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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成功召开——29日精彩回顾

来源:it资讯网 作者:静文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7-04 17:43

  2024年6月29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主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华世家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协办,北京信托法学会支持的“第三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简称“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汇聚二百余位境内外专家学者及一线从业人员,关注信托普惠服务与行业特色转型,深入探讨信托法修订、信托登记、信托税制及受托人信义义务等信托法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聚焦以信托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走出有中国特色的信托发展之路。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开幕式。

  (韩良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梁琪,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外贸信托董事长李强作开场致辞。

  梁琪表示:进入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后,信托业需要坚持以服务实体为根本宗旨,拓展信托普惠服务,发展资产服务信托、特色化资产管理信托,在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优化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发挥多元价值。本次会议主题契合新发展阶段信托高质量发展需要,期待研讨会成为搭建信托与财富管理理论界、实践界、司法界密切交流沟通的桥梁。真诚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和学界同仁继续关心、支持和指导南开大学和南开法学的工作,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携手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梁琪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

  宋华琳表示:信托业作为一个重要的金融分支,在金融强国建设中将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信托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各项法律制度的规范和指引,修订完善《信托法》和信托配套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信托行业需要找准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定位,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与普惠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李强表示:在“金融强国”指引下,信托行业应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聚焦功能定位、经营模式、体制机制和行业形象“四个重塑”。信托回归本源,坚守受托人定位,转变经营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信托服务。与会产学研各界分享先进研究成果,介绍领先实践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信托发展之路。

(李强 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外贸信托董事长)

  在大会主题演讲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担任主持人,演讲嘉宾围绕“信托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进行主题发言。

  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以“完善制度,规范经营——促进中国信托业健康发展”为题,分享了中国信托的历史发展,强调了信托行业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完善制度、规范经营的必要性。高传捷指出,在中国信托的发展中,有两个议题始终存在,一是防范信托风险、防止社会损失,二是信托业的根本服务宗旨。高传捷强调,要始终坚持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必须规范,从而实现信托业健康发展,在不久的未来取得制度建设的新进步,为国家、民族、人民服务。

(高传捷 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利孝和基金教授 (信托法及衡平法)何锦璇以“香港信托法的最新实践动态与大陆信托法修订建议”为题,分三个部分展开了演讲,其中第一个部分介绍香港和国际近年来信托架构的变化,第二个部分探讨法院和国际组织如何加强对信托的监管,第三个部分构想我国如何可以借鉴海外的经验,在推动信托业的多元化的同时,避免信托变成规避法规的工具。

(何锦璇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利孝和基金教授(信托法及衡平法))

  研讨会正式发布了《找准定位 转型创新 普惠服务 助力强国——中国信托高质量发展报告》(简称“《报告》”)。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外贸信托董事长李强先生,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先生,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先生,中国外贸信托总经理卫濛濛女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肖树伟先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韩良先生共同启动了《报告》发布仪式。

  (《中国信托高质量发展报告》发布仪式,从左至右依次为韩良先生、肖树伟先生、高传捷先生、李强先生、蔡概还先生、卫濛濛女士)

  中国外贸信托总经理卫濛濛就《报告》亮点作出解读,《报告》指出中国信托高质量发展,要立足中国特色金融体系找准定位,对全球信托发展经验成果进行借鉴与超越,持续推进中国信托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发展之路。

(卫濛濛 中国外贸信托总经理)

  研讨会下午的主题演讲环节分为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以“国际信托立法动态与中国信托法修订建议”为主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担任主持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沈伟以“信托法与长臂管辖”为题,聚焦信托法领域下的长臂管辖问题,指出为应对长臂管辖,各国应确立明确的目标,针对性地制定对策;优化相关法律条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倡导平衡原则,避免权利的滥用。

(沈伟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日本信托法协会理事长、东京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日本学习院大学法学院教授神作欲之围绕“信义义务规范在金融领域的扩张”这一问题带来了线上主题演讲。神作欲之表示,在金融领域,源自信托法的信义义务正在从软法、硬法逐渐延伸到整个投资链条,并且“客户最大利益”相关义务也逐步引入金融领域的实践。

  (神作欲之 日本信托法协会理事长、东京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日本学习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澳门金融法律学会理事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经纬以“澳门信托法立法与内地信托法修订建议”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毕经纬介绍了澳门信托立法的背景,以及信托分类、信托登记制度、受托人、与民法典衔接及信托税制等等内容。同时,毕经纬介绍了澳门信托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如委托人资格无限制、登记制度便利、金融创新空间大等,并就内地信托法修改提出自己的建议。

(毕经纬 澳门金融法律学会理事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华以“法国信托法立法动态与中国信托法修订建议”为题,从比较法的角度,聚焦法国信托法,指出法国信托法在引入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逐渐成为管理和兼容的工具,并在民法典中设立了专编。同时李文华指出,目前在我国,信托是否纳入民法典,并不妨碍单独形成遗嘱信托、担保信托等规则。

(李文华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部分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与信托登记、信托税制等配套机制研讨”为主题,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担任主持人。

  (蔡概还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以“从信托定义看信托财产独立性”为题,指出信托财产的权利构造属于《民法典》第126条下“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不适合用传统的物权—债权的基本财产权构造去构造、分析、解释。对信托定义中“委托给”的问题,应做“委托+给”的理解,明确设立信托的一个要件是财产权转移,并推动将“委托给”改为“转移给”的法律修订。

  (周小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以“我国信托登记的功能主义定位与制度建构”为题,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信托登记制度以及我国信托登记制度面临的困境。韩良在此基础上指出,信托登记的实质是信托法律关系登记,应该以“功能主义”为指导,将信托登记与信托财产物权变动登记相分离,从保障信托设立的有效性、彰显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信托监管及争议解决提供基础分类登记服务的功能出发,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全国统一信托登记体系。

  (韩良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高慧云以“信托法配套法规指信托税收征管办法研究”为主题展开演讲。高慧云指出,信托税制已成为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法律障碍。在信托设立和终止环节,应坚持形式转移不征税的原则,并增加信托财产专户和会计处理规定;在信托运行环节,宜将信托视为一个独立的财团或基金,对信托单独计税,并由受托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还可以设立税收信托税收征管办法统一信托相关纳税规则,以避免税收法案的繁琐修改,提高立法效率。

  (高慧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

  中国外贸信托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秦江卫以“信托三分类下的受托责任研究”为题,分析了信托公司受托责任纠纷现状及应对实践,指出信托三分类项下的受托责任应以有限边界、权责平衡、差异化、统一标准为原则,并给出相应的建议。秦江卫指出应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营业信托受托人责任规范体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树立受托责任有限边界理念;加强对履职不当与受托责任赔偿比例的研究并纳入立法;统一资管行业受托责任评价标准。

(秦江卫 中国外贸信托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

  圆桌讨论环节,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副总裁、合伙人李南担任主持人,就“信托法与慈善法的衔接及慈善信托创新实践”与圆桌嘉宾展开研讨。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分享了他在信托法和慈善法之间的衔接和创新研讨的经历;中国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徐小宁以信托公司受托人的身份,指出信托行业在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个性化、透明化、普惠化的慈善信托服务,将在制度设计与法规指导下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王虹分享了以盲人群体为受益人的架构;德恒全国财富管理业务中心秘书长、德恒杭州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中心执行主任张健分享了杭州在不动产慈善信托方面的创新案例,并详细阐述了其法律难点和创新之处。圆桌嘉宾一致认为家族和慈善信托的设计应不止局限于法律范畴,注重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并借鉴民法和境外先进经验。

(从左至右依次为李南、蔡概还、徐小宁、王虹、张健)

  在第一天研讨会小结环节,江平奖学金获奖者、北大法学院兼职导师张笑滔回顾了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江平所设立的江平奖学金对于学界的重要影响,介绍了江平法学教育慈善信托的成立历程和现状,并对江平法学教育慈善信托的未来作出展望。此外,张笑滔对信托在证券、保险法、慈善领域的应用进行了阐述。

(张笑滔 江平奖学金获奖者、北大法学院兼职导师)

  至此,第一天的会议议程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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