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宝典 法眼 生活 司考 图片 文书 律师 咨询

法治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汽车 数码 法治 消费 娱乐 教育 热评

因一时贪念转走女同事1万元 石家庄鹿泉区一女营业员被刑拘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xua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26 15:03

  转走女同事1万元钱

  女营业员被刑拘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李兵 通讯员 郄世民 郭建刚)近日,鹿泉区的刘女士因一时不注意,被同事盗走了一万元。

  1月21日14时许,刘女士来到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刑警中队报案称,自己手机上的支付宝被人盗走了一万元,却不知道是怎么被盗的。

  接警后,值班民警谷彦庚一边查看刘女士的手机,一边了解刘女士使用支付宝的情况。刘女士说,自己是一家商店的店员。当天中午,刘女士翻看自己的手机时,突然发现支付宝余额不足。但是,刘女士一直记得自己的支付宝内还存有1万余元。经过仔细查阅支付宝的交易明细,刘女士才发现在1月20日10时许,她支付宝内的一万元现金被人转走。“可手机一直在我手中啊。”刘女士始终想不通是怎么回事。

  办案民警调取了刘女士支付宝的相关转款交易明细,发现钱已转入另一张银行卡上。通过银行方面查询,民警得知被转入现金的银行卡持卡人身份信息为王某。随后,民警竟发现王某还是刘女士的同事。1月23日,民警将王某带到刑警中队进行讯问。

  18岁的王某很快交代了实情。王某称,1月20日上午,王某看到刘女士的手机很漂亮,就要求借给她看看。因为是同事,刘女士没有丝毫戒心就递给了王某。在把玩手机的过程中,王某偶然打开了手机上的支付宝软件并顺利登录账户,看到账户中有一万余元的存款后,王某顿时盟生了盗钱的念头,她迅速将刘女士支付宝内的一万元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中。转账成功后,王某立刻删除了转账记录并将手机还给刘女士。“我本来以为删除转账记录就查不出来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1月23日,鹿泉警方以涉嫌盗窃依法将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责任编辑:xuan

Copyright © 2015 法律中国门户站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法治中国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