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尽管国家一直强调依法治国、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强拆,但在2021年的今天,依旧存在知法犯法、违拆强拆的行为。2021年5月24日,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及街道城管、维稳办相关部门,对尚在审理中的案涉物业进行强制拆除,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案件回顾:
2018年,XX公司在基于对广州三资交易平台信任的基础上,竞得天河区棠东横岭工业区二路、三路、四路多处厂房、宿舍、场地的6年租赁使用权,面积共计12984.46平米。双方已签署《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物业租赁合同》。
《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标的,或遇到国家或政府对该物业发展重建或村改造,自出租方通知其搬迁之日起该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然而,2019年9月25日,在租期远未届满的情况下,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向XX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以“村改造拆迁”为由,要求公司限期搬迁以及底层商户搬迁。村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这些物业强制回收,由于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单方面解除合约的行为,导致XX公司收到多户底层商户的投诉,并且出现商户拒交租金的情况,给公司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当XX公司要求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出示政府文件时,却得到“村改造是我社对自有物业自行改造的行为,不涉及国家或政府征收、征用行为”的回应。但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案涉地块在2012年10月16日就被粤国土资(建)字[2012]914号文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完成了用地结案。棠东公司在已做城市建设还将物业放到平台上招投标,联合产权交易所又为什么可以完成这样的交易?他们联合欺诈投标方,这些就没有人来管理?
换句话说,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将已经被国家征收和付清补偿款、没有产权证、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法不得出租的建筑物,出租给无辜的承租人,给承租人和其他多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该行为已涉及合同欺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三资平台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在XX公司就上述物业问题,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及相关部门对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对物业进行拆除,严重损害XX公司及物业多方当事人利益,且涉嫌违法强拆。
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及相关部门边“应诉边强拆”的举动,是明显的“以违法换时间”。为推进征收进程,不惜损害承租人利益,采用违法、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引发舆论谴责。
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依旧知法犯法,而当地相关部门也没有有效遏制其强拆行为。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依法治国的口号成空言!