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七个部分32条内容,明确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总体要求及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提出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典型场景应用方向,明确区块链应用保障措施。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超过22亿条,存固证据、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不断提升,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等应用场景落地见效。为进一步加强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应用,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促进司法公信、服务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论证基础上,制定出台《意见》。
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在司法区块链的实践路径上,离不开两股力量的推动。一股自上而下的力量正是监管层大力推进及出台的区块链技术应用政策。另一股自下而上的力量则是千万企业和科研单位不懈的技术突破及创新,通过区块链技术的探索和实践,以燎原之势引发一场数字经济时代的科技革命,驱动历史的进程,推进社会的进步。 安存科技:技术内核驱动创新,迸发自下而上的力量 8年前即2014年,互联网时代正处于从量变走向质变的关键时期,资本的泡沫和行业的洗牌让社会意识到技术创新不仅仅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量,更重要的是通过思维模式的革新为世界传递价值,推动社会的进步及发展。区块链作为价值传递的产物,在2014年逐渐进入了2.0时代,赋予了区块链应用场景实现的基础。然而,当时的优质应用较少,尚未有应用落地,处于概念普及的时期。 与此同时,作为社会发展的驱动器,科技创新企业首当其冲。据了解,杭州的准独角兽企业安存科技在2014年7月8日与网易联合推出了一站式电子邮件保全公证解决方案——公正邮,首次用区块链哈希反向技术解决邮件可信及服务器宕机的问题,被誉为“中国互联网法治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也是中国区块链存证应用最早的雏形。 “历经八年的探索,安存的区块链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司法领域。”安存科技创始人玄奘在采访中提到,“在2018 年,安存作为技术支持的全球首个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正式上线,法院首次通过区块链哈希反向校验等技术认证电子证据。同时发布了《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司法审查细则》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规范》,此规范不仅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全世界第一个,比欧美标准还早。” 记者了解到,2018年6月28日,由安存科技提供技术服务的全国首个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上线,同时,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个第三方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证据得到认可的案件,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为之后的司法审判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此后,包括安存科技在内的司法科技及区块链领域的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赞誉。 加快区块链司法应用,助推智慧司法建设 2019年,安存技术支持的全国首个仲裁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宁波仲裁委电子证据平台以及全国首个基于5G网络切片技术设计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青岛仲裁委电子证据平台相继上线。在电子存证、版权保护、立案审查等应用中,通过采用安存区块链技术,从源头上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此外,安存科技又相继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国立公证处等机构实现司法区块链的应用,这些司法应用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意见》中关于“区块链证据”认可几个司法解释密不可分,使区块链证据效力有了实践基础和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各大领域的优势凸显,安存科技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专项关于“电子证据防篡改、流转、加密、粉碎,主动性防御、司法区块链”等重大课题的研发落地工作,该项目在2022年4月圆满通过验收,这对于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智慧司法建设上,安存所实现的司法区块链应用基本已满足了本次《意见》所提到的多个要求,本次《意见》的出台对安存而言,代表着安存在司法区块链领域坚持多年不断创新、研发和实践获得了认可。”安存创始人玄奘在采访中感叹到。 在我国,司法一直是区块链应用的重要场景之一。据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区块链应用案例共1290起,其中,司法/执法的区块链应用场景占比高达24%。区块链的技术优势符合司法的必然要求,为司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而本次《意见》的出台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过往应用成果及未来发展潜力,也将进一步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司法领域的深度融合。 为了助推新时代的数字正义,安存科技等中国的科技企业将持续与众多法学家、审判工作者、司法专家等共同努力,在中国最高司法机关指引及推动下,以科技创新为内核动力,推动中国社会的文明和法治进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