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宝典 法眼 生活 司考 图片 文书 律师 咨询

法治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汽车 数码 法治 消费 娱乐 教育 热评

西安曲江六号凶杀案宣判 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xua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11 22:22

  中新网西安2月11日电 (记者 张一辰)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刘晨鹏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刘晨鹏经预谋、伪装,携胶带等作案工具,混入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某小区伺机作案。发现业主(王某)未关防盗门,遂潜入室内,持刀威逼被害人王某(女)及其两名亲属(女),劫得部分现金和王某银行卡并获知密码后,将三名被害人捆绑离开现场。

  次日凌晨,刘晨鹏用抢得的银行卡在案发现场附近的ATM机取出人民币18000元后,返回作案现场,将王某、王某的两名亲属及王某的两名幼年儿女杀害后逃离现场。此后,刘晨鹏又先后从被害人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32500元。同年7月2日,公安机关抓获刘晨鹏,并查获赃款人民币3万余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晨鹏入户抢劫,数额巨大,为灭口连杀五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回的被抢赃款人民币3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亲属。

  审理过程中,法庭召开了庭前会议,进行了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通知了相关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法庭认为,刘晨鹏虽当庭翻供,但本案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刘晨鹏的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责任编辑:xuan

Copyright © 2015 法律中国门户站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法治中国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