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致轻伤 诬告他人变被告 因琐事与邻居打架,为出气诬告邻居家孩子。经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分别提起公诉,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靳东顺、靳世杰有期徒刑九个月、八个月,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王霞有期徒刑一年。近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6年11月23日晚,因突然断电,靳东顺和儿子靳世杰出门查看,认为是邻居申军切断了电线,便叫骂不止。正好申军经过,双方发生争执。申军和靳氏父子厮打在一起,并致靳世杰轻微伤、靳东顺轻伤。公安机关在办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靳氏父子均称所受之伤是申军之子申洋洋所为,申洋洋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发现靳氏父子是受靳东顺之妻王霞指使,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并不在现场的申洋洋,遂将靳氏父子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移送审查起诉(申军、王霞均另案处理)。一审判决后,靳东顺一家三口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闵丽娜 胡永伟)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