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2017年,全疆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余件,为1.8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司法厅表示,目前新疆各地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设立了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