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作为国内最早提供全面金融及投融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中伦文德自1993年开始布局金融法律业务。20多年来,律所坚持以需求为舵、专业为帆,在理论研究与法律实务两方面均取得了耀眼的成绩。 凭借早期的“南水北调工程银团贷款项目”,和近期入选最高院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的哥斯达黎加银行保函欺诈纠纷再审案,以及在“2008奥运工程”、“川气东送工程”、“中亚管道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出色表现,律所牢牢奠定了在银行及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中伦文德于2006年“驾船出海”征战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十五年的披荆斩棘和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创新谋变,如今律所已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牢牢占据了一席之地。〕 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老牌部队” 文/彭川
继房地产之后,金融是中伦文德最早开始布局的业务板块。 日前,凭借过硬的专业实力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中伦文德的银行及金融业务入选了《商法》2021卓越法律大奖榜单。 当被问及所在团队的核心特征时,中伦文德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云海律师稍加思索后非常肯定地回答道:“我们是一支国际化的专业律师团队。” 老牌部队 中伦文德是国内最早提供全面金融及投融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早在1993年,律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陈文律师就开始率队为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金融法律服务。 如今,20多年过去,金融法律服务早已成为该所的老牌优势业务。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 目前,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拥有一批既有深厚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合伙人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另外,在进入中伦文德之前,团队中的不少律师已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国际著名律师行工作多年,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由此,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这支队伍具备了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 “并且,我们团队中的许多资深律师都熟练掌握了会计、税法方面的知识,处理相关业务时,常能在降低交易成本和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李云海说。 在法律实务方面,团队这些年的战绩堪称耀眼。 多年来,在国内和国际两个舞台,在一系列备受关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总能看到中伦文德人活跃的身影。 其中,“南水北调工程银团贷款”是律所早期承办的代表性项目。南水北调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战略性工程,规划的工程总投资近5000亿元。因为资金需求巨大,只能采取多元化的筹措渠道,即由中央财政、南水北调基金各支持一部分,其余的资金缺口则由银行贷款补足。而由于需要向银行贷款的资金“缺口”依旧巨大,单个银行难以支撑,最终决定对这部分资金采取银团贷款的模式来筹集,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牵头9家银行组成南水北调工程银团来共同运作。 中伦文德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全程见证、参与了这笔银团贷款的筹集过程。 作为当时我国银行界对单个建设项目提供金额最大的银团贷款,也是我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史上首笔银团贷款,其运作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参与项目后,中伦文德不仅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还结合实际情况做了不少创新,最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这一役,不仅使团队得到了极大地锻炼,也进一步打响了律所在业内的品牌知名度。 在“南水北调工程”之后,这些年来,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又先后在“2008奥运工程”、“川气东送工程”、 “中亚管道工程”、“城市副中心建设”、“亚投行建设”及“大兴国际机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中被委以重任,由此,一步步奠定了团队在银行及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 一路风雨兼程,一路澎湃前行。 作为最早陪伴国开行“走出去”的律所之一,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的另一显著优势,是构建起了遍布全球的同业合作网络。 这些年,中伦文德先后为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一系列的境外收购和投资项目保驾护航,提供专业涉外法律服务。也在此过程中,与诸多境外知名律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这极大地提升了律所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作为一支“老牌部队”,时光还给予了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另一项馈赠:经由峥嵘岁月沉淀出来的与政府部门之间打交道的经验与智慧。 此外,强大的研究能力,也是这支老牌部队的显著特点。 需求为舵 一直以来,市场的需要永远是中伦文德人头顶的北极星,指引着他们不断追求卓越、执着创新、永不放弃。 中伦文德是我国不动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拓者。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最早起源于美国。中国对资产证券化的正式试点始自2005年,也因此,2005年被称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元年”。 在中国,政策一直是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因素。2003年,中国政府的收紧政策一度令许多房地产业者陷入了资金短缺的困境,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此背景下,2004年春,中伦文德与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共同在东方君悦大酒店举办了第一届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研讨会。以此为起点,律所正式踏上了不动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探索之路。 之后,中伦文德不仅受邀参与了中国第一个REITs概念产品的设计,还与中信证券、中联基金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由此,迅速成长为该领域金融法律服务的领先律所。 中资企业掀起海外并购潮后,对专业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凸显,中伦文德便也就势“借船出海”,开始征战国际法律服务市场。 李云海说,“依据客户的需要,我们不断对服务内容进行了拓展和丰富。如今,团队的具体业务囊括了国际授信贷款、国际并购贷款、国际银团贷款、国际循环贷款及国际贸易融资等诸多类型。” 凡是金融法律服务市场的“战略要地”,中伦文德的足迹必定到达。 2013年,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中伦文德立即投身其中展开了针对性地研究,并广泛寻求国际合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2019年,科创板开市后,中伦文德再度“闻令而动”对相关业务作出专门部署,目前已成功助力多家高科技企业登录科创板。 …… 时至今日,中伦文德的业务范围已基本覆盖了金融法律服务的各个领域,也打了不少的漂亮仗。比如,团队承办的某总投资逾100亿美元的合资项目在2019年荣获了法制日报社评选的“一带一路·合规之路”优秀法律服务案例奖。 创新,是引领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驱动力,也是律所参与市场竞争的最重要手段。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转型社会,商业需求往往领先于法律,因此,为适应客户的现实需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必须富有创新精神。 多年来,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一直在创新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及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对金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他们率先在国内提出了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的体系,并做了大量宣教工作,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在金融领域的普及。在某境外水电站融资项目中,因融资涉及美元银团贷款,人民币银团贷款,以及人民币短期循环授信贷款,李云海和团队创新性地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和专有合同条款的合同体系引入其中;在为某融资租赁公司发行ABN时,他们创新性地以某些特殊融资物的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目前,他们正着力研究金融监管中的一些新问题,例如数字货币以及金融衍生工具设计中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认定等,希望能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有价值的探索。 专业为帆 术业有专攻。如今,唯有坚持专业化才能在律师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已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普遍共识。中伦文德也是这么认为,并且也是这么做的。 律所目前设有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法律业务。 这支队伍的特色之一是理论与实务并重。 随着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金融业务将不断发展并持续出现全新的交易模式和业务种类,中国特色的法律创新和业务创新也将不断呈现。为了顺应这种趋势,中伦文德邀请了诸多各行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携手开展专业研究。 2017年,中伦文德法律研究院正式成立,重点致力于国内外金融法律服务研究。此外,团队已在一系列报刊和杂志上发表金融法律方面的文章达百篇;出版《金融法律实务》、《票据诉讼》、《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银行新型业务》、《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律师高端业务》等专著多部;还多次应邀参加政府的金融立法工作。 2017年4月23日,雄安新区中伦文德经济金融综合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2019年,中伦文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这无疑是中伦文德在战略层面的又一重大布局。 实务方面,团队更是凭借在诸多细分领域的开拓性贡献,在业内外收获了广泛的声誉。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英国心理学博士贝尔宾有句名言: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中伦文德这些年所坚守的专业化道路,一方面是立足于律师个人对某一业务领域的精通,另一方面是非常注重团队成员之间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以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进而“一站式”、高质量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以李云海律师为例,他是我国融资租赁特别是飞机融资租赁法律服务领域的行业翘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直接参与中国航空公司大型飞机融资租赁的律师之一。 他2007年加入中伦文德,当年在与银行打交道的过程中接触了一些飞机厂商和飞机运营公司,由此机缘投身到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中,是国内较早涉足这一领域的律师。 李云海介绍,购买一架飞机动辄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为了留下手中的现金以使“钱生钱”,有意购买或租赁飞机的企业通常会考虑向银行融资。有数据显示,全球航空运输业所使用的飞机2/3以上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就跟买房按揭一样,企业先支付20%的预付款,签订飞机购买合同后,再通过购机合同去跟银行贷余下的80%的款项。” 这些年,李云海和团队深度参与了国内多个飞机、货轮的融资租赁项目。 2015年,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首次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正式进军飞机租赁领域。该项目的融资租赁法律服务正是由他们团队负责的。“作为光大金融租赁的首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他们全程都非常慎重。”李云海回忆。多方比较之后,光大金融租赁最终选择了李云海团队,无疑是对其专业实力的最好印证。 2017年,陕西君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购买贝尔直升机项目,相关的融资租赁法律服务亦是由李云海团队负责的。 除此之外,海航集团、西藏航空、四川纵横航空、民生康隆(天津)航空租赁等公司的一些飞机融资租赁项目,以及江苏华西集团散装货船经营租赁项目等,李云海和团队也都有参与。 李云海介绍,根据不同的购机主体或机型,飞机的进口涉及到中国民航总局、国资委、海关等部门的批复或备案,交易结构设计也相对复杂。“购买商务机是有指标的,不是谁想买就都能买的。正因如此,通常购买飞机的都是航空公司或有一定实力的企业,相应的,他们选律师时也会比较挑剔。” “对律师而言,从事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门槛较高。又因为业务量相对有限,实战机会较少,能进入这一细分领域并扎下根来的律师更是少之又少。”他说。 这种专业壁垒,还源于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的复杂性。作为律师,不仅需要了解相关的技术参数,还需要熟知机务人员培训、飞机组装、试飞、残值评估等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各个环节。李云海表示,“实践中,我遇到过一些律师同行在合同中连公务机和商务机都未做区分。” 李云海之所以能够在这一领域“如鱼得水”,除了有中伦文德的平台加持,还得益于他复合型的学科背景。除了经济法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他的第一个硕士学位是多媒体技术与虚拟现实专业。李云海说,“许多纯法学背景的律师在看到这些技术色彩较浓的合同时会觉得枯燥,犯难,而像我这样一个有着理工科背景的律师,看到这类合同时我的内心更多是兴奋。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专业则给了我们最锋利的武器。” 当然,亮眼成绩的背后也离不开李云海一直以来的努力付出。 众人划桨开大船。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目前有80余名成员,并且,经由长时间的密切合作,建立了相对合理、高效的团队运作机制,这在制度上保证了每个项目小组均能随时得到其他同仁的专业支持;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也能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保证足够的资深律师和专家参与论证。而大家合力的结果就是:“新三板虚假陈述第一案”的胜诉,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是更大合力的迸发。 驾船出海 2021年中国迎来了“入世”20周年。在过去的20年里,世界货物贸易总额将近翻了一番。不仅如此,加入WTO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也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对于国内律所,“入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中伦文德是中国第一批到国外设立分所,和率先尝试与境外律所建立联营关系的律所之一,并且,创办了第一个由中国律师自己主导的全球法律联盟。 律所承接“走出去”业务始于2006年,那时中国有很多对外贷款和援建项目。 到海外设立分所、搞联营,均起步于2007年。当年3月,中伦文德在英国伦敦金融城设立的分所获准开业,这是中国人在伦敦开设的第一家分所。同年,中伦文德与中国香港地区的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关系。“尤其是到了后期,到海外设立分所的弊端日益凸显,联营便成了我们海外布局的重点。”李云海说。而随着陆续与英国、沙特、德国、法国和比利时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达成联营合作,中伦文德逐步构建起了涵盖多法系、遍及世界各地的联营网络。 在联营之外,中伦文德还通过加入国际性联盟组织来拓展律所的国际化布局。2010年,律所正式加入INTERLAW(国际律师事务所联合会)。 之后,为进一步扩大中国律师在国际律师行业的影响力,2016年,中伦文德又联合世界各地十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发起成立了全球法律联盟(GLA)。时至今日,该联盟已拥有来自英国、美国、沙特阿拉伯、意大利、荷兰、塞浦路斯等国的40余家会员单位、12个专业委员会。并且,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多次年会活动。 从设立分所,到搞律所联营,再到加入及至发起联盟,中伦文德对国际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律所的国际化战略路线也变得日渐清晰。 相应的,境外分支机构设到哪里,中伦文德的业务版图也就拓展到了哪里。“我们目前已经与几十个国家有过业务往来。”李云海说。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出后,中伦文德专门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中伦文德“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研究院。为培育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加强律师团队的国际化建设,律所还会定期派遣律师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研修或培训。这些做法均为中伦文德更好地“走出去”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助力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时至今日,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中伦文德已有不少精品案例获得了当事人赞许和社会认同。 其中,李云海律师承办的哥斯达黎加银行保函欺诈纠纷再审案,入选了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该案例,在业内外均影响深远。 2010年,东方置业公司将位于哥斯达黎加境内的一栋商住楼的施工工程承包给外经中美洲公司,为确保项目如约推进,双方签订了一份“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担保的范围是施工质量和其他违约行为。 2012年1月23日,负责质量验收的工程师出具《项目工程检验报告》认定施工项目存在“施工不良”、“品质低劣”等情形。随后,东方置业公司于2月10日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支付保函项下的款项。 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问题后,外经中美洲公司也迅速展开回击,2月7日,以东方置业公司拖欠工程款、严重违约为由,向争议解决中心提交了仲裁请求,请求解除合同并由东方置业公司赔偿相应损失。2月23日,其母公司外经集团公司向法院提起保函欺诈诉讼。该公司主张:在双方基础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在仲裁阶段,且法院已下达暂停支付禁令的情况下,东方置业公司仍向银行申请执行独立保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对保函独立性原则的滥用,构成欺诈。 双方持续数年的官司,由此拉开了序幕。 在一审、二审的判决中,东方置业公司均被认定为,针对履约保函的索赔行为构成欺诈。然而,在2017年底最高院的终审判决中,结果“峰回路转”,一审、二审判决被撤销。 该案后来之所以入选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是因为它为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指引,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比如,本案争议焦点为外经集团公司能否援引“欺诈例外”原则止付本案争议保函及与之相关的反担保函。 “其中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双方都主张对方存在基础合同履约违约情形的情况下,保函受益人能否要求实现保函权利。”李云海说。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对此予以了明确:对基础交易的审查,应当坚持有限原则和必要原则,否则,将动摇独立保函“见索即付”的制度价值。 具体来讲,该案中,保函担保的事项是施工质量和其他违约行为,受益人是否存在没有支付工程款项的违约事实与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不存在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作为受益人的东方置业公司即便是在基础合同履行中存在违约情形,也并不必然构成独立保函项下的欺诈索款。 独立保函的核心商业价值在于其“见索即付”的特点,强调独立保函的独立性、跟单性及不可撤销性,以及受益人在交易中能够确定地、高效地获得赔付款项。 最高院对东方置业公司、外经建设集团信用证欺诈纠纷案的判决等于是明确了:独立保函独立于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担保行的付款义务不受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础交易项下抗辩权的影响。 李云海回忆,该案同时在中国和哥斯达黎加法院上诉,国际、国内两个战场同时作战,经历了各种困难考验,一路坚持下来确实不易。 “欣慰的是,我们最终不负所托。”李云海说,语气很是感慨。 代理该案最令李云海感动的,是客户始终如一的信任。他说,“在一审、二审都败诉的情况下,客户却依旧坚持让我们来代理。并且,客户坚信,我们的办案思路、态度都没有问题,如果我们办不好这个案子,那么,即使换了别的团队,也同样会办不好。对我们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肯定!”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交易中,中国律师长久以来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仍是中国企业的国内法律顾问。融入国际市场,走向舞台中央,对中国法律人而言是一段既漫长又艰苦的马拉松。好在,经过大家持续不懈的共同努力,中国律师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主角的梦想,已经曙光初现。 以中伦文德为例,我们看到,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中伦文德的律师们已经从最初涉外法律服务的分包服务者转变为承担项目法律总协调人的角色,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坚定航向,闯险滩、战激流,一路劈波斩浪,经过20多年的攻坚克难、一往无前,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如今已胜利驶入涉外法律服务浩渺的大海,一览无限风光。 勤奋踏实 勤奋、踏实是中伦文德金融法律服务团队的另一个核心特征。 前段时间“996”工作制引发社会热议。而大多数律师面对这个话题时,多只是莞尔一笑,因为律师的工作制被许多人称之为“007”,即从早晨零点到晚间零点,一周七天。律师不加班,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下班。 如果,你曾看到过凌晨12点灯火通明的CBD,就能切身体会到还有那么多人在夜幕下默默努力着。 转眼之间,李云海从事律师工作已经14年,时至今日,他每天的工作时间依旧保持在12个小时左右,几乎没有休息日。 “为了第一时间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曾有多少个夜晚加班至深夜了。有时,在涉外项目中,因为外国同行没有加班的文化,为了让其配合我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客户委托的工作,我们甚至不得不对外国同行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并且,我们的工作都由主办律师亲自率队,实施团队化作战,利用我们自身不怕加班、不怕辛苦的特点来提高效率。” 时间,看得见。你的努力与懈怠,最终都会在时间的某一点体现出来。 李云海还记得,自己早年接手的埃及国民银行向国开行青岛分行贷款2亿美金的案子,由中国、英国、埃及和中国香港的律师,以及中、非项目组成员共同组成谈判团,通过电话会议商议大约100页的融资合同。“会议一直从下午四点开到晚上十一点,我记得电话都打得发热开始烫耳朵了。”李云海说。 这种高强度的工作付出通常得到的回报也更为丰厚。李云海和团队不仅圆满完成了客户的委托,而且,综合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李云海说,“做完这个项目,我们再与境外律师、各地金融机构打交道,就变得驾轻就熟多了。另外,对类似合同商务条款的把握、谈判策略的运用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升。”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谈及国内目前的执业环境,以及中国律师在金融法律服务这一细分领域的服务水平,李云海表示,就现状而言,国内银行与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他说,我们的金融行业处于持续发展的进行时状态,监管机构也在不断探索、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尺度,以更好地处理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化之间的关系。也正因如此,银行“能做”与“不能做”的边界也在不断调整。从实践来看,整个金融行业的生态呈现出向好态势,具体表现为:金融产品类型日渐丰富、各类协议文本愈加完善、国外监管及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被广泛借鉴、银行通过中间业务创造的收入及增加的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可以预见,未来金融行业的监管还将持续细化并变得更加有效,与此同时,银行业也会拥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去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律师作为其中的重要一员,也将发挥日益明显的作用。 不过,就当前来看,李云海表示,需要系统处理的问题还很多。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对于诸多的法律人而言,一个案子在宣判、执行之后,能够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实现真正的定纷止争, 那是一种相对理想的状态,也是大家努力追寻的目标。”他说,“若以此为标准,则我们的法治建设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人物简介】 李云海,现任中伦文德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伙人。本科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之后在比利时鲁汶大学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又于中央民族大学获经济法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九三学社社员。目前社会任职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会议专家、清华大学x-lab创新导师,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人才库专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