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上午,经历七次延期,香港高等法院最终对中国恒大颁布清盘令。清盘令标志着中国恒大将在资产处置、清偿债务后注销解散。 受汤森路透ALB访谈邀请,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昊解读了“中国恒大清盘”事件原委、清盘令对各相关方的影响,以及香港清盘人下一步面临的跨境协作挑战。
Q 中国恒大清盘经历了怎样的一波三折?清盘意味着什么? 答:根据公开信息,2022年6月24日,佳盛环球作为呈请人,第一次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对中国恒大进行清盘,前后经历七次延期,法院终于在1月29日上午对中国恒大颁布清盘令。 法院前七次接受延期申请,主要基于中国恒大的境外债务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一旦债务重组成功,企业将获得存续机会,法院因此“给予机会及时间”。 但在1月29日的聆讯前,由于恒大集团实控人许家印已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债务重组也没有新的可行性方案,再次延期希望渺茫。最终法院也确实在当天宣布了清盘结果。 下一步,和中国内地的破产清算程序一样,将由清盘人/临时清盘人接管企业,由现在的管理层移交控制权,并配合清盘人移交资料,便于清盘人迅速掌握企业资产,查清负债,后续清理和处置资产,公平清偿各类债权人。 Q 为何恒大汽车和恒大物业会于当天停牌? 答:这是基于香港上市公司的规则,两家企业在暂时停牌后完成必要的信息披露,随后已于1月30日复牌。 中国恒大作为恒大汽车、恒大物业的控股股东,由于已经被清盘人接管,下一步清盘人会在这两家公司中代表中国恒大行使股东权利。 不过,这不必然意味着两家公司也会走向清盘。实际上,并没有债权人对这两家公司申请清盘,并且在此前的债务重组方案中,中国恒大将两家公司的股票作为了增信措施,说明境外债权人认可两家公司在业务层面的独立性,也认可它们具备更大的拯救希望。 Q 清盘对恒大境内实体影响几何? 答:中国恒大与内地的恒大系企业是“以一对多”,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股权投资关系;二是债权债务关系。 具体来说,中国恒大发行美元债后,如果筹集资金没有形成离岸资产,而是进入境内,就会以上述两种方式与其他恒大系公司产生关联:其一是通过投资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其二是通过借款形成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如果是前者,清盘人会取代中国恒大,成为境内实体公司的股东代表,按照内地法律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是后者,清盘人则与境内其他债权人拥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那么,中国恒大究竟有多少资金回到境内成为投资?这将决定香港清盘人后续在内地面临的工作量。根据公开信息,大量内地房地产企业的香港上市主体起到的主要是融资作用,无论发行股票或者美元债,筹集资金更多用于境内项目。因此,后期清盘人需要面对巨量的跨境工作。 这将涉及内地和香港破产程序相互认可及协助的问题。根据2021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会谈纪要》,内地法院承认香港清盘人的身份,并许可其正常履职,行使股东权利。不过,目前相关工作试点只在上海、厦门、深圳展开,对于三地之外的中国恒大股东权利及债权,清盘人主张实现的链条比较长,且法律地位不清晰,可能遭遇权利行使不畅的情况。 Q 是否存在类似先例? 答:目前最可资借鉴的是浙江房地产企业在港上市主体——佳源国际的案例,其香港上市主体已经清盘。但后续对于境内实体和债权人影响十分有限:境内实体未进入破产程序,清盘人也仅在内地作为债权人,通过起诉、执行,目前在等待分配。 因此,恒大以其巨型体量,将开创这一领域的先例。其对于内地、香港的司法判决、破产程序互认,也将构成巨大的挑战,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 Q 中国恒大清盘将如何引导事件后续走向? 答:目前恒大在各地的项目公司已有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但我认为债权人未来会在政府或司法机关引导下统一行动,以防各自为战,导致破产清算过程的低效。 实际上,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情况是推动恒大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目前面对两大困难:一是在“保交楼”任务完成前,难以推动恒大系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否则会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结合有关部门宣布的2023年“保交楼”任务完成进度分析,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这重困难将得到化解;二是从市场和商业角度看,由于房地产行业目前仍处于下行周期,加上恒大重整需要投入巨量资金,很难寻找到合适的投资主体。 这次中国恒大的清盘或许在整个恒大事件中会扮演“催化剂”作用,因为不排除未来清盘人应境外债权人要求,在内地申请恒大进入破产程序,这一行动或许会对全盘产生影响。 最后,陈昊主任表示,期待未来恒大事件走上市场化、法治化,且符合国际惯例的化解路径,因为其处理会影响到中国企业的海外募资实践,以破产程序保障境内外债权人得到同等对待,将有益于展现中国政府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决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