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从中央到地方,各种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在政策暖风下,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碧兴物联顺利登陆科创板。 在保护民营经济的大势下,仍有部分不和谐之音,碧兴物联就在登录科创板后不久,便遭到个别媒体及自媒体质疑。在业内看来,相关媒体通过关联炒作的方式过度解读了碧兴物联自然人股东吕小明及间接股东陈云海的个人身份,并非就公司经营正常解读,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不利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保护民营经济大潮下 应避免臆测和过度解读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31条具体举措。可以清晰的看到,出台《意见》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通过多项强有力的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 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重要的前提之一。在促进民营经济31条中,第27条中也明确指出,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自互联网媒体兴起以后,有部分媒体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并不十分友好,网络舆论环境,个别媒体及自媒体惯于从公开的经营信息中胡乱延伸拓展,臆测企业经营状况,刻意解读公司企业家及股东的个人隐私,并且肆意增添博人眼球的内容,引发企业负面舆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此次中伤的碧兴物联就是典型的例证,相关媒体并未从实际经营情况及企业价值方向进行报道,而是将角度延伸到公司相关股东身上,质疑相关股东身份的合规性,矛头直指股东身份对公司的影响,将党政机关履职经历与民营经济履职经历对立起来。 上述媒体称,碧兴物联的前第八大股东、第四大自然人股东吕小明是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法人代表、常务副会长,并曾担任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碧兴物联间接股东陈云海曾任国家农业部部长办公室秘书、农业部深圳办事处副主任等职务。 实际上,上述两人身份都可以根据公开资料查证,合规性并无问题。从吕小明的背景资料来看,2015年-2017年期间,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吕小明与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7年8月签订了《离岗创业协议书》(报省环保厅备案),吕小明的离岗创业申请已获得其原任职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批准。在该背景下,吕小明于2019年12月与其他股东一起以相同价格入股公司,并在2018-2020年期间担任公司顾问专家职务,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吕小明不属于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等禁止持股的主体,具备合法合规的持股资格。 该媒体还将碧兴物联部分项目与吕小明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串联起来,将相关项目与广东省政府恶意串联起来,很容易误导受众,混淆视听。根据招股书披露,碧兴物联承接的广东省政府类项目仅有几百万,与碧兴物联近5亿元的营收相比,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碧兴物联合作伙伴丰富且较为分散,对某一客户并不构成依赖,据了解,碧兴物联承担了数十项国家及省级项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历史上并不是碧兴物联的主要客户;碧兴物联也不是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主要供应商;凭借自身实力并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相关媒体将部分项目与个人及地方政府联系起来,纯属无稽之谈。 此外,个别媒体对于吕小明入股碧兴物联的质疑,其合理性也有待商榷。据公开资料,2019年12月,碧兴物联进行第五次增资,参与本次增资的投资人共计24位,吕小明是投资人之一。此次增资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愿平组织内部员工及外部自然人对公司进行增资,每位投资人的入股金额均为投资人个人选择,公司未对投资人的身份及投资金额做明确约定。本次增资价格统一且公允,相关增资价格公允性问题已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问题中进行了详细回复,并无任何不妥。 针对陈云海质疑也是存在较大不合理性,公开资料显示,陈云海于1998年之前曾任国家农业部部长办公室秘书,农业部深圳办事处副主任。可以推算出,上述公职部门履历已距今25年之久,且当时公司的前身中兴仪器尚未成立;有关陈云海作为间接股东,其投资行为合法合规性已被官方认证,无需过度解读。 在相关媒体行业人士看来,一些媒体热衷于臆测部分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的关系,试图通过争议性话题获取流量,挑起广大网民的热议和批评,在没有确凿证据下,通过过度解读的方式左右舆论方向,恶意中伤民营企业。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民营企业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舆论场上那些抹黑民营企业、唱衰民营经济的杂音要及时清除,那些恶意“搞串联”、“搞延伸”、“搞过度解读”的言论要时刻警惕,因此,营造清朗的营商网络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才能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更大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多部门频频出手打击网络黑嘴 提振民营经济信心 在促进民营经济的31条出台后,近期,多部门正在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上述政策中特意提到,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与此同时,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也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截至目前,重点网站平台清理涉企虚假不实等信息8.6万余条,依法依约处置账号8425个。 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紧接着,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特别指出,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政府出台密集政策整治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这不仅可以塑造清朗、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而且能够营造宽松、和谐的网络营商环境,清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掣肘和干扰因素,进而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信心,稳定民营经济的发展预期。”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公开表示,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网站平台、网络媒体、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应当相互协同,形成多方治理的合力,共同为民营经济打造友好、健康的网络营商环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