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暨“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深圳市麒麟山庄成功召开。
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揭牌仪式 粤港澳大湾区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大湾区的法治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落户深圳,依托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Lan Hai Institute, LHI)一体化运作。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将落户位于南山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内。借助深圳的区位优势和改革经验,研究院将广泛吸纳内地与港澳的专家智囊,以实务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聚焦四个方向,即聚焦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制度配置研究、聚焦国际通行商事规则和程序研究、聚焦“一国两制三法域”协调机制研究、聚焦大湾区法律服务聚集发展研究,致力打造粤港澳融智、融合、创新的法律交流合作平台,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研究院理事长王振民为首批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长王振民代表研究院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广州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博新经济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开幕式后,座谈会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展开,分为从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法律服务业发展、大湾区创新发展中的机制协调与法律保障、大湾区航运金融的协同和法律保障等角度开展深入探讨。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副理事长兼院长肖璟翊博士担任“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主持人
深圳市南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湘岳,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法制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陈华强,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顾超,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作主题发言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长王振民作《大湾区建设的法律边界》主题发言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长王振民发表讲话,谈到设立研究院的主要目的:第一,为大湾区的建设提供高端的法律智库的服务,大湾区作为一个国家战略部署,不仅承载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使命,还有为新的改革开放的布局创造新的经验为一带一路创造支点,大湾区的法治建设承载着制度建设的重要使命。我们希望把湾区建设成一个法治湾区,在大湾区做的任何事情,都要严格按照现存的或者是未来制定的法律办事。同时能够为全国的依法治国做出示范,为内地的法治建设特别是湾区的法治建设创造可以复制的“先例”。第二,希望能够为粤港澳三地法律交流合作提供一个新的平台,现在港澳和内地法律方面的交流合作有很多机制、很多平台,提供新平台主要还是要为我们过去三个地方交流合作当中有一些没有克服的障碍,尝试创造一些新的机会。第三,研究院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法律服务业走出去提供一个尝试的机会。粤港澳大湾区本身就是“一带一路”重要的支点,通过大湾区这个平台,集体走出去,在这一点上大有可为。 实务分组座谈在当天下午召开,来自法院、政府、业界和学界等300多与会人员,分别就大湾区法治研究、大湾区创新发展中的机制协调与法律保障和大湾区航运金融的协同发展和法律保障展开充分讨论。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兼副院长李茁英担任议题一主持人并做闭幕致辞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顾超主持分三“大湾区航运金融的协同发展和法律保障”研讨会 。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张文广主持议题一环节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副理事长兼院长肖璟翊博士致闭幕辞。她首先感谢了各位嘉宾莅临本次座谈会,并介绍了研究院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愿景。她表示,希望研究院能够汇聚大湾区法律服务精英,打造粤港澳融智、融合、创新的法律交流合作平台,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与会嘉宾均对本次座谈会表示高度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原副主任、香港特区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给未来粤港澳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平台,为更好的交流创造了很好的机会。对于如何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法制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陈华强也在采访时提出,可以参考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制度,让港澳地区律师先走进大湾区城市群,通过司法部开设的特定的培训和考试,让粤港澳的一些资深律师先进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至年轻律师,只有实现法律服务在大湾区的流动,法治建设和法律融合才会快速建立起来。 关于“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
大湾区研究院介绍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不仅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也是国家在新的开放格局下借鉴国际湾区经济发展模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举措。 大湾区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司法部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问题。为加强大湾区法治研究,科学论证、制定相关制度,在中国司法部和深圳市的共同推动下,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英文名称为LAN HAI INSTITUTE,简称“大湾区研究院”)在2018年12月于深圳揭牌成立,并落户在深圳市南山区。 大湾区研究院是深圳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智库机构,以深圳市司法局为业务指导单位,系“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司法部在课题布置、调研成果转化、法律交流、论坛培训等方面对大湾区研究院给予支持。 借助深圳的区位优势和改革经验,研究院聚集内地与港澳的专家智囊,围绕大湾区的法律定位和制度配套论证、相关产业制度研究、法律服务评估、法律资讯互联互通等开展工作,并致力打造粤港澳融智、融合、创新的法律交流合作平台,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律支持。 大湾区研究院设立意义
大湾区研究院的“四个聚焦”
大湾区研究院的主要特色 采用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形式 作为独立第三方的非营利性民非组织,大湾区研究院将秉持研究机构的专业性,保持研究的中立性和客观性,聚焦大湾区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平台化建设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涉及9+2个城市,实行一国、两制、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机遇和挑战都前所未有。大湾区研究院采取平台化建设,在以下方面为内地和港澳人士的广泛参与提供空间: (1)作为内地与港澳合作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吸纳港澳理事会成员参与决策机制,体现大湾区研究的定位和特色; (2)成立咨询委员会,邀请内地与港澳具有影响力并熟悉或关注大湾区情况的人士担任咨询委员,讨论研究院的研究议题,指导研究院的发展方向,搜集有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大湾区的发展献计献策; (3)挑选具有研究能力的内地与港澳人士担任研究员,共同开展课题调研; (4)与内地及港澳的高校、智库及研究机构广泛合作,集思广益,共享研究资源,合作开展相关调研等。 以实务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 大湾区研究院从实际需求出发,收集在大湾区法治建设实践当中面临的问题,通过研究成果促进大湾区的法律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服务的发展、融合和创新,建设国际化、法治化的大湾区营商环境。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大湾区法律库和法律服务数据库 大湾区涉及三个法域,为促进法律的交流融合和法律服务的发展,大湾区研究院着力开展“两库”建设: 一是大湾区法律库,作为“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即一带一路中文法律数据库)的子库,系统整理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商贸领域的重点法律及相关协定。 二是大湾区法律服务数据库。建立大湾区的法律服务机构资料库,细分法律服务门类和领域,整合法律服务人才,为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发展、交流、合作提供资讯方面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建立相应的服务评价体系,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信息等子库系统,促进社会各界享受到便利、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大湾区研究院组织架构
理事长 王振民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曾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务。
副理事长 肖璟翊 现任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执行理事长,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理事兼秘书长,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MCL),有资深的法律和媒体的从业经验。
理事 叶渌 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资深合伙人,兼任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顾问理事、新加坡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理事、国际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亚太区仲裁委员会联席主席、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委员会副主席(负责“一带一路”项目)、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副会长、国际辩护律师协会国际委员会成员。
理事 李茁英 现任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理事长、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MCL)及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
理事 唐功远 《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主笔、IBM大中华区前高级法律顾问和法律部经理、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CIETAC、HKIAC、WIPO等多个仲裁机构仲裁员。
理事 张吉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会理事。
理事 张文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兼任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大湾区研究院部门介绍
大湾区研究院合作机构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广州海事法院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 等等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