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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连砸6辆车仅盗得3条烟2把伞 合肥庐阳:一被告人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xua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01 12:06

  一夜连砸6辆车,仅盗得3条烟2把伞

  合肥庐阳:一被告人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冬云 何诉)兰博基尼、奔驰、凯迪拉克等豪车,均在夜间被砸碎车窗玻璃,车内物品失窃。近日,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被合肥市私家车主议论纷纷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郑司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7年7月至8月间,合肥市公安机关接连接到10余起报案,报案内容基本一致:停放在路边或露天停车场的私家车车窗被砸,车内存放的物品悉数被盗。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后,于8月27日凌晨5时左右将被告人郑司申抓获归案。

  经查,郑司申无固定职业,平日游手好闲。为获取钱财,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他盯上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2017年7月10日至8月27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郑司申连续作案15起,其中仅8月27日凌晨就在合肥市一酒店旁的停车场内连续作案6起。然而,因为车主的防范意识较强,车内均无贵重物品,这天凌晨郑司申仅在其中的两辆车内偷得3条香烟和2把雨伞。

  同年11月9日,公安机关以郑司申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办案检察官在仔细审查全案卷宗后发现,经鉴定,郑司申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总计价值15786元,而造成被害人财物损毁的损失价值却高达151417元,同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综合该案实际情况,检察官认为郑司申涉嫌的罪行中,故意毁坏财物罪比盗窃罪更为严重,遂以被告人郑司申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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