激素分泌过多,血液大量涌向脑部,失去思考能力。肢体供血不足,造成两腿发抖、发软,动不了,“吓傻了”。 大脑皮层在短时间内失去对排尿反射的抑制作用,“吓尿了”。 大量肾上腺素抵达心脏,产生心率失常的“心室颤动”,心脏无法保持节律性跳动,可能造成死亡,“吓死人”。 参见网上关于死刑犯临刑表现的话题。 网上还有女性被强奸时为什么不踢行凶人睾丸的话题。危险发生时被吓呆、吓傻,发不出声音,实属正常。知道跑已属难得,意识到男人有睾丸并有效反击的女性,那是女中布莱恩(连姆·尼森在《飓风营救》中饰演的角色)。 死亡危险来临,鼓足勇气反击的比例,大概相当于露出水面的冰山与冰山整体之比吧?而那些在死亡危险来临时激发出更高战力的,则会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传奇吧? 4.就普通人来说,死亡危险来临时,大脑处于懵懂状态,生理机能不支持其详细收集细节信息,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客观情况要求必须在3、5秒内,或者1秒内,甚至0.2秒内)作出判断。 个人认为,在行凶人通过行为(动作,或动作+语言)给防卫人施加了紧急的死亡危险开始,防卫人就可以无限防卫,其无限防卫状态不随行凶人某个具体表情、某个动作、凶器是否掉落而终止,直至: a 行凶人因防卫人的反击而失去伤害能力; b 行凶人停止攻击行为+丢弃凶器+表明放弃行凶; c 行凶人逃离; d 行凶人被他人控制,失去伤害能力; e 警察到达现场并控制局势。 此时,防卫人的脱离死亡危险状态,生理趋于正常,防卫终止。 5.以昆山案为例,细节包括: 细节一:刘海龙拿出长刀,奔向于海明。 细节二:刘海龙用刀背砍了于海明的脖子。 细节三:随后刘海龙用刀身拍打于海明的身体。 细节四:长刀掉落,于海明抢先一步拾起,刘海龙跑向汽车。 事后,通过对细节的冷静判断,于海明没有无限防卫的必要: a 刘海龙取出长刀,并不表明其意欲杀人或伤害; b刘海龙砍于海明的脖子,用的是刀背,只砍出一道血印; c 刘海龙用刀身拍打于海明,无法造成严重伤害; d 掉落的长刀被于海明拾起,刘海龙跑向汽车,只是脱离于海明的攻击范围,并不意味着其会再次攻击,事后汽车内也未发现其它凶器。 从刘海龙的角度,这些细节都表明了其只是想恐吓(至多是轻伤害)于海明。然而于海明作为普通人,当时的生理状态并不支持其详细观察细节,并急速作出判断。 对于看到刘海龙拿出长刀向自己走来,于海明事后这样描述:
(图片源自《今日说法》昆山砍人事件始末) 从于海明的角度,刘海龙持刀奔向于海明,向于海明施加死亡危险,于海明进入面临死亡的危险状态,其应开始无限防卫。于海明的状态并不能清醒地观察到中间发生的细节,这些细节也不属于明显的危险解除的信息,直至刘海龙被砍失去伤害能力,客观上脱离事件,于海明的防卫结束。 有人说刘海龙逃向汽车,防卫未终止是因为车内可能还有其它凶器。个人认为,不论刘海龙是走向汽车,还是向汽车反方向走几步,都不属于刘海龙逃离现场,其未从事件中脱离,给于海明造成的死亡危险不终止,于海明的防卫不终止。 丽江反杀案,要求唐雪注意到李某湘的刀被劝架人夺下或大门铁皮的厚度等细节,是忽视唐雪在死亡危险面前的生理状态,要求唐雪成为女中布莱恩。这种要求,就如在昆山反杀案中,要求于海明观察到砍到自己脖子的是刀背一样。 唐雪的无限防卫始于李某湘高喊杀死唐雪全家并持菜刀砍门(动作+语言)开始,到李某湘受伤逃离现场结束。 事后,我们处身事外,有的是时间去考察细节,有的是时间去思考判断,有的是时间去构想出明智的应对方式,现实的情况是,面临死亡危险,普通人做不到。 如果网上有这样的话题:男孩子问女友:“假如你要被推入虿chài盆(妲己发明的刑法,虿盆是装满毒蛇毒虫的坑),你会怎么办?” 脾气暴躁的女孩子会二话不说,直接猛踢男孩子的睾丸吧?脾气不那么暴躁的,也会问候男孩子的家人吧?即便冷静些的,也许会这样说吧:“请你一定先掐死我,至少掐晕,大恩大德来世报答。” 或这样的话题:如果密室逃脱换了规则,npc手持砍刀,你跑,他追,追上他就砍你,你是否有勇气去玩? 面对死亡,几乎人人会恐惧,为什么要求反杀型案件中的防卫人放弃死亡恐惧,留意细节冷静分析? 谁给他人造成死亡恐怖,谁承担他人疯狂反击结果。反杀型正当防卫,细节不决定成败。 (黄现良 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