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杜燕)今年2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9%,涨幅扩大主要受春节“错月”影响。
资料图:市民在超市选购蔬菜。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12日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平均,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2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9%。 数据显示,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4.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19个百分点。其中,蛋类价格同比上涨29.9%,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3.6%,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51个百分点。而猪肉价格同比下降7.3%,影响CPI同比下降约0.1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表示,经测算,在2月份2.9%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影响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为1.8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2月份CPI涨幅比上月扩大,主要受近两年春节“错月”影响。今年春节在2018年2月份,去年春节在2017年1月份,春节“错月”使2018年2月CPI的同比基期——2017年2月价格相对较低,且春节因素影响主要食品和部分服务价格有所上涨。 此外,当天公布数据还显示,2月份北京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持平,环比上涨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完)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