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假借介绍“闺蜜”给滴滴司机认识,编造各种理由诈骗司机3万多元。日前,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芗城浦南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侦查中。 滴滴司机林某,28岁还单身,2017年年初,载了女子杨某,聊天中互加了微信。后来,杨某经常打林某的车,了解到林某的情况,便称帮他搞定终身大事。林某很乐意。下车后,杨某便转发了闺蜜“赖某静”的微信名片给林某。林某和“赖某静”开始聊天了。“赖某静”说还在部队服役,管理严,平时语音聊天、视频都不行,只能通过文字聊。聊天后,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林某也把网上“女友”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赖某静”以急需医药费、还网贷等为由,向林某“借”走了3万多元。今年2月,林某突然联系不上“赖某静”,感到可能被骗了。 2月23日中午,杨某又打林某的车,林某途中以上洗手间和手机没电为由,借了杨某的手机打电话,打开手机一看,林某发现杨某的手机里有着两个微信号,其中一个就是“赖某静”,随即就近将杨某送到了浦南派出所。经审讯,女子杨某,18岁,华安人。杨某对其“一人扮两角”诈骗林某的行为供认不讳。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